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个洋人又来了!”一个店里年龄极小的小丫头边说边跑到门口去看热闹。
曼茜和桃杏都不由自主地向门外望去,只见那个神甫让又捧着一束玫瑰站到了“薄荷”铺前,今天倒没穿黑色常服,一身西装,看上去十分精神和帅气。
“都说法国人浪漫,果然不错。”桃杏掩口笑道。
“是啊,这个让还真是痴情。”曼茜起身道别,桃杏让刚才那个小伙计抱着挑好的衣料跟在身后。
一出门,就被四处张望,犹豫该不该进去的让看了个正着。
“噢,我的艾丝美拉达,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你。”让一脸惊喜,仿佛见到了救星。
让每次见到自己,都称自己为“艾丝美拉达”,表情还如此夸张,曼茜因为受过西方教育,那么不知春燕是如何接受得了的。
先故作不知吧,于是曼茜回应道:“啊,好巧,神甫先生到这里有何贵干呢?”
一向开朗的让,居然有些拘谨,讪讪道:“我,我爱上了春燕,想见到她。现在每天晚上见不到她,我就睡不着觉,祷告也不管用。真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曼茜扑哧一声乐了,看来这个法国神甫被爱情折磨得要疯了,连《诗经关雎》里的句子都用上了。
这一笑,让更为尴尬:“嫂子,春燕是我心中的女神,为了她,我可以脱下常服,与她白头偕老。”
“嫂子”,这就要和曼茜是一家人了吗?这个让,倒挺会套近乎。
春燕那里的话不好套,那么这个让肯定会竹筒倒豆子——一点儿不留的。
说着话,他们已走进了店铺后院,梅香接过让手中的玫瑰花插在了一个白瓷瓶中,春燕此时还未醒。
小伙计惠儿连忙为曼茜和让倒上茶。
“说吧,你和春燕是怎么认识的?”曼茜端起茶碗,慢慢品了一口,好茶!
"嫂子,你知道的,我已经把身体奉献给了上帝,可是春燕却又从上帝那里把我夺了回来。"让面上有些不自在,是在羞愧于自己的见异思迁吗?
"爱情这种事是无法抗拒的,何况春燕又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提起爱情,曼茜的思绪不由回到了第一次见到卓吾的那个端午。
"是啊,春燕就是我的最爱,我愿意为她献出一切。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两个月前,我刚从卓吾的小楼里出来,天色将晚,看到门口的老槐树地下,站着一位可爱的小仙子,看见我,她笑了。"让的眼中放着光彩,那日的春燕定是衣袂飘飘,一笑嫣然。
是了,曼茜想起来了,那是她和梅香试过染荧光指甲的第三日。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叫春燕过来一起分享。除了染指甲,曼茜另外做了唇脂,配了一点点荧光凤仙花,效果很是惊人。
春燕小小的樱唇上,泛着微光,红艳欲滴,谁人不爱?曼茜急欲让卓吾欣赏自己的妆容,就趁着送晚饭的工夫,携着梅香和春燕前往小楼。
小楼,除了卓吾和让,也就只有曼茜能够进入。记得让那天有事,没有吃晚饭就要离开。不成想,就在那一刻,他看到了宛如仙子般的春燕。春燕本就是个爱笑的姑娘,乍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从小楼里出来,也不知是让的哪一点可笑,致使春燕对他一笑收服。
曼茜的脑中不断回想分析,让还在那里絮絮叨叨。爱情使这个年轻人诗兴大发,各种关于爱情的诗句时不时从嘴中迸发出来,抒情一番,然后继续自己的讲述。
曼茜滤去那些煽情的讲述,渐渐明白了他们俩相识到相爱的过程。
自那次在小楼门口相遇之后,让就开始关注春燕的一举一动。不仅打听到春燕所在的学校,还了解到了春燕的家庭状况。由暗中资助,到当面安慰,让可谓是煞费苦心,最终赢得了美人芳心。
以前找春燕,去家里不方便,现在春燕抛头露面开了铺面,让就再也无法控制地每天要跑来一趟。
那个王贵看见让也特别客气,看来让在开店之初,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曼茜偶然从卓吾口中得知,让是法国贵族子弟,因为不愿参与家族斗争,才加入神职。让为了春燕,改变了初心,看来是真的动心了。
"你怎么又来啦!"一声娇嗔,春燕从屋里开门出来,略带疲惫的眼神倒别是另一番风情,让看得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