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一言不发推开宿舍门,把手机放到桌子上。按惯例无视从左右两侧桌面侵占过来的卷发棒、糯米糕,从兜里掏出钥匙串,微弱的叮叮当当声。捏着既不是黑色的,又不是长方形的那只钥匙,蹲下扭开柜门。白色罩衫应该收进袋子里。不对,先把睡衣拿出来,再放别的。明天穿的袜子提前放在外面。新拖鞋也在,可是并不是那么好看。

    从卫生间回来,好像确实路过几个人,并不想注意。一言不发推开宿舍门,偶然飘过几句话,看来那些人已经换了话题。怔了半响,记起没有什么该留恋的,于是脱掉鞋子。

    歪歪斜斜钻进蚊帐,跪坐着竟几乎横向塞满了铁床。头顶帐幕起伏,明明近得咫尺,长长灯管洒下的白光却被打散了搅碎了铺过来。调整坐姿的瞬间世界倾斜过去,再平衡回来,激起一阵眩晕。

    所以,这是我的青春吗?她这样想。我无力描述的青春。

    我什么都不懂的长大,学过英语学过数学,明白对勾是耐克,香奈儿用双C。从没提起过勇气穿牛仔裤,每次看到穿着永远好看的衣服的那个女生连嫉妒都没有,只是深深的自愧不如。

    对于一些人来说,青春是一个又一个的第一,对另一些人来说,青春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徘徊在许多个第一中间的人倍受期望,徘徊在许多人中间的则倍受呵护。而我呢?青春是一个又一个自己。这么多年围着自己打转,管不了外面的又进不去自己的内心。当每个人都光芒四射的说出喜欢时,惊慌的发现自己没有喜欢,只能努力劝说自己学习什么是喜欢。但后来,面对那些炽热的爱,却只能真诚的抱以愧疚。

      11点了,灯灭了。小心翼翼在手机上打字,黑暗翻滚过来,仔细嗅嗅,夹杂着寒冷的腥气。‘’我不想去上学了。因为我太冷太饿太困了,而且学校里也没有人喜欢我。”她记得奥尔罕帕慕克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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