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书之《杀死一只知更鸟》

此前一直对西方文学无法喜爱,大概是因为没有早点读到这本书吧,刘老师坦言,仅看简介就知道是一本好书。这本书也在当时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文学作品,连《圣经》都为此让贤。奥巴马曾经公开推荐给女儿两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其一。

只看到五分之一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将来打算结婚生子,一定要为孩子找一个阿迪克斯这样的父亲,但在这之前,我必须先成为这样的母亲。


格里高利·派克饰演的阿迪克斯形象



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可以称作是“父亲中的榜样”,他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表现对每一个人的尊重,也在展示着一个真正绅士的作为,既非逆来顺受,也非尖酸刻薄,他待人温和却不肉麻,行为有力而不粗暴,展现了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父亲的榜样。从这个父亲身上,使人看到了一个男人,如何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成长世界里一个可以仰望和依靠的英雄。

书的扉页引用英国文豪查尔斯·兰姆的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不由自主让人联想到《小王子》里一句与之相近的话——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还记得。当时我问刘老师,现在写文章能否以一个孩童的视角去写?他的答案是否定的,我想我也是。到此更觉作者功力之深,用一个八九岁孩子的口吻为我们讲述了深刻的人生道理。作者一生也仅此一部著作,但一部足以奠定其在文坛不朽的地位,与之相似的,可以想到“孤篇压全唐”的张若虚。

文中迪尔是天真烂漫的孩子,他会因吉尔莫律师对黑人汤姆进行交叉讯问时咄咄逼人的态度而哭泣,为某些人给其他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为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可雷蒙德先生作为一个历经世事的成年人告诉他,等他再长大几岁,便不会觉得恶心也不会为此而哭泣了。会为正义得不到伸张而哭泣,会为不公平的事而哭泣,也大概只有孩子了,并非是成年人没有善恶之心和共情能力,只是见惯了世界的阴暗面却无能为力导致的麻木。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让人眼前一亮,一开始感到不解,读罢才让人恍然大悟。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不吃人们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只是为人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而文中的汤姆·鲁滨逊就是一只被世俗偏见所杀死的知更鸟,他真诚善良,是一个教养良好的绅士,如果他真的犯罪,那唯一的罪只是因为他是黑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又会有多少知更鸟被“杀死”呢?他们没有妨碍到任何人,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只是因为行为不符合世俗的标准就被订上耻辱柱,打上“变态”“怪人”“疯子”的标签,以世俗观念去审判他们,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课本上学到《独立宣言》时,老师为我们推荐了一部电影《为奴十二年》,看完之后令人窒息却又油然而生一种希望,也对美国历史产生些许兴趣,后来再看到如《绿皮书》《触不可及》这类电影时,顿时感到一种伟大,总要有人去做那些人们不敢做的事,总要有人打破常规,而我们把这种行为叫做勇敢,罗翔老师说过,在人类所有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勇敢不是你手里有枪,而是你知道自己的弱小,却仍然愿意去伸张正义,真正的勇敢,是你即使知道会输也仍然坚持到底。阿迪克斯明知道辩护不会赢,却仍然选择为汤姆辩护,他用自己的行为教会孩子什么是勇敢。




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盖茨小姐教学时一边声称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反对迫害任何人,并对实行极端种族灭绝的希特勒深恶痛绝;一边却又歧视贬低黑人,甚至说出“该教训教训那些不知身份的黑人”这样恶毒的话。所谓的民主原来是把黑人排除在外的白种人的民主。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很多人往往做不到。我不知文中刻画这样一个老师形象是否有意为之,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方面教导人们诚实守信克己爱人,另一方面又游离于这个规则之外,有着另一套自我认知和行事方式。所以像阿迪克斯这样“在家里和在外面一样,在法庭上和大街上一样”的人更显得难能可贵了。当鲍勃·犹厄尔朝他脸上吐唾沫时,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默默掏出手绢把脸擦干净。




DNF游戏里冒险家拯救奴隶却被奴隶认为冒险家会害死他们,这让我觉得他们成为奴隶是活该,但刘老师说:“人不能以自己的认知去评判别人的行为,‘当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你要记得,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人人都有你拥有的优越条件’。就像我不喜欢鲁迅先生对祥林嫂用词那么刻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他那么渊博的学识,但他对底层人民缺乏一种容忍和怜悯之心。他们生在那样的环境,导致无法产生人权意识,就像在老鼠视角来看偷东西也并不是偷,站在他人立场来看问题永远是人性之难。”自由主义代言人哈耶克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愿意放弃自由来换取保障的人,他最终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经典国漫《超神学院》系列中,天使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类,所以我不喜欢天使这个人设,同样起点的情况下她们并不比人类强,没有悲悯之心的天使甚至和恶魔别无两样。然而刘老师一句话令我震惊:“你会在意蚂蚁的死活吗?” 听完这句话我愣住了,他继续说道:“蚂蚁能举起胜于自身体重50倍的东西,以此来看蚂蚁有些方面也胜于人类,你为天使不能站在人类立场看问题而气愤时,你能像尊重其他人类一样尊重蚂蚁吗,而在天使看人类,就像我们看蚂蚁,子曰,躬⾃责厚⽽薄责于⼈,则沉怨矣。《三体》里震撼人心的那句台词——我消灭你,与你无关。大抵就是这样。”

法国著名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说到: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但是,“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句话可谓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文中安德伍德先生虽然会在监狱门外暗中保护汤姆,但在人前却又会回到歧视黑人的行列,人们总是很难走出从众的窠臼。由于从众原则,善良的怪人拉德利被妖魔化成一个疯子;汤姆被十二个好人判定获罪,间接导致汤姆的死亡;雷蒙德被误解成受威士忌支配自甘堕落的酒鬼……突然就想到托克维尔所说“多数者的暴政”,最典型受害者就是伟大的先哲——苏格拉底。然而在当时历史课上学到雅典直接民主时并没有这种意识,后来才慢慢理解。汤姆之死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多数者的暴政”呢?回到《超神学院》中,鳄神索顿迫害人类,天使为人类伸张正义,但在伸张正义避免索顿迫害更多人类时,索顿周围的那些人类便要遭受池鱼之殃,我感到气愤,为了拯救更多人而牺牲少部分人,那些少部分人又做错了什么呢?天使的正义秩序也只是自诩正义罢了,观众更喜欢天使不喜欢莫甘娜也只是因为他们将自己代入的是“多数者”而非“少数者”。

一本好书一千个人能读出一千种感悟,我的文笔写不出它万分之一的精神内核,不同年龄阶段也会有不同理解,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是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如果要选一本书作为人生的灯塔,《杀死一只知更鸟》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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