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族食物到平民营养品,曾被指危害健康,水果环游世界的食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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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古人对耕作有严格的时间定义,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所有的农作都有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当我们吃着秋季盛产的梨、山楂、石榴、柿子、柑橘、柚子、芭蕉、猕猴桃、板栗等水果的时候,可曾知道我们吃的水果,也是经历了一场环游世界的艰辛,才能出现在我们面前。


进入新石器时代后,无花果、小麦、大麦和豆类是最普遍的早期农作物。到了公元前四千年,新月沃土的居民们已经种起了橄榄、椰枣、石榴和葡萄。拥有大片土地的苏美尔人、埃及人和希腊人则偏爱挑战,栽培少数难养活的果子,到了罗马帝国时代,这些物种就得以广泛培植了。

西泽大帝凯旋时,将从未见过的异域果实当作护身符佩戴着。种植业在整个帝国繁荣兴盛,罗马人不管走到何处都会带着种子。我们总以为苹果来自英国,甚至美洲,但其实是靠罗马人才得以贯穿高加索山脉生长。

在那个时期,许多果实是晒干了才能吃的,或是经过了烹煮才食用,因为当时的果子要比我们今天的果子要小、口感硬,味道也更酸涩。比如橄榄,要用盐水腌渍,再压榨出油;葡萄,主要用于酿酒,鲜有人直接食用;无花果,在成熟时节里可以摘下就吃,但也经常烘烤,或制成蜜饯。其余的水果,如需食用,通常都要经过人类后天的加工才可以直接食用。

法国人类学家克劳德.利瓦伊史陀曾经在《生与熟》中写道,食物加工的出现“标志着自然朝向文化的转变”

只有经由人类栽培,果实才会改良,才会选择性地催生出令人向往的特点:种子更小,果肉更多,口感更精纯。这种理论证明了“野生果子最好吃”是一句假话,因为未经栽培的野果常常难以下咽。野生桃子比豌豆大不了多少,涩得很;野生香蕉里全是籽,能把你的牙硌掉;野生菠萝,咬下去全是石块般磨牙的硬块。

专家们还认定,玉米是从一种名为“墨西哥类蜀黍”的小谷物进化而来的。这种蜀黍比蜈蚣大不了多少,足足经过一千年的精选栽培,人类才让它长到手指粗细,再经过一千多年,才有了能让我们涂抹厚厚奶油的玉米棒。


传统医药派认为许多生鲜水果不利于健康,这也不奇怪。罗马学者普林尼说,所有的梨子都该晒干或煮熟了吃,否则难以消化。罗马作家科鲁迈拉警示读者:桃子沾满了“险恶的毒素”(估计他是桃子过敏症患者)。医生们也如此劝诫:吃完杏子,你该反复呕吐,直到吐光为止。

古希腊名医盖伦在二世纪写下的著作普及了一千五百多年,奠定了欧洲医学的基础。他也警告世人,食用水果要注意,因为可能会给你带来各种的麻烦,例如头痛、咽喉痛、腐坏、发热,甚至早夭等等不良影响。但生果子其实也有好的一面,比如说促进消化(其实我感觉应该是催泻作用)盖伦认为,水果的裨益无外乎是让人放松,他甚至在书里这样写:“我们从不把果实当主食,只是用他们入药罢了。”

盖伦上门就诊时,会给饱受便秘之苦的病人开水果药方,比如说让病人吃梨和没有熟透的石榴。他还在自己的的日记中炫耀性的记录,“用这么时髦的偏方,病人的肠子很快就能疏通。”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西方人仍坚信水果只能入药。

十二世纪,欧洲人通过十字军东征知道了哪里盛产水果。马可.波罗的东方游记里,充斥着对华美硕大的梨子、杏子和香蕉的细致描绘,撩拨得欧洲人越发激动。书中写道:“他们(东方人)的果子和我们的完全不同。”在那个年代,人们确实相信水果和香料是天堂里才有的东西,而天堂就在东方的某处。

欧洲国家发现美洲大陆后,西班牙探险家带回许多奇珍异宝,比如说菠萝、番木瓜和马铃薯。哥伦布在日记中特意提到他们如何发现这些水果的:

这里有上千种树木,生长着上千种果实,芳香四溢,美妙至极;我是世间最伤心的人,因为明知他们价值非凡却见而不识。

但在大多数欧洲人的心中,盖伦的话依然是至理名言,也就是说,生果子吃不得。它们会导致顽固湿气,会加重忧郁症,会令幽默感丧失,甚至要为婴儿疟疾引起的周期性大量死亡负责。十四世纪,法国作家尤斯塔奇.德尚怨怪水果导致瘟疫肆虐,并警告读者远离水果,“只要你想长寿,就该避免接触水果,不管是熟的还是鲜的。“

于是,殖民者借故诬蔑土著,给当地作物栽赃,也就不足为怪了。不管当地人被迁移落户何方,殖民者都扼杀其主要农作物的生长,使那种植物渐至湮没无闻。殖民者还大量屠杀土著,从根本上消灭本土种植知识的薪火传递。


新鲜水果的食用量直到十九世纪六〇年代还沉在谷底,保罗.弗里德曼所著的《食物》一书中写道:“生吃水果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被视为危险的事,哪怕(或许就因为)那使人愉快。”在这件事上,十六世纪的贵族堪称欧洲先锋,最先认为生鲜水果格外美味。路易十四不顾御医的叮嘱,大啖野草莓。俄国沙皇也曾命骑兵快马加鞭去采拉普兰的野草莓。

亨利八世的旗舰“玛丽玫瑰号”于 1545 年沉没,打捞海底财宝的后人发现了大量青梅。波希米亚的腓特烈皇帝下令终年点燃火炉,以使海德堡皇家城堡里的橘子树结果。查尔斯二世委托画家绘一幅肖像,画中还要有菠萝──作为他执政时代的终极象征物。1667 年,阿塔纳修斯.基歇尔神父写道:“菠萝的美味无与伦比,无出其右,最得中国和印度的显贵达人之宠爱。”

君主带头,百姓跟风,水果成了贵族的宠儿。1698 年,弗朗西斯写道:“水果只会被端上贵人的餐桌,甚至还有小编号。”仅凭水果,就能划清上层阶级和穷人、破落户的界限。傲慢的贵族们,总是趾高气扬地随身携带喷过香水、撒过香料的水果,美其名曰“香丸”,以挡住街头的恶臭。每当臭气迎面扑来,他们就把鼻子塞进香丸盒,躲到香氛中去。

当时,果子比现今市面上流通的水果要小,水分也少。虽然人类已经掌握了培育和繁殖水果的技法,但我们才刚明白该如何根据自己的需求塑造它们的特性。建立果园蔚为风潮,各式各样的采摘活动也成为贵族阶层的癖好。果园象征着富庶,全职园丁和仆役整日忙碌,他们代表了品位、精致,甚至是权力。贵族们精挑细选高级果品,栽种人工培育的果苗,随之而来的便是口感的提升。

启蒙运动鼓舞探究大自然,无数文论连篇累牍地讨论水果的生长。包括乌利塞.阿尔德罗万迪闻名一时的珍宝馆、弗朗西斯科.卡尔佐拉里的珍奇花草博物馆在内的藏品阁都着眼于大自然的神奇,水果也是其中之一。

文艺复兴晚期,历史学家肯.阿尔芭拉写道:“意大利人显然对任何形式的水果都有狂热之态。”很快,欧洲的医生们开始主张,吃水果大概真的有益健康。到了 1776 年,医生们已彻底改观,说生鲜水果“很可能是我们能吃到的最有益健康的食物”。

忍饥挨饿的劳苦大众没得挑,有什么就吃什么。农民们最常吃的果子之一是褐色的波斯山楂(medlar),吃之前必须晒干(称为烂化),但现在已被世人遗忘。

此外,大多数人的饮食选择都乏善可陈:稀粥、麦片粥、芜菁(大头菜)、甘蓝(卷心菜、高丽菜),腌咸肉是稀罕之物,偶尔还能来点面包。直到十九世纪早期,除了少许地主和贵族之外,地球上的每个人都活在贫穷和肮脏中,平均寿命维持在四十岁上下。

在美国,大多数水果都被制成苹果酒、梨子酒或莫比酒(桃汁白兰地)。因为人们认为喝水不够安全,喝果酒才是正道。约翰.福特斯库(John Fortescue)大法官就曾指出:英国人总是醉醺醺的;他们不喝水,除非出于宗教目的。亨德里克(U. P. Hendrick)则写道:“美洲人从种植水果伊始直到其后两百年,所有的产出都拿去酿制酒水了。”历史学家们纷纷撰文着书提醒世人:“美洲人从喝果酒到吃水果,绝对是一番剧变。”

不过,这只限于高质量的新鲜水果。华盛顿、杰佛逊等政界富豪都对水果崇敬有加,餐后小点时最喜欢聊些水果的八卦,并拥有众多仆役打点他们的果园。他们都曾是“绅士农夫”,谁享有独立,谁就能出于快乐去种地,这和种地才能养家糊口的广大农民有着天壤之别。


工业革命爆发之前,乡村人口占了北美人口的绝大数量。人们自力更生,种什么吃什么。夏季的新鲜水果极少,冬季就更别提了,城市居民的水果就更少了。欲出售的水果要花很久才能从产地运到市内,没等卖出去就烂了大半。

殖民地催生了咖啡、茶叶和巧克力的需求量,饥肠辘辘的城市劳工阶层出现,饿瘪的空腹喧嚣着对卡路里的饥渴。

这时,一线曙光出现──糖价下跌,水果防腐剂问世,到处都能买到草莓酱和橘子果酱。十九世纪的美食作家劳拉.梅森(Laura Mason)在《糖李和冰冻果子露》中写道,水果口味的糖果被视为水果的替代品,而且价廉物美,至少对穷人而言。给水果注入糖汁也是既方便又便宜的商业诡计,催化了全民渴望。

如今,超市糖果柜上的大多数产品都在模仿水果或是水果的衍生物。过去的泡泡糖是用树胶做的,而那种树赫赫有名的果实便是人心果。在欧洲人还没发现美洲大陆前,阿兹特克人就开始嚼树胶了。二十世纪早期,美国口香糖制造商们雇用千余名南美工人搜集人心果树液,他们就叫“泡泡糖收割者”或“树胶工”。二战后,随着石化产品的引进,这种人工采集业才渐渐终止。今天的口香糖是由 PVA 制成的,亦即聚醋酸乙烯酯──塑性树脂的衍生物。

再后来,到了 1869 年,奎因(P. T. Quinn)记了这么一笔,优质水果是奢侈品,只有富人阶级才放纵得起“。就是从这时候起,北美人开始大规模地培育好口味的果子,但依然无法快速运送到人口快速递增的市区。

马和马车让位于机车和火车后,水果的运输问题得以解决,但农夫们又发现新问题:他们得种出经久耐运的新果品。乔治亚州素有“桃子州”之美誉,阿尔伯塔镇更是翘楚之地,他们率先把桃子成功运到纽约城,而且没有烂成一摊泥。

亨利.福德开创的装配线成了标准生产线。在冰箱的发明、超市的开张、家用汽车的普及等推动下,城市居民有更多办法获得水果了──尽管口感欠佳。1880 年到 1921 年,七百万意大利移民的涌入,他们对农产品的热爱,对美国人的饮食习惯和农业结构造成了巨大影响。

直到二十世纪,英国的许多果子仍然烂死在树上。水果长得少,再加上英伦三岛潮湿的气候,根本无法晒干果子。十九世纪九〇年代,苹果成了英国的国果,政府推广多吃果运动。

一战前后,科学家发现了维生素,这好比一锤定音,让人们终于认识到,生食水果不仅仅有益健康,还是维持生命必需的营养。但在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中,新鲜水果因战火销声匿迹,加拿大居民只能限量领取蓝莓酱,实际上,那只是加过糖的萝卜酱,还加进木屑以仿造种子。战时,法国画家马谛斯(Matisse)曾说,水果比漂亮女人还昂贵。大萧条过后,葡萄在美国流行起来,但即便是那时,人们还认为该把葡萄煮熟再吃。

二战临近尾声时,英国政府分给每个孩子一根香蕉。作家伊夫林.沃(Evelyn Waugh)的三个孩子盼星星盼月亮,盼到香蕉后都乐晕了,他的孩子奥伯隆(Auberon Waugh)在回忆录《这有用吗?》中写道,那兴奋眨眼间就没了:那些香蕉“躺在父亲的盘子里,他当着三个孩子凄楚的注目,往上面倒奶油(几乎很难买到),再撒糖(很多很多糖),然后自己把三根香蕉都吃了……从那个时刻起,他在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永不得翻身,哪怕再多的性侵犯也比不上”。


自战后起,水果才正式走上康庄大道,新果品接二连三地涌现在超市里,盛极一时。泰德.休斯(Ted Hughes)在 1955 年吃到平生第一颗新鲜水果时已经二十五岁高龄了,就在那年他遇到了希薇娅.普拉斯(Sylvia Plath)。

奇异果在六〇年代被引进美国,芒果和番木瓜紧随其后。南美、亚洲、非洲、加勒比海、中东的移民大批涌入,对饮食习惯都造成了巨大影响,旅行使得西方人更有机会见识精妙绝伦的异域风味。虽说如此,截至 2006 年,只有百分之五的美国人尝过石榴,不过,这个比例一直在飞速飙升。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人们获得水果的途径越来越多,尽管在口感上有所不同。也许,这是必要的过度。从很多方面来说,我们正在步入水果的黄金时代:从没有过种类如此丰富的新鲜水果呈献给过去的我们,无论是闻所未闻的怪果,还是传家宝级别的古果。想吃的小朋友,赶紧下单吧。


在不久的将来,培育专家们将更加兴致勃勃地投入到新品种的开发中,种植者将继续钻研如何种出好味道,运输商们则想办法让水果在时令季节赶得上热潮。直到现在,我们才得以赏识水果是多么丰富多彩。

除了多年来精选培育的上千种浆果,还有上百种野生浆果遍布世界。园艺界有所记载的梨子有五千种,全球果农共栽培出一千两百多种西瓜,有超过六百种的椰枣。我们都明白,尚有诸多原因造成我们至今没把这些果子吃遍。但无论如何,重点在于:水果世界永远在进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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