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得救之道”的讨论浮出水面,那就是我要送给小丹的礼物。
豆豆的长篇小说《遥远的救世主》提出了一个文化属性的概念。今天就结合王庙村扶贫的事件聊一聊这个话题。
文化属性
什么是文化属性呢?小说中并没有给出直接的定义,但也可以从中找到些蛛丝马迹。
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可见文化属性包含两个方面: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那什么是强势文化,什么又是弱势文化呢?这两个名词小说倒是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强势文化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
丁元英把强势文化比喻为“秘笈”,可见强势文化虽然强大,但获得极难,而人们更倾向于依附弱势文化。
综合上下文的意思,文化属性其实就是某种文化对长期沉浸在这种文化当中的人造成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影响,从而形成的一种不自觉的思维定势。这些人行事只能按照这种潜意识中的思维定势,做出符合这种文化的判断,而无法自行脱离出来。“简单地说,支配人的价值取舍行为的那个东西就是文化属性”。
王庙村的文化属性
芮小丹要这个礼物的时候就说,按丁元英的逻辑,王庙村的贫穷是文化属性的必然产物,如果丁元英用一个神话改变了这里,他就得告诉她这又是什么文化属性。
王庙村是贫困县里的最贫困的贫困村,甚至有些人家居然穷到连一年四元钱的水费都交不起,可是村里却还有一个教堂,还有不少信众。他们不想着如何脱贫,还在等着救世主来救他们。这就是弱势文化,依靠救主的文化在影响着他们。
丁元英说:“无论做什么,市场都不是一块无限大的蛋糕。神话的实质就是强力作用的杀富济贫,这就可能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杀富是不是破坏性开采市场资源?二是让井底的人扒着井沿看了一眼再掉下去是不是让他患上精神绝症?”
从文化属性中寻找做事的可能性
王庙村扶贫事件是丁元英一手策划的,事情的发展变化也一直在他的算计当中。做事之前,他进行了详细调研,仔细研究音响市场,最后找到了乐圣公司这个突破口,要向乐圣下刀。
丁元英早就算计好了,“在北京摆摊,用柏林、伦敦、巴黎三个城市当托儿,让斯雷克公司当打手,让法院、媒体起哄,让伯爵电子公司投井下石,从乐圣公司碗里化点缘……”,而后来的事情也是完全按照这个计划走的。
丁元英是凭什么策划这件事呢?别人又凭什么就都落入他的计划,成为整个计划中的一个棋子呢?这就是因为丁元英对文化属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对各个环节都从文化属性的高度进行判断,而以文化属性来做出判断则几乎是十拿九稳的。按他自己的话说,即使有偏差,也可以补救。
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丁元英不敢让王庙村的那么多农民扒着井沿看一眼再掉下去,他担不起这么大责任,所以一开始就没给他们扒井沿的机会。
组建格律诗音响公司的时候他就把这些农民和公司从法律层面上分离开来,只把扒井沿的机会给了几个小股东,至于他们能不能爬上来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各个重要环节的判断
一、音箱评测,寻找代理
一切都很顺利,组建公司,生产产品,组装音箱。丁元英的最终目标是向乐圣公司下手,到德国做音箱评测,到柏林、伦敦、巴黎找总代理只不过都是做做样子而已。
音箱评测只要花钱就能办,爱钱的属性全世界都是一样的。
我们再来看一看签约代理商的条件:
芮小丹答道:“是否困难取决于代理的条件,元英的条件是一套铺货底、一套代销,不要代理商出一分钱,不需要广告和销售业绩,代理期限 3 年,3 年内如果代销的一套没有售出则在终止合同后自动归代理商所有,这就是说用两套音响换取一种市场的可能,如果代理商没有合作诚意而只是想要那两套音响,也只需要在一份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文件上签字就可以了。按商业授权惯例,代理授权分为两个文本,一个是代理合同的具体条款文本,一个是授权代理的明示文本。
代理商没有一丁点儿风险,不用出一分钱,保赚不赔,最差也能赚两套音响。这样的条件,只要不是精神有问题,谁也没有理由拒绝,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这也是文化属性。
二、对乐圣公司的判断
对乐圣的判断其实就是对林雨峰的判断,因为乐圣是林雨峰的私人公司。林雨峰这个人过于自负,这从他的经营理念就可以看出来,“只有矛,没有盾,进攻,进攻,进攻”,这是何等狂妄啊?
这种自负也使他不够谨慎,一开始他根本没把小小的格律诗放在眼里,自作聪明卖给格律诗1000套配件,还想利用格律诗为自己做宣传,结果造成了巨大失误,最终用自己的矛刺穿了自己。
而在格律诗出手之后,他还是错误估计了形势,没有仔细调查格律诗音箱低价的根本原因,而是急着要置格律诗于死地,再一次错失机会。
正是基于对林雨峰的判断,丁元英才定下这个计划,这也是这个环节的重中之重,如果林雨峰不中计,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但是他的文化属性驱使他进了圈套。
三、斯雷克公司的判断
斯雷克是中国 Hi-Fi 功放的知名品牌,而功放的销售量与音箱的销售量直接相关。如果格律诗在音响展上降价促销,斯雷克也不会错过这个赚钱的机会。
在音响展上,500对格律诗音箱以相当于乐圣音箱一半的售价降价促销,而斯雷克公司也趁机降价销货,客观上成了格律诗的助攻。没错,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四、计划中的官司
乐圣起诉格律诗公司自然也在丁元英的计划当中,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乐圣吃了亏,必定要回击。官司一打,法院就牵扯进来,然后媒体也会进来,格律诗将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当欧阳雪问到格律诗是不是正当竞争时,芮小丹说:“只要是合法的竞争就是正当的竞争。如果合法的竞争体现了不正当竞争,那不是竞争本身的问题,一定是法律的问题。”
格律诗公司显然是合法的竞争,虽然在道德层面存在争议,但法院是依法判案,不依道德判案,况且还是有争议的道德,自然不会判它败诉。
五、三个小股东
三个小股东在这个计划中并不算重要,他们只是在公司组建之初有用。丁元英应该没有计划算计他们,至少没有故意算计。他们临阵退缩,只能怪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的文化属性支配了他们自己。
他们为什么就得出了格律诗会倒闭的判断呢?
借用蒋律师的一句话,一是传统的“事实胜于雄辩”的观念,二是传统的疑罪从有的观念,三是传统的青天大老爷的观念。中国人一直接受简单的文化思维教育,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的,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叶晓明说:“人家乐圣公司没招咱没惹咱,音响展示会这一把是冲谁捅刀子连傻瓜都看得出来。你拍拍良心问自己,咱到底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冯世杰说:“凭良心说,是。”
叶晓明说:“有些事是不打官司没人较真,一打官司就都成事了,比如环保、童工和劳动权益保障,这都是明面上的东西,想捂都捂不住,捂住了违法这头就捂不住音箱生产成本的那头,否则你凭什么比人家的成本低?你可以跟法官说那都是王庙村农民的事,跟公司没关系,但是王庙村跟公司到底有没有关系,咱心里比谁都清楚。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人家法官吃的就是这碗饭,由得了你去耍这点小聪明?”
虽然王庙村的农民和公司有事实上的关系,但在法律关系上确实是分离的,作为股东,这一点他们也是非常清楚的,而冯世杰更是王庙村的人。可是他们并不相信法院会依法律判案,而是认为会以事实来认定。
这种思维定势限制了他们的判断,也注定了他们只能扒着井沿看一眼而已。
六、对伯爵公司开的判断
伯爵公司主营AV音响,客户主要是普通消费者。如果格律诗胜诉,将对伯爵公司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伯爵公司马上向格律诗示好,开出了650万的价码要收购格律诗。这无异于是对乐圣公司落井下石。
七、得救之道浮出水面
格律诗虽然胜诉了,但舆论不会平息,围绕着得救标准和得救之道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这些讨论免不了对丁元英“杀富济贫”的指责,而又不能仅仅是指责。
在做事之前,丁元英曾与韩楚风去五台山问道。智玄大师曾道:“得救之道,岂能是杀富济贫?”然后韩楚风随口了一问:“那得救之道是什么?” 智玄大师顿然明白了丁元英“杀富济贫”的用心,即说:“责即为诊,诊而不医,无异于断为绝症,非仁人志士所为,也背不起这更大的骂名。故而,责必论道。”
责必论道,正是丁元英要的最终结果,也是送给芮小丹的礼物,只是芮小丹已经看不见了。
得到的启示
丁元英在光天化日之下挖出一个陷阱,乐圣公司眼睁睁地跳了进去,叶晓明等人得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断退了股。丁元英所做的事,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所做的也不过就是实事求是。
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思为转移,文化属性支配着人的价值取舍。要想变得更好,就要努力获得强势文化这个秘笈,这样才能自强不息,等、靠、要是没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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