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受委托后,会不会给予“反悔期”?

问:我因为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准备委托一名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我想问,如果律师接受委托后,我反悔了,又不想离婚了,律师事务所会像商场一样,退回律师费用吗?

答:1、当事人因为法律纠纷,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处理,委托人需要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代理协议,是律师开展工作的合同基础。

2、有些行业,比如零售业,在大型的超市购物,如果你付钱后又不想要了,是可以直接退货还钱的。这相当于超市给予了消费者“反悔期”,在此期间,消费者可以反悔撤销交易。

3、当事人与委托律师之间,是法律服务合同关系,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解决法律上的纠纷。

4、目前赣州市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通行委托代理合同,都是格式版本。几乎所有的版本都会写上“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结案均视为案件终结,律师代理费不予以退还”、“当事人无故解除案件,代理费不予退还”。

5、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的通行格式版本,不论什么情况,律师代理费都不会退回的,当事人不存在“反悔期”。

6、法律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之前,一定要反复慎重考虑,再做决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律所给予“反悔期”一事充分协商,形成合同条款写入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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