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税收制度 笔记

一、税收要素和税收分类

1.税制构成要素:纳税人,税率,纳税期限,违章处理,课税对象,纳税环节,减税和免税,纳税地点

2.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不同于扣缴义务人,后者基于行政便宜主义而设定

3.课税对象:征税的客体,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4.税率: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减税和免税:减税是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全额免征应纳税额。

税收分类:

(1)根据课税对象: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

(2)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方法:从价税,从量税

(3)根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价外税

(4)根据能否转嫁:直接税:如所得税,财产税;间接税:如流转税

(5)根据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二、流转税: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课征普遍;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与成本和费用和经营管理水平无关; 除少数税种或税目实行定额税率外,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

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商品和非商品征收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一)增值税:

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类型消费型(目前实施)、收入型、生产型

2.税率一般纳税人四档税率:13%9%6%0%

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3%;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除适用低税率范围外, 税率也为13%

9%:(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生活必需品:粮食在内的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 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沼气、食用盐;

”农业生产资料:农机(整套设备)、饲料、农药、农膜、化肥;

”文化用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其他:二甲酷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

除不动产租赁以外的现代服务

除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销售无形资产

0%:纳税人出口货物,符合规定的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行为等。

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3%,其中销售自行开发、取得、自建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 赁服务按5%计征。

3.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进行税额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消费税

目的: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平均税率一般较高。

税目:消费税釆取按产品列举税目的方法。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共15类消费品

税率: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卷烟和白酒实行复合计税。

三、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

2、 个人所得税

1 釆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2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3 课税对象及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3%-45%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税率);

其他(适用20%的比例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4 税收优惠。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 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津贴;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⑤保险赔款;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 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 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 所得;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四、财产税:

优点:①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②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③具有收入分配功能;④属于直接税,不易转嫁

缺点:①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②收入弹性较小;③经济不发达时期,会减少投资者的资本收益, 降低投资者的积极性;

类别: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

【注意】独立于房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征税范围: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

  税率从价计征,税率1.2%从租计征,税率12%

  计税依据: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2)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此外,还有车船税、契税。

车船税计税依据:乘用车按排气量,客车按载客量,摩托车按辆,其他车辆按整备质量,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游艇按游艇身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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