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之报辨析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人们应该行善戒恶。此命题为真还是假?

先假定它为真。

以此推导,那么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的悖论:

一、为了求善报,我们以善报世。当恶来时,守善不渝,斩断来自他方的恶业。教化的命题实现为真,但此时对施恶方来说,却是恶而得善报了,善恶之应报的命题变假。

二、为了让善恶之应报的命题正确,人人以恶报恶。这又必然导致失去了劝人向善戒恶的目的,走向了提出这个命题意图的反面。

三、按照命题后面部分教化行善戒恶、出现违反前面部分论断以善报恶时,也就让施恶的一方因为恶业未除,而只能继续从其他因缘得以恶报,他可能会恶恶相续,永无可止。此时任何对恶所施的善行,也就都变成了阻碍其转善之可能性的“恶”缘。

四、恶来顺受、果成业消之说,看似有理,实则不通。其自身结论截断了事物因果环扣、连绵不绝的历程进展之必然,而又人为的设置了一个个事件绝对终点与历史的全新始发点。

如果据此就只能认定命题是假的了?可这与现实真像也明显不符。人与人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是自古以来的常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很多真实情况下并没有错啊!

那前面的悖论是怎么回事呢?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就出在对世界的简单化思维认知与应对判定上。

世界是互动的,而且是无穷因素的互动。任何一方的善可能换回来的是善,也可能是恶,也可能看似什么也没有得到的非善非恶。恶亦如此。因为内因是可以由个体予以自主抉择的,外因却是不可测控、不可把握的。而且善恶哪有那么简单认知与界定。狗好吃的骨头羊不吃,羊的最美青草狗不理。善恶一如。

善恶之对等报应,有它的认知上的基础性的积极意义,揭示了因果对应关系中充分必要这一范式,并由此而引申生发出“多行善,莫作恶”之良性社会建设思维模式。但若对于“原因结果”(马克思主义五大范畴之一种)仅限于此一简单直接的善恶因果对等之认知,那就明显落入非理性状态了。充分不必要和必要不充分条件下的互动,同是世界运转法则之一部分。如,人有贤愚好坏,天有阴晴圆缺;责愚于智非善,求恶于善非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描述了事物发展“善恶果报”之其中的一种互动状况。由此之故,它只能是部分正确,而非全部为真。不要回避现实: 对外来的恶,好人可以回应善,凡人也可以选择恶。两种相左的应对都是正确的。对外来的善与恶,恶人会全以恶回报之,好人对此不可理解却又不得不惨痛地承受着。

前面整个大命题的提出之所以存在问题,就是由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断语存在问题。这个论断是人类的善念所期待的人际交往、社会互动中最美好、最理想的一种状况。而且这一似是而非的观察结论,极易给人以心灵的满足与认知的鼓舞,久而久之,俨然成了无有丝毫瑕疵可容置疑的真理。可是在以偏概全的情况下,出现自身的论述悖论也就是必然的了。

至于抱定命题为真者,其向善之心可敬可佩,无可厚非。毕竟向善的抱偏为中,强似中正掩盖下的作奸犯科。但为能自圆其说,面对"善得恶报、恶未受惩"之事不得不借助生死无尽的轮回业力之举,其实只是将问题更繁琐了而已。这种繁琐无非表现为拉长因果链条,添加助缘因素,增加报应的周期环节,最后依旧导出人心想要的"必然的因果报应"。但理性细推了去,既然一切都是由前业必然注定的,那么人的行善戒恶也就失去了改造世界的道德意义。这又复归于一面积极"行善戒恶以求善"的主观努力,一面却又不得不接受主观能动性消解的认知悖论。真真看似圆满,实则荒唐。

一言以蔽之: 善人以善为大道,恶人以恶为真理,是以"善人行善得恶报、恶人作恶获善报"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样,都是世间常态。

好人之所以为好人,是因为他善报一切,而恶人之所以为恶人,是由于他恶报一切。善人不是为善而善,恶人不是为恶而恶。不同的道德认知决定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互动方式。善恶由此而生。

正基于此,人们不应该将前一历程中的几个要素与后一历程的要素绝对地一一对应起来。这种要素对应,一是从数量上因为不能穷尽,所以距离真理就会总有一段路程而难企及;二是简单三体互动下的绝对精确的运行轨迹就已是无解,而况于万体呢?

但是,人也不应该在窥破了"善恶之果报并不对等"的奥秘之后,而降低了对人之为人的美好理想追求。

生之为人,但求善行,莫问前程。方为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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