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药到底伤不伤身?

我在医疗院所服务病人时,常有人询问:「止痛药会不会伤身?」

回答这问题之前,需先简单了解止痛药,主要可分为三类:


药品分类

第一类为乙酰胺酚 (acetaminophen)

为一中枢止痛药,可用于止痛与退烧,但没有消炎作用,例如扑热息痛等。

服用大剂量会造成肝脏损伤,成人24小时内不得超过4克 (相当于8颗500毫克的乙酰胺酚) 且不可超过4次,每次服用应间隔4-6小时。

12岁以下的儿童服用乙酰胺酚须调低剂量。

具饮酒习惯或B、C型肝炎者会增加乙酰胺酚中毒的风险,有严重肝病或肝硬化者应事先告知医师或药师,并依照医师或药师指示服用药品。


第二类为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简称NSAIDs)

具有止痛、消炎与退烧的疗效,常用于退化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或肌肉发炎等疾病,包含第一代药品如阿司匹林 (aspirin)、diclofenac、ibuprofen、naproxen等及第二代药品如celecoxib与etoricoxib。

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可能发生肝指数升高的现象,长期服用可能导致肾脏损伤。

另外,第一代药品可能出现胃肠道溃疡出血、第二代药品则较少胃肠道副作用。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请勿自行服用含有阿司匹林成份的药品,以免发生罕见但严重的雷氏症候群 (Reye’s syndrome)。


第三类为鸦片类 (opioid)止痛药

具有成瘾性,为管制类药品,必须由取得管制药品使用执照之医师处方才能由经药师调剂供应,例如吗啡等。最主要危险在呼吸抑制,其他副作用包括便秘、排尿障碍等。


用药原则

为避免止痛药「伤身」的状况, 我们服用止痛药时应掌握两个原则:

一、突发急性疼痛应寻求医师诊治

若无法立即就医、或经医师确认可自行用药如经痛等,可至合法小区药局,咨询药师后购买成药或指示药服用(如乙酰胺酚或部份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若疼痛持续未缓解则必须就医。


二、疼痛缓解后,应与医疗专业人员讨论后停止止痛药服用

正确并合理地使用止痛药并不会「伤身」,若发生副作用应立即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平时应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如适当运动、充足睡眠等,以预防并避免过度依赖止痛药,安心用药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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