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这本书是当代最伟大思想家/世界顶尖语言学家和认知学家史蒂芬·平克的巨作——《语言本能》。
史迪芬・平克(Steven Pinker)
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认知神经科学主任,他的研究曾获得多种奖项。他是公认继乔姆斯基之后的语言大才,也是世界语言学与心智科学的领导人物。《语言本能》甫出版,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同时也奠定了平克在MIT的地位。
这是一本由真正的专家所写的关于语言的书,可读性非常高。平克非常技巧地把一个想知道的语言问题提出来讨论,不但从语言学、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去着手,他还有深厚的生物学知识。最主要的是,他知道一般人对于语言学上的问题在哪里,以四两拨千斤的轻松方式,拨开云雾见青天,把人们带出牛角尖。不管这本书将来在语言学和心理学上的影响为何,《语言本能》这本书已经在科学普及方面立下了不朽的功劳。平克的这本书,无疑地会使读者开始尊敬对这个令人惊奇的自然现象——语言。
这并不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满是专业名词的学术性书籍,无论你是父母还是外语老师,都指的拥有一本《语言本能》,它会帮助你更明确自己孩子的英语学习方向。
语言的世界
在此,我详细分享书中所提及的“儿童学会语言的3大要素”。
1
声音环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语言环境”
几千年来,思想家们都极力想弄清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婴儿从小就被剥夺接触语言的机会,他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根据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记载,公元前7世纪,埃及法老菩萨姆克一世曾将两个刚出生的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走,转交给一位牧羊人抚养,并刻意不让他们接触到任何语言。据说,这位法老对语言起源的好奇心在两年后得到了满足,因为牧羊人听见这两个孩子吐出了一个弗里吉亚语单词,这是小亚细亚地区所流行的一种印欧语。在接下来的世纪里,也流行着许许多多关于“野孩”的故事。
虽然有些动物确实会错把他人的后代当成自己的儿女,比如说杜鹃鸟就会犯这样的迷糊,但是熊和狼都是猎食者,专门捕杀幼小的哺乳动物,它们不可能轻易上当。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些现代儿童也会在类似野生的环境中长大,他们被狠心的父母关在暗无天日的屋子或者阁楼里,完全接触不到任何语言。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孩子变成了哑巴,而且通常终身如此。由此可见,先天的语法能力过于简单/粗略,单凭它是无法生成语音/单词和——语法结构的。
而最原始的语言学习流程则是听,而后说。说得多了,自然而然生成正确的语法体系。犯语法错误是每一个语言初学者都会出现的常见问题(无论是幼龄学母语还是成年人学外语,更别谈对于一个小孩对于外语了,错误更是常见。同样是学习一门外语,6岁以前的幼儿更可能训练为英语母语思维的人,而成年人是难以做到的。这大概就是大脑神经发育程度不一样的原因)。
2
要素2:母语式语型
虽然言语输入是语言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只有声音是不够的。有人曾建议聋哑父母多让自己听力正常的孩子观看电视,但是,没有一个孩子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会学英语。面对只会自说自话/铁疙瘩一样的电视机,除非孩子已经懂得这门语言,否则他根本猜不出其中角色在说些什么。
现实生活中的大人都是在孩子面前谈论眼前发生的事情,孩子表现的更像是一个“读心者”,他能够猜出大人的意思,特别是在掌握了许多实词的情况下。的确,如果让你听一段家长对孩子的对话,即便他所说的语言你一窍不通,但只要对其中的实词都能翻译出来,你就能轻易地推测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能够推测父母的意思,他就不是一台纯粹的解码机,仅仅依靠接受的信息来破解代码。他们更像是面对罗塞塔石碑的考古学家,可以将未知语言的一段内容与已知内容进行对比。对孩子来说,这门未知语言是英语(或者日语/因斯列坎普语和阿拉伯语),而已知语就是心语。
电视原声为什么教不会孩子说话呢?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他们说的不是母亲式语型。与成人之间的交谈不同,父母在和孩子说话时会把语速放慢,语调也更为夸张,他们说话的内容主要涉及眼前的事情,语法也更为严谨(正确率可达到99.44%)。无疑,这些特点使得母亲式语型更容易被孩子听懂,而不是像水门事件的录音记录那样晦涩/零乱。由此可见,想通过疯狂刷剧来获取英语口语能力基本上也是一个“美丽的梦”,没有“母语式环境”以及正儿八经学习系统,闭门造车的方式见效往往不尽人意。
此外,母语式语型 ,语法上并不简单,虽然它看似如此,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我们对语法有着本能的理解,因此只有当我们深入语法结构,试着弄清其背后的规则时,才能真正了解它有多么复杂。母语式语型中经常包含着“who”“what”“where”的问句,在英语中,这些其实都是最为复杂的语法结构。
我们不妨以一个“简单”问句为例:
What did he eat?
他吃了什么?
这个问句是由“He ate what”演变而来。要完成这一变化,我们必须将“what”这一词移到句首。此外,我们还要添加一个无意义的助动词“do”,并确保这个“do”与句中的动词在时态上保持一致,也就是变“did”。然后,我们还要将过去式还原成“eat”,再将陈述句的“he did”形式改称为疑问句的“did he”。
没有哪位老师会把这种句型作为语法学习的第一课教给学生,但每一位母亲都会对孩子说出类似的句子。
这个时候,外教课对于低龄孩童来说就起着莫大的作用。深圳不少家长会给自己的孩子选择有外教的英文机构。相当一部分外教课程要么配备了中教助理“跟班”,要么就是在外教课后还会加上一节“中教辅导复习课”。看完以上对语言学的认知,我相信你此时会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求生”和“求上”是 孩子的本能,外教的作用其实就是建立“母亲式语型”,是为了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让孩子通过“心语”来猜测外教所表达的内容,能从外教的肢体语言或者表情上及时得出正确或者错误的反馈,从而绕过“通过语法学英语”的干扰和误区(这样的方式无疑会让孩子们把英语越学越难,越学越慢)。因此,可以说,配外教输入传统英语模式的教学方案本身是不够接地气的,是可能会让孩子们绕远路的方式。
在动物界,不少动物会通过叫声来于幼崽交流,这和人类母亲(或者是合格的外教)与幼儿的交流有着相似的一面。人类母亲(或合格的外教)的话有着可以理解的丰富的旋律:抑扬顿挫的语调表示赞许,尖锐急促的声音表示禁止,音调变高是为了引起注意,低声慢语是用来安慰别人。同样,他们也能借助语调来区分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勾勒语句的边界,以及识别新的单词。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婴幼儿更喜欢听母亲式语型,而不是成人间的交谈。因为那些太晦涩难懂了。
3
要素3:父母的回应与自我实践
虽然日常操练对说话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语法学习方面,他却显得有点多余。有些孩子因为神经方面的疾病而无法说话,但是他们的父母却发现他们拥有良好的理解能力。卡琳·斯特朗斯沃尔德最近测试过一个4岁的男孩。虽然他不能说话,但却懂得语法上的微妙差异。
他能够区分“The dog was bitten by the cat”(狗被猫咬了)和“The cat was bitten by the dog”(猫被狗咬了)的图片,也可以区分“The dogs chase the rabbit”(这些狗在追兔子)的图片,也可以区分“The dog chases the rabbit”(这只狗子追兔子“的图片。他都能做出正确的回应。
这其实并不奇怪,语法的发展并不依赖于刻意练习,因为开口说话不同于侧耳倾听,侧耳倾听本身并不能提供有关所学语言的任何信息。因此,中国家长们一味地教育宝宝磨耳朵并不能教会他们去使用英语。孩子在说话时所获得的语法信息只能来自于父母及外教的回应,根据其回应,孩子可以立即知道自己说出的句子是否合乎语法,意思明确。
那么,儿童究竟是怎样掌握语法的呢?
年幼的孩童在听到一个类型的句子时,这套机制能够自动将另一类型的句子排除于语法之外。例如,依据词法原则,心理词典所标注的不规则变化会阻碍规则变化的运用,因此只有孩子们多听几遍“held”,就能将“holded”扫地出门。其正确判断“held”就是“hold”的过去式的理论依据,则是前面提到过的“母语式语型”。
扩展阅读:语言能力与大脑发育
我们知道,婴儿的大脑在出生后会发生许多变化。在婴儿出身之前,几乎所有的神经元(神经细胞)都已经形成,它们被分配到大脑的合适部位,但是头围/脑重以及大脑皮质(即脑灰质,负责心智运算的神经突触所在的区域)的厚度却在出生后的一年急速增长。长距离的神经连接(脑白质)要等到出生后的第9个月才能发育完成,而且在整个童年时期,它们都在不断生长成为传到速度更快/且具有绝缘作用的髓鞘。
神经突触也在不断增长,并在9个月-2岁之间达到峰值(依据大脑区域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在此期间,儿童的神经突触比成人多50%。在9-10个月大的时候,婴儿大概的代谢活动达到成人的水平,而且很快就会超过这个水平,最终在4岁达到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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