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和纸

      一直喜欢用笔书写,最喜欢钢笔和铅笔。即使面前摆着笔记本电脑,还是习惯性的拿起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似乎只有通过笔和纸接触时那几乎听不到的沙沙声,才能沉静下来,整理清楚自己的思绪。

      钢笔写的字柔中带刚,有棱有角,如果是用久了的钢笔,笔锋磨的已经非常合乎写者的个性了,怎么来怎么去,似乎它都已知晓,就这样合着你的心意走下去,写着写着总就写出愉悦感觉来了。很多年前三百多买了一只派克笔,细细的很单薄的样子,写字特别顺,用了三年坏了,灌墨水的接口有点儿漏水,每次吸墨水时都把我的手指搞得乌黑,像小学生刚学钢笔时灌墨水的样子。可惜不知哪里修,只好丢在一边。又去买了一支更好的派克,可以换笔芯的那种,写起来还不错,可是好像就是没有了默契,有时候宁可弄得手指乌黑还是用那个单薄的小家伙,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心里想好吧好吧还是你啦,又抓起来去灌墨水。直到后来发现了凌美钢笔,算是终结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书写追求,不再总是黑着手指。




        对铅笔也是如此。从前公司在大酒店开产品说明会,每张桌子上酒店都会配上纸张和铅笔。如果铅笔够漂亮,结束后同事们收拾会场时,我就一张桌子一张桌子走过去收铅笔。记得那时有家酒店的铅笔是类似蒂芙尼的浅蓝烫了金字的铅笔,非常优雅美丽,我就收了很多,拿着满满一把铅笔的满足感丝毫不亚于一场产品说明会带来的高额签约保费。很喜欢铅笔写字那种质朴的感觉,像极了小家碧玉,不温不火、文文静静的样子,却是极有底气的,像一个家教良好的女子。有时候去一些高级餐厅吃饭,看到美丽的带着纹路的餐巾纸,如果碰巧桌面有笔,我就会拿起来写字。一笔一画,写脑海中蹦出来的一两句美丽的文字、你好、或者写很多遍自己的名字……那种感觉,很像是写给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一段久未回望的时光,一直到把餐巾纸写满,翻来覆去的看几遍,离开时丢在桌面上,好象倾诉了一段心事,心底有莫名的轻松和一点点欣慰。




        对笔和纸的偏爱从未改变,在这个一切越来越虚拟的网络时代,我还是喜欢更真实的一切,毕竟,握在手里的触感和踏实是网络无法取代的。但也许,是我过于长情和守旧了,那么,也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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