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日更02)

  上周五,也就是2018年12月21号下午。我去健身馆上私教课的途中,在嘉兴路闯了红灯。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以前听我们系统的人说我们辖区的电子监控没有真正起到作用,所以我就有恃无恐的闯了。今天收到了短信提醒,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记六分。我居然违法了?开车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大家都懂的,但是在具体的行动中却有那么多的侥幸心理。

据我所知,现在每年都有那么多的刑事案件,那些违法的人谁都不愿意成为一个犯人吧。然而他们却实实在在的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们为什么要去做呢?这就是侥幸心里,特别是危险驾驶犯罪,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就因为心里没有对法律的敬畏,认为可能逮不住他。所以就以身试法。

也许有的时候可能真遇上侥幸没有被追究责任,但是那毕竟不是常态,制定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保护我们,让大家心存敬畏,只有我们心中具有规则意识,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够更好地去遵守。

所以说,不论是谁,不管有没有人监督,心中一定要有规则意识,对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身试法,更不能知法犯法!

让我们一起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请相信自律才会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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