电影《我的姐姐》所引申出来的法律问题:义务、抚养能力、收养条件等等,很详细

最近《我的姐姐》这部电影大火,这部电影主要阐述了姐姐安然的父母为了要一个男孩,不惜谎报她身有残疾,是个瘸子,甚至在检查人员撞破姐姐身体健康的真相时,父亲对她一顿暴打。高考时姐姐填报的北京临床医学专业,也被父母偷偷改成了家乡的护理专业,理由是“女孩要早点赚钱养家”。考研去北京成为姐姐摆脱父母的光明出路。但父母不幸车祸身亡,给她留下了年仅六岁的弟弟。原本已经明确人生规划的姐姐,面临着要抚养关系冷漠疏离的弟弟,还是追求个人理想的艰难抉择。



艺术(影片)源于生活,云南女孩小刘,小刘20几岁,从小父母离异,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生活中的全部重担都压在了她身上,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弟弟跟妹妹,她别无选择,小刘手腕上划了几十道伤痕,她说她已经很多次想过自杀了,3月23日,因不堪一人抚养弟弟跟妹妹的压力,在浙江杭州跳河轻生,幸好民警及时赶到她才得以获救,后来在民警的劝导下,她才答应民警好好生活。



那现在我们来看下姐姐是否有义务来抚养未成年的弟弟妹妹?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活或妹妹,只有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才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是很重要的一个前提。电影《我的姐姐》自己还在上学,跟本没有负担能力,最多只是道德的责任。

那如何判断有没有抚养能力呢?

主要是根据日常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去考虑,她的收入是不是够花,她一个人的工资肯定要比三个孩子的费用多了多了。

她的父母只是离婚了,父母不抚养,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她作为其女儿能不能替弟弟或妹妹去维权?

她可以帮助弟弟妹妹去维权,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影片中的我的姐姐,她们是没有父母的,那政府有没有义务给予帮助?

她可以将自己的弟弟妹妹送福利机构,福利好机构会有人收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手续办理即可。但她没有选择将自己的弟弟妹妹送福利机构,我觉得她是伟大的,妈妈走了,姐姐便是弟弟妹妹的妈妈,血浓于水。

什么情况下才符合收养条件呢?

影片中安然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她也没有负担能力是符合的,但是针对小刘的情况,因为她有父母健在,是根本不可能被人收养的,法律上也很难。

如果她父母不愿意抚养,小刘也没能力抚养,那三个孩子怎么办?

小刘可以联系一些政府机构联系她的父母,叫她父母把孩子送去福利机构,让别人领养。


影片我的姐姐是伟大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真实故事,而小刘也是伟大的,她更没有将自己的弟弟妹妹送福利机构而是选择自己抚养,但是有时候连自己都过不下去的时候,她是没有义务抚养弟弟妹妹的,这点要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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