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习第102篇《齐风 甫田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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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学习第102篇《齐风  甫田》

【原文阅读】

        无田diàn甫田tián,维莠(yǒu)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dāo)忉。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dá)怛。

      婉兮娈兮,总角丱(guàn)兮。未几见兮,突而弁(biàn)兮。

【译文参考】

大田宽广不可耕,野草高高长势旺。

切莫挂念远方人,惆怅不安心惶惶。

大田宽广不可耕,野草深深长势强。

切莫挂念远方人,惆怅不安心怏怏。

漂亮孩子逗人怜,扎着小小羊角辫。

才只几天没见面,忽戴冠帽已成年。

【字词注释】

(1)无田(diàn )甫田:不要耕种大田。田(diàn ),治理。甫田(tián),大田。

(2)莠(yǒu ):杂草;狗尾草。骄骄:犹“乔乔”,高大貌。

(3)忉忉(dāo ):心有所失的样子,一说忧劳貌。

(4)桀桀:借作“揭揭”,高大貌。

(5)怛怛(dá ):悲伤。

(6)婉、娈:毛传:“婉娈,少好貌。”

(7)总角:古代男孩将头发梳成两个髻。

(8)丱(ɡuàn ):形容总角翘起之状。

(9)弁(biàn ):成人的帽子。古代男子二十而冠。

【诗歌赏析】

        这是一首思念远人的诗。后人对这首诗的主题,多不得其解。从诗中所写的看,大概是一个流亡的农民,想起以前种领主大田的辛苦,现在虽然离开了它,却不免思念那里的一个可爱的孩子。多时不见,他该长大了吧?

        这首诗头两章是写实,采用重叠形式,只换了四个字,表达的意思完全相同:首两句直赋其事,意在引出下两句。因丈夫去了远方,家中没有劳力,耕作粗放,本来长着绿油油庄稼的大田,如今全长着深深的野草,见不着一棵小苗。

        诗人面对如此荒芜的大田,忧心忡忡,感慨万千,不觉脱口说出“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桀桀)”!目有所见,心有所感,自伤自怜,自怨自艾,不禁讲出了气话:“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怛怛)。”实际这不过是思极的反语、伤心语,说“无思”,恰是刻骨相思。

        正因为她无法摆脱相思的痛苦,第三章出现了幻觉,由实转虚,诗人似乎觉得丈夫突然归来,想象他见到离家时还是扎着丫角的小儿子,忽然间已经长大成人了,他惊喜不已:“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这一自我构造的虚幻境界,既是对丈夫早日平安归来的渴望,又是对孩子快快长大的期盼。

        本诗的含蓄美尽在这一虚境之中。清陈震《读诗识小录》评末章前两句云:“换笔顿挫,与上二章形不接而神接”,评后两句云:“奇文妙义,与上四‘无’字神回气合。”

【《甫田》的反思探讨】

象征善恶的植物

      《诗经》里利用有刺或到处蔓生的植物来象征不好的事物,例如《齐风·甫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和《小雅·大田》:“既方既皁,既坚既好,不稂不莠”,所言“莠”与“稂”均象征恶事。《尔雅翼》云:“莠者,害稼之草。”

        莠,就是狗尾草,幼苗期形似禾稼,苗叶及成熟花穗都类似小米。孔子说:“恶莠,恐其乱苗也。”狗尾草根系深入土中,不易防除,属于恶草,不但农民痛恨,连诗人也憎恶之。所以《齐风·甫田》才会有“维莠骄骄”、“维莠桀桀”之语,表示田地太广,除草不及,使杂草遍地丛生。《小雅·大田》之“不稂不莠”,原指田中已无稂(今之狼尾草)与狗尾草,后人引喻为人不成材,没有出息。

        《鄘风·墙有茨》:“墙有茨,不可埽也”、“墙有茨,不可襄也”、“墙有茨,不可束也”提到的“茨”,即今之蒺藜。在干燥的荒废地,常见蒺藜蔓生,繁生的果实布满锐刺,常刺伤人足。《鄘风·墙有茨》篇,言蒺藜是不祥或不佳之物,人皆欲除之而后快。

          棘是酸枣或长满棘刺的灌木,常伤人手足,象征恶兆或不正当事物,《诗经》引述“棘”诗篇大都具讽刺内涵。例如,《唐风·鸨羽》篇“肃肃鸨翼,集于苞棘”,讥讽当政者失职,导致人民流离失所;《陈风·墓门》篇“墓门有棘,斧以斯之”,暗喻心怀不轨的野心家;《曹风·鸤鸠》篇“鸤鸠在桑,其子在棘”,讽刺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当权者。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管仲的改革政策“相地而衰征”

——农业生产关系上的一次重大调整

        管仲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相地衰征”的新的土地租税制度,这是在农业上涉及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深刻的时代背景。

        齐国,在西周初的太公时代,属奴隶制国家。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居于“鄙”内、附着于井田上的奴隶,“同井合耦”,依靠粗拙的

木、石、骨、蚌工具,进行集体劳动,共同耕作。由于土质不好,农业发展很受限制,更由于奴隶制生产本身固有的矛盾——奴隶怠工、毁物、逃亡、反抗,再加共耕的方式使勤惰相混,耕者观望推诿,劳动生产率越降低,剥削者越感到原有的剥削制度对自己并不有利了。

          西周后期发生了转折。早期的铁器——原始熟铁,开始发明出来,并被用于农业。一些农具逐渐由铁锻制或由铁包口,强于木石工具。生产力的发展,使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有了可能,而且使每个劳动力负担的耕地面积有可能扩大。于是,精明的剥削者就相继改变剥削方式: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各家各户耕作,作为份地,同时,令耕者在另一部分土地——公田、徭役田上进行无偿劳役。

          这种公田比过去奴隶制时代由周王或诸侯国君掌握的、收获物须上贡给周王或诸侯国君的“公田”,面积扩大了,在总耕地中占很大的比重;那部分新增加的公田,收获物即属采邑主所得。分得土地的人,必须在公田上把事干完了然后再治私田(份地。先前奴隶身份的耕者无所谓私田,私田是指采邑主的自营地,至此,收获归上面各级剥削者的土地称公田,耕者的份地为私田)。

        在份地上各户是独力耕作,收获归己的。这种公私田分开、征收劳役地租的方式,比之原先奴隶制的无偿敛取收获的全部实物,而只在其中分给一点口粮的做法,相对地说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更有利于剥削者增加剥削收入。

        分地(部分土地)到户,各户有了对土地的占有权,而且奴役束缚也较前有所放松,这样,奴隶就转化为农奴,奴隶社会的母体里产生了新的封建制的萌芽。西周后期,从王畿到各诸侯国已先后出现这种变化;齐国铁器使用较早,由奴隶制到农奴制的演变,时间也是比较靠前的。

          周平王东迁,历史进入春秋时期(自公元前770年算起)。周天子共主的身份已有名无实,诸侯国实际上都是“独立王国”,上行下效,诸侯国内的卿大夫也争相扩张势力,抢占地盘。原先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让位于封建领主的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制。身为各自领邑内的全权主人的领主,其所拥有的土地并非全由封赐而来,很大部分来自兼并。他们在井邑内剥削农奴的劳役地租,已由奴隶主蜕变成新的封建领主。对已形成封建割据势力的大领主来说,公田上的收获全归他们自己所得,而不再上贡了。春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初建的时期——封建领主制时期。

          作为东方大国的齐国,也是个封建领主制的国家。齐国的国君是国中最大的领主。齐国公室直属的领地上(“遂”内),也还保留着“公田”,套用“借民之力助耕”的名义,实行劳役地租制度,对已有自己的份地、自己的家庭经济的新的农奴进行封建剥削。

          封建性的劳役地租代替奴隶制的实物榨取,在一定时期内有它历史的进步性,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世纪过去,这里面又暴露出新的问题。由于徭役田和份地分开后,公私有别,耕者对之的重视程度也就大有差别。在私田(份地)上精耕细作,用心经营,在公田(徭役田)上则应付差事,得过且过。虽然和过去奴隶制时的全部监督劳动相比,劳动者的劲头总的有了一些提高,但提高是有限度的,有所偏重的。再加在公田上仍然是共耕聚种,所以仍然是责任不明,谁也不肯多出力。“公作则迟,分地则速”,尽力于私田而不尽力于公田的现象越来越厉害了。份地上产量增加,按理全归耕者所得,但领主并不甘心其剥削量局限在徭役田的空间范围内,他们往往加重耕田以外的徭役,或进而向份地进行征敛,或夺取农奴的牲畜,这就必然引起劳动者的反抗,轻则对公田的耕作更趋消极,重则逃亡他乡。这种情况在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齐国在襄公之时,国政不修,剥削加重,问题也就更趋严重。

        《诗经·齐风·甫田》篇中云:“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甫田即大田,公田)。这就是对齐襄公时(公元前697—前686年)齐国徭役田实况的描述。当时“九妃六嫔,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国语·齐语》),大量的宫廷糜费都出自对农奴的压榨。徭役劳动者兴趣索然,再也不肯去种好公田,公田荒秽不治,长满了害苗之草。不愿意束缚于土地、遭受残酷剥削的人,纷纷冒禁进入城市,为齐国素称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自发地增添新的成员。齐国“民移”(农奴逃亡)的趋势日益突出了。在这种情况下,公田制-徭役地租制再也维持不下去了。齐国的农业正陷入日益加深的危机之中。

        面对这一现实,当焦虑的齐桓公问“伍鄙若何”(如何对待五鄙之内的人)时,管仲就提出了“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国语·齐语》)的有名的对策。相,视也;衰(读如吹),差等也;征,征取也。相地衰征,即“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国语·齐语》韦昭注)也就是根据土地的好坏,实行地租的差等征收制。这是管仲首先提出的农业改革方案。

        管仲对齐桓公说得很明白:实行相地衰征的目的是使“民不移”,即防止耕者的逃亡,只有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削量有所减轻和剥削方式有所改进,才能做到这一点。对耕者实行相地衰征,与之分货,劳动者地位有所改善,劳动兴趣有了提高,他们就能安居于所分到的土地之上,而不再相率逃亡流徙,从而收到“民不移”的效果。对耕者实行相地衰征,与之分货,劳动者地位有所改善,劳动兴趣有了提高,他们就能安居于所分到的土地之上,而不再相率逃亡流徙,从而收到“民不移”的效果。至于赋税制度,则管仲另有一套做法。

        管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关农业的重大改革就是变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尽管管仲的许多政策只是有限的革新,更多的改革还要留待后人来完成,但是,就管仲的时代来说,他的相地衰征的改革意义还是很大的。不但振兴了齐国的农业,为富国打下了基础,而且当实践证明了实物地租优于劳役地租时,也就会发生连锁反应。由管仲创导于前的这一新的改革,对别国、对后来人必然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历史的发展必然起到推动的作用。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经济改革家(修订版):镜鉴兴衰三千年

作者:吴慧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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