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政策解读100问(5)

划重点

41.公开遴选的条件有哪些?

[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指出: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5)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1)中央机关从各省进行遴选,各省级机关从市县和乡镇机关中遴选优秀公务员;(2)基层公务员工作满2年后,就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42.哪些公务员不能参加遴选考试?

[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指出: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部分省份要求选调生在基层服务5年。不到服务年限,不允许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43.公务员如何考核?

[规定]:《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指出: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解读]:(1)公务员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维度进行考核。(2)单位领导由组织部门考核,一般干部在本单位内考核。

44.公务员考核等级有哪些?

[规定]:《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指出: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解读]:(1)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2)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45.公务员考核不称职怎么处罚?

[规定]:《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解读]:(1)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会被辞退。

46.公务员按照什么标准提拔?

[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解读]: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于2014年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了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的提拔机制。

47.公务员的提拔条件?

[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一条指出: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解读]:(1)本人必须符合任职年限、多岗位锻炼等基本要求。(2)除基本条件外,还要本单位有职位空缺。

48.公务员能兼职吗?

[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解读]:违反规定兼职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49.公务员可以辞职吗?

[规定]:《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指出: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解读]: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一般是5年(含试用期)。

50.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什么?

[规定]:《公务员法》第八十条指出: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解读]:辞职程序是:个人书面申请-党组会议研究-单位下文-办理辞职手续-停发工资和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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