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与不争:竞争意识的好与坏

竞争意识的好与坏

文 | 悟恩  图 | 花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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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在后台留言,说到竞争的事(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提事),问我看法,我在后台回答了,后想想问题较大,三言两语说不透,遂写此文展开讲讲。

近日高考。高考作为莘莘学子人生中重要的一次考试,也是竞争对手最广的一次赛场——与你比高分的,不再是前后左右座位以及全班全级,而是全省甚至全国的考生。

这谁都知道。

事实是,我们不是不知道竞争,我们早已习惯了竞争——在现今的教育体制下,竞争意识早已深入家长、老师、学生的骨髓。

其实,竞争难以避免。

人生在世不能不面对竞争,竞争也能给我们带来成就感(特别是赢了的时候):

往小里看,它能让我们看到自身不足,不至于坐井观天,夜郎自大;

往大里说,良性竞争还能推动社会进步

——如某“电话公司”不断被诟病价格明降暗升,甚至被zong理不断点名批评依然我行我素,就是无竞争使然。

须知商场之事,要在商场解决;商人之事,要用利益解决。

不引入市场竞争,再强大的行政手段也只能事倍功半甚至隔靴搔腰,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

当然,也因为背后牵扯的利益集团太多(这也是改革特别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难的原因,不赘述),这里只是简单拿来举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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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过分强调竞争并不可取。

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过分的竞争意识会引发攀比心、虚荣心。

《圣经》里是把争竞看作人的罪性之一的,可见它对人的伤害性。

人生是马拉松,不是短途竞跑。活着的百八十年中发生的事情,往往远超人的预期

——你或许高考得了状元,却在十年后收入还不如一个高中还没毕业却在商界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同学;

——那一位平时工作敷衍,只知道打扮、网购的某前台小姐在半年后吊到一个金龟婿,一夜之间把你甩到了后头;

……

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遇上这样的事,你总要“赢”,你就是自寻烦恼。

要懂得:赢了固然值得欣喜,败了就当查漏补缺,再点背,遇上小人作祟或暗箱操作,也权当看透一点人性的阴暗面,以后会更明白自己是没伞的孩子,天生要比别人多耕耘少收获,这是命,得认——认了反而是好事,比稀里糊涂不知道自己的位置跟着别人瞎起哄强。

谁都一样,赢得了一时,也未必能赢一世。

把时间轴拉长一点看,挫折自有挫折的妙用。

再者,人生可以比较的维度很多,没必要也不可能凡事都独占鳌头。

腰缠万贯者,可能要对掌权者卑躬屈膝;

权倾天下者,偶尔也要对手握重金者点头哈腰;

你长得很漂亮,婚姻未必如意,我长得歪瓜裂枣,但与伴侣感情融洽……

所以,你想方方面面、时时处处、永永远远是赢家,是不可能的事。

最后,过分的竞争意识会损害竞争力。

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大意是:你一旦开始竞争,你的认知地图就会被对手锁死。

这话简单而言就是:你此时只会盯着对方,如优缺点,长短处,力求饿虎扑食,攻其不备,却忽略了那些能够让你变得更优秀,更发散的、深入的思考。

不是么?当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各种“比”的事情上时,你的力量已经分散,与此同时,因竞争带来的焦虑感,又会成为你成长的巨大内耗,却耗得很冤……恶性循环由此开始。

社会心理学研究证实,竞争是挫折的重要来源之一,痛苦和挫折常常引起敌意。

此时,竞争导致的后果不是打败了别人,而是击倒了自己。

于个体与团体而言,则会削弱个体的合作能力。

而今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一个人不可能懂得、擅长所有事,所以势必要与他人合作。协作,已经是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而其中的内涵,如友好、诚信、包容等,都与竞争站到了对立面。

无合作能力,你说你有很强的竞争力,那也是要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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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访问过的知名牛仔品牌企业二代谭某,在回答我问出的“是否以李超人为榜样时”就说,做好上帝安排的角色即可,至于能否是业内第一,身家能否赶上别人,他不会去想,也不会去管。

马云曾说过一句话:“一流高手眼睛里面没有对手,所以我经常说我没有对手,原因是我心中没有对手。心中有敌,天下皆为你敌人;心中无敌,无敌于天下。”

这正如老子所言: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其实啊,让自己强大是你面对竞争时唯一要做的。

人生最大的竞争对手应该是自己,自己和自己比有进步即可。

这样,你才会逐渐强大。

而强大,终究会战胜甚至吞并弱小。小如一次小的社团干部选举,大如商海中的大企业并购小企业

——诚然,竞争也存在公平与不公平,透明与不透明甚至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个体力量有限,无力改变的就不要拧巴: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总之,自己足够强,你才可以无惧竞争,甚至在遭遇潜规则或处在不公平的竞技场而败下阵来时,还能潇洒地挥一挥衣袖,道一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因为你知道:不选你是别人的损失,不是你的。

我是悟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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