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讲的都是些严肃的事,没有前戏,直奔主题:
1. 什么叫企业组织形式?
用大白话来说,企业的组织形式就是你企业的户口性质。企业在成立时,你需要到工商局给它“上个户口”。
有的人可能会说,我去工商局给企业注册了,那就意味着每个月都要纳税,还经常被各个政府部门监管,我才不干这种傻事!
亲们啊, 什么年代了,可千万不能有这种想法,纳税是你的义务,工商注册是国家法律的硬性要求,如果不进行工商注册,意味着你的企业没上户口,那你就是“黑户”,很有可能会被查处。
即使你很侥幸没被工商局发现,那你也没法跟别人签合同,因为签合同时,往往需要你提供营业执照,而你却没有。即使别人愿意跟你签合同,那也是无效合同,因为你本身就不是合法的企业,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你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所以,不论如何,我们的企业都应该去进行工商注册。
那么去工商注册时,你就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了,我该给我的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法律形态呢?也就是上什么样的户口呢?
常见的户口有:个体工商户(也叫个体户),还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它们有什么区别?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注册?不同的“户口”都有哪些利弊?这里就不展开讲了,太复杂,你可以百度一下,找到跟你相关的内容。在这里我主要给大家做一些概念上的解释。
2. 什么是自然人,法人?他们有什么区别?
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所谓的自然人,就是自然出生的,有自然属性的人,我们接触到的基本上都是自然人,因为都是自然出生的,有自然属性的人。那什么人是非自然人呢?比如说孙悟空就是非自然人,因为他不是自然出生的,他是个石猴,再比如机器人,当然也不是自然人。
那既然我们都是自然人,为什么要搞出“自然人”这样一个名词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需要和“法人”这个名词对应开来。
那什么叫“法人”?给大家做个通俗的解释,我们都知道,人类的法律通常只是对人起作用,我总不能说 “ 这张椅子把我拌摔了,我要用法律来制裁它”,因为法律只对人起作用。
那如果企业违法了怎么办?企业不是人啊,企业是什么?企业是一种组织,那企业违法了,如何适用于人类的法律呢? 为了让法律对企业也能产生作用,人们就将企业进行人格化,把它称为“法人”,因此它也是人了,于是也就适用于人类的法律了,同时这也跟“自然人”对应开来,正常人类称为自然人,而企业称为“法人”,那么代表这家企业的自然人就叫“法人代表”。
3. 什么叫有限责任?什么叫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咱们简单理解,如果我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那我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意味着什么呢?比如说,哪天我的企业倒闭了,外边还欠了别人100万元外债,而我企业里的资产只有20万,那我得卖了我的车子,房子等等所有个人财产,然后去还清所有外债,而且不论如何我都得还清,因为我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那如果我当初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我承担的自然就是有限责任了,也就是说,如果哪天我的公司破产了,欠了别人100万外债,而公司里只有20万资产时,那我只需要把公司里这20万资产拿去抵债即可,剩下的80万我可以不用还,因为我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我注册的企业是合伙企业,那么我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什么叫“无限连带责任”?我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说明: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四川省的4个农民,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从银行贷款4000万出来创业,四个人一起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家合伙企业没多久就被他们搞倒闭了,倒闭之后,银行就上门催债,结果发现他们身无分文,而且住的都是些茅草房,根本还不了钱,于是这事就暂时搁浅了。
到了90年代,这四个农民中的一人,单独出来创业,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这次他成功了,几年间就赚了几个亿,于是银行又找上门来了。
银行说当年你们几个人从我们银行贷了4000万的款,现在该还了吧?那个农民当然不肯认账,他说:“当年的那家合伙企业早就倒闭了,我现在新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这家公司和以前那家合伙企业没有半毛钱关系”。
银行说:“你们当年成立的是合伙企业,承担是无限连带责任,那时你们没钱,我没办法,现在你有钱了,你就必须得还钱了,这是法律规定,而且经过了这些年的利滚利,当年的4000万已经滚到5个亿,你统统都得还清,否则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强行变卖你目前的公司”。
农民不干了,立马说:“我们当年是四个人合伙,即使要偿还,那我也只负责其中四分之一”。
银行说:“这个我可不管,我再说一遍,你们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外界而言,你们四个人就是一个整体,我可以找你们任何一个人还清所有的钱,至于你们内部如何分担债务,那是你们内部的事情,你的合伙人要是不肯承担债务,你可以去告他们,这是你的事,我只知道,你现在有钱了,你就必须全部还清所有的欠款”。
后来这个农民实在想不开,就跳楼自杀了。所以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这个意思。
4. 企业“户口”和赋税的关系
大家可能会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承担无限责任,太可怕了,我何不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呢?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我的债务风险。
没错,聪明的你当然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选择这种法律形态的人也非常多,只要你符合注册条件就可以注册,但别疏忽了一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税金往往会比较高,这一点会给你初创的企业带来不小的税金压力,
所以很多小微企业在一开始时会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承担的税金要比有限公司少得多,一般只需要缴纳定税就可以了。
所以各有利弊,总而言之,如果你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借贷,那么非常建议你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你只是小打小闹,不需要大量融资,同时还不想被税金拖累,那么个体工商户是不错的选择。
5. 什么是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
如果你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你还需要搞懂几个常见的名词: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2)董事会,由公司董事组成,属于公司的执行机构,一般董事会有最低人数的规定,因为如果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也不利于集中股东意见,但也不建议人数太多,因为这会变得机构臃肿,沟通不畅。
3)董事会里最“懂事”的那个人,我们就叫他董事长,也就是董事会里的老大。
4)监事会,顾名思义,属于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组成,很显然,监事会不能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因为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很容易就会出现监守自盗的情况。
6. 总经理,CEO,总裁,首席执行官......谁比较大?有什么区别?
这其实是一个让我很痛苦的问题,因为这些头衔本来是有意义上的区别和界定的,但咱们中国人全都用乱了,谁都可以乱叫总裁,随随便便一个人都可以是CEO,乱了之后大家也就不讲究了,既然都不讲究了,那我们也没必要再去研究它们的区别,我在这里大概给大家解释一下:CEO,翻译过来叫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是重大决策的最后拍板人
而总裁≈第一副总经理,属于日常事务主要执行者。
7. 关于注册资本,经营人数和场地规定。
当前国家在鼓励大众创业,因此不论是哪种法律“户口”,注册的要求和门槛都纷纷降低了,比如说在注册资本方面,除了有限公司中的金融,保险,房地产类公司外,所有类型的法律形态均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也就是说,咱们现在1块钱也能注册一家公司!而对于经营人数和经营场地,工商注册时基本上不做要求。当然,工商局不作要求不代表其他部门就不管,举个例子,如果你要在居民楼里搞个KTV,就算工商局不管,消防局,环保局都会出来干涉,这显然是个常识,不说你应该也知道。
最后插一点题外话,很多大学生在创业之初,经常会说这样的话:“我们都是哥们,都是死党,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所谓的老大,因为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出了问题,我们会一起友好协商,民主表决,绝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至于利益如何分配,等赚到钱再说,现在都还没赚钱就去谈如何分钱,想想都觉得可笑,所以我们不去谈钱,谈钱伤感情,我们首要任务是齐心协力把企业先做起来……”,
这些话听起来都对,但做起来就一定会出问题。大家在创业时,千万不能等赚到钱了再去讨论如何分钱,一定要在这个蛋糕还没做好之前就说清楚如何分配利益,在蛋糕没做好之前,什么都好说,什么都好商量,如果等到蛋糕做好之后再讨论利益分配,一定会出问题!
所以在制定股份比例时,千万不能说大家都是兄弟,到时候大家平分,大家想想,如果股份均等了,那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意见不统一时,到底谁说了算呢?谁说了都不算时,那就只能吃散伙饭。
还有,在做决策时,决策股东数量一定不能是偶数,否则一旦出现半数对半数时,决策就没法进行下去了。
我说的这些,所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你很重视人情,你不喜欢人多嘴杂,不喜欢赤裸裸地谈及利润分配以及企业运营管理时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你喜欢凡事都自己做主,那么请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这两种“户口”,因为多人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常常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无谓的人事内耗,而你又不得不去面对这些人际关系。
今天就琐碎地聊到这,最后感谢大家的赞赏和关注,有你们的鼓励,我会更加努力发表更多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