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的第六种美德——勤奋

我想这世上没有哪个成功的人不需要勤奋这种美德。

勤奋之于成功就好像水之于鱼一样重要。

富兰克林对“勤奋”的定义是: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畏之举。

富兰克林从学徒工做起,靠自己的勤奋和智慧自立门户成了成功的印刷商,后来,又开办报纸,当邮政局长,从事公益事业,出任殖民地议会议员,最后成了开国元勋之一。他的一生可谓是勤奋耕耘的一生。在他年轻的时候,刚与人合伙开印刷所, 由于人缘好,所以大家都给他们招揽生意,其中有一单从贵格会教徒那儿拉来的四十印张的会史印刷业务。因为工价低,所以干得特别辛苦。通常都是先把白天陆续送来的零活先干完才能动工完成这项业务。但富兰克林依然决定每天排印一大张对开纸的内容,再交给合伙人赶印出来。那天晚上,当他已经锁定印版,以为一天的工作就快结束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印版碰坏了,结果有两页铅字乱得一塌糊涂,但他并没有气馁,反而立即拆版重排,直到排好了才去休息。

他们的勤奋和埋头苦干,成了邻居们有目共睹的事实,为他们赢得了声望和信誉。但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家新开的印刷所撑不了多久,因为当地还有两家先开的印刷所与他们竞争,幸运的是当地的贝尔德博士站出来为他们背书。理由就是:富兰克林的勤奋是他的同行们望尘莫及的,他在大家离开俱乐部的时候还在干活,在他的邻居们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又开始工作了。就是这番话打动了大家,也为他们扩张业务带来了更好的机会。

通过富兰克林的这个故事,我想到猫叔所说的“极致靠谱”正是勤奋的另一种表现。因此,勤奋不仅是建立我们个人品牌的手段,还是关键时候大佬替我们翻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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