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抖音起诉,百度短视频遭到当头一棒


据媒体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于9月9日挂牌成立仅一天后,便正式公布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个案件:抖音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一案。

抖音作为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

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诉称,百度旗下的该小视频产品大量抄袭搬运抖音作者创作的视频,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可见抖音对于版权的看重以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而被告百度名下的伙拍小视频的前身Nani小视频是百度贴吧经营的产品,于2017年12月正式上线。依靠百度的扶持,Nani曾试图以“每月拿出100万,奖励人气排名前100的达人”的高额补贴吸引用户入驻,但结果上,Nani并未能达到他们自己所期待的那样。

本案作为法院成立以来第一案,司法的首次认定有助于厘清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想必将会对互联网视频版权和经营模式带来影响。以后各大互联网公司会出现怎样的分歧与纠纷,都是个未知数。

回想这已经不是百度旗下产品第一次惹上麻烦:早在2018年8月,百度旗下的某视频平台因擅自播放西瓜视频享有权利的郭德纲综艺节目《一郭汇》(15分钟短剧)被海淀法院认定侵权,百度公司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5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方面认为,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

本案作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其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后续等一系列问题也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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