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政策监测
政策概览
v 7月8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明确,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此外,《若干措施》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阶段性调整长春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v 7月7日,湖南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良性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手续,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年底前职工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经申请核实后可不作逾期处理。《通知》还提出要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同时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对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衡阳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按其缴纳契税给予50%的财政补贴,购买地下车位的,给予80%财政补贴。
v 7月7日,港特区政府宣布成立「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及「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以统筹与土地房屋有关的工作,两个跨部门专责小组分别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及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主持,全面地督导及监察造地至建屋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统筹组将会取代过去同样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并扩大工作范围,会在宏观层面督导和监察公私营房屋供应,以及房屋、经济以至政府及小区设施各类别用地的供应进度,持续检视各个造地项目由研究至土地平整各阶段工作的进展,以确保不同用地的供应切实到位。统筹组亦会制订并定期公布未来十年可供发展土地(熟地)的供应预测,利便公众监察政府工作进度,同时督导各项精简发展程序的工作,并制订有助释放私人土地发展潜力的方案,全方位加快土地房屋供应。而行动工作组则负责督导公营房屋兴建项目,工作范围包括监察预留作公营房屋项目的用地是否可准时交付;探讨各项加快建造及入伙的措施;制订及更新公营房屋新供应的预测;考虑及解决各项影响准时完成公营房屋项目的跨政策局或跨部门问题,并会探讨及制定措施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
v 7月6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贵州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1.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2.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3.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v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v 7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购房还贷新政,“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规定:凡是在唐山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以上人员必须同时为唐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今年6月1日起在唐山新购房职工均可享受此次新政,新政于2022年7月15日开始办理。
v 7月5日,根据陕西省汉中市住建局等十二部门印发的《汉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调整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v 7月5日,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印发《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房票是指征收(拆迁)部门对被征迁住房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向被征迁人出具的记载被征迁人名称、票面金额、使用区域、受让人名称、兑付日期、票面利率、兑付须知等内容的电子及书面凭证。《通知》提到,被征收(或拆迁、收购)人持房票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的,另给予房屋价值补偿部分6%的购房奖励。不过,要求是被征收(或拆迁、收购)人持房票购买海曙区内住宅总金额达到:房票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总金额的90%(不含)以上。
v 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规程正式实施之日起,可进行一次销售价格申报调整,调整后需在3个月后方可再次调整。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5%。开发企业进行首次销售价格申报或销售价格申报调整时,每一套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各镇街最高申报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各镇街最低申报价格。
v 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标志东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区域限购。《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重要政策解读
7月8日,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的焦作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焦作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包括促进住房消费、稳定住房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及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等方面。
v支持高校毕业生在焦购房。对已在焦作市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实际缴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市城区内首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30%的情况下,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的最高贷款额度。
v支持拆迁安置群众购买商品住房。鼓励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选用货币化安置方式,扩大安置群众购房选择范围,逐步满足安置群众多层次购买商品房需求。
v降低住房消费信贷成本。引导在焦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按照上级银行统一标准及差异化安排,下调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到55万元,单方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此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45万元。
v提供购房契税补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业用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30%的补贴。2022年1月1日之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可享受契税总额15%的补贴。契税补贴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v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税务部门对个人转让住房,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差额征收;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v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节奏。依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土地竞拍保证金比例按起拍价的20%确定,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可在成交后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对受灾情、疫情影响以及确因政府原因导致企业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延期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重新约定出让金缴纳期限,延长期内不再收取违约金。土地挂牌时,可附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v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界定为:低层和多层(即六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二层,中高层(即七层至九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三层,高层(十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四层及以上。对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在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并满足其它预售条件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后,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实际网签销售前,相关房源应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v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缴纳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有关工程建设,实行资金全过程监管。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商品房预售资金按要求同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信用佳、风险可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资金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凭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和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替换不高于保函金额的预售监管资金。
v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分批次、小规模、点对点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展期、续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服务,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02 舆情监测
v 7月8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更换核数师。融创中国表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内部程序,自2022年7月8日起获委任为新核数师,任期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v 7月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再次成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2)苏0507执2236号、(2022)苏0507执2237号、(2022)苏0507执2238号执行标的分别为1371万元、187704.23万元、153921.84万元,执行法院均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v 7月7日,据港交所文件显示,龙湖智创生活招股书失效。对此,龙湖集团回应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很快递交更新申报材料,不影响上市进展,一切以公告为准。
v 7月5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奥园美谷于2021年3月18日和2021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交易价格为6.97亿元。
v 7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提示,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现阶段性流动性问题,目前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如能妥善解决,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其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v 7月4日,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鉴于“21奥园债”付息安排调整后,利息支付方案较为复杂,为保障本期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顺利实施,奥园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1奥园债”将自7月5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转让。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v 7月4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该公司近期向两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400万元;三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首开股份(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裕资金合计2.055亿元。
v 7月1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终止评级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鉴于东方金诚无法获取跟踪评级所需的关键资料,无法对阳光城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阳光城主体及“20阳城01”、“20阳城 02”、“20阳城 03”和“21阳城01”债项的评级,自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结果。
v 7月6日,企查查信息显示,河南建业天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天明城市服务”)高管变动,张鹏华从董事调整为董事长,温婷从董事长调整为董事。
v 7月1日,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备案人员发生变更,张天军退出董事职务,林洵接任。
03土地市场监测
v全国土地成交动态
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9日,全国涉宅用地共计成交104宗。成交规划建筑面积794.5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5.87%;成交金额为318.82亿元,环比下降68.3%。溢价率方面,104宗土地宗地块65宗零溢价成交,平均溢价率为3.41%,下降近2个百分点,土地市场热度有所下降。
v2022年集中供地动态
苏州:7月8日,苏州第三批次拟出让住宅地块披露,涉及高新、吴中、吴江、相城4个区域,合计挂牌15宗宅地,总涉及面积78.44万平方米。
具体来看,高新区狮山横塘街道狮山路北、规划道路西地块,占地面积2.13万平方米,容积率2.23,临近锦华商业中心西面。地块性质包含住宅、商业、商务金融,近龙湖天街及银行金融一条街,配套设施较丰富。
此外,狮山横塘街道玉山路北、移动苏州分公司东地块,为住宅用地,占地面积2.08万平方米,容积率1.7。
太湖科学城美田里路东、太湖大道绿化地南地块为商住地,占地面积4.43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太湖科学城惠东路北、美田里路东占地面积4.45万平方米,容积率1.8。资料显示,两宗地块相邻,位于和萃澜庭项目旁,此前和萃澜庭备案均价为2.9万/平方米。
深圳:7月5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集中发布了2022年度第二批居住用地挂牌出让公告,此次集中供地共16宗宅地,总起价349.83亿,将于8月4日分上下午两场组织出让
据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涉及总用地面积约33.29万,总建筑规模约179.85万,其中前海合作区1宗地、宝安区4宗地、龙华区3宗地、光明区2宗地、龙岗区4宗、坪山区2宗分别深圳6区,16宗地块。本次出让地块均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用地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
重庆:7月6日,重庆2022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开拍,共出让住宅用地12宗,总起始价约136.06亿元。最终11宗底价成交,1宗溢价成交,共揽金136.71亿元。
物流园以底价1.57亿元竞得沙坪坝区西永组团Ah标准分区Ah14-01/04地块,成交楼面价6600元/。该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15825,建筑面积23738,容积率1.50,起始总价15667万元。
国瑞阳光地产集团以底价1.87亿元竞得南岸区弹子石组团I分区I12-6-2/05地块,成交楼面价7000元/。该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16406,建筑面积26670,容积率1.63,起始总价18669万元。
此外,招商蛇口、中海、万科纷纷底价落子,中交以18.53亿元底价拿下326.5亩大渡口茄子溪地块,为本轮土拍中体量最大地块;重庆建工以封顶价6448元/摇号竞得回兴68.6亩地块,总价4.99亿元。保亿则以总价30.8亿摘北碚、渝北两区共480亩地。
v重点监测房企拿地动态
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9日, 中科财金20家重点监测房地产企业中,两家房企在一级土地市场竞得两块土地。
04网签动态监测
·2022年6月,入榜房企网签金额整体同比大幅下降,但上海、杭州销售金额逆势猛增。各城市房企竞争格局也有较大变动,同比两期同企业居榜首的城市为6个
2022年06月,以长三角20城重点城市TOP10房企榜单为基础统计,入榜房企网签金额共计1736.88亿元,较去年同期小幅提升2.95%。入榜企业表现上,同比两期同企业居榜首的城市为六城,较2022年5月增加1城,分别为杭州、宁波、无锡、镇江、合肥、芜湖,总的来说,城市能级越高、入榜房企排名变动越大,竞争更为激烈。
·2022年6月,入榜合计网签金额前三强集中度明显提升,招商蛇口、瑞安、滨江居前三强,其中招商蛇口以124.33亿位居榜首
2022年6月,根据20城重点城市排行TOP10房企榜单,入榜20城网签金额合计居TOP3的房企入榜金额合计为348.01亿元、占比为920.03%。20城入榜金额最高的为招商蛇口为124.33亿元,紧随其后的为瑞安为113.95亿元,滨江集团以109.73亿元居第三位。
此外,2022年6月,入长三角20城重点城市网签销售额TOP10榜的城市最多的房企为万科,进入10城;碧桂园与招商蛇口紧随其后,分别为7城与6城。
05 项目新开盘监测
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9日,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未有房企项目在长三角区域开盘。
06 债券到期监测
至2022年8月末,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将有11家房企共计21笔信用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262.75亿元,万科及其关联公司到期金额最高达66.45亿元。海外债方面,有8家房企共有9笔海外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为34.3亿元,其中碧桂园到期金额最高,达7亿元。
表:重点监测房企信用债列表
表:重点监测房企海外债列表
附件1 :中科财金重点监测房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