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高走是跳槽,往低走是被扫地出门。——来自网络
“当你跳槽时,和新雇主谈好的薪酬是60万,发offer的时候,上面却写着月薪2万,其他是绩效工资时,你立马感觉自己被骗了,即使对方再调整offer,估计你打死也不会接受这份offer了。”
这是吕新(化名)跳槽时,遇到的烦恼。对于这样的offer,他犹豫了,觉自己被骗了,但推荐他的猎头催着他赶快签offer。为了能更好的找到解决方案,吕新在找老王做职业咨询时,问及这份offer该如何选择,让老王给他一些建议。
这样的案例,老王在猎头生中也遇到过。
2010年,帮助一家快消品公司招聘总经理时,当时谈的薪酬是15万,可发offer 时,对方公司的offer却写着月薪5000。
当老王看到offer的时候,也是非常意外,立即约见候选人,了解候选人的期望值和心态变化。当老王和候选人见面时,发现候选人对企业的兴趣有变冷的趋势。但老王判断,候选人之所以还能与老王见面,还能谈及offer的问题,说明候选人并没有完全死心,还是有可谈的余地。
看到老王做事情比较走心,候选人最后说:“我不考虑企业如何考核,但要在年薪15万,月薪12500元之外进行考核。”
老王明白,当对方能亮出底牌时,当时作为猎头的我,就觉得有翻牌的可能性。
于是,老王先后与客户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沟通3次,最后同意了候选人的方案。于是,候选人成功入职,并在企业工作到2015年被其他猎头挖走。
像这位年薪60万、offer上却写着20000元的候选人,老王建议:
1、自己在谈好的薪酬上,不要妥协,如果你在这里妥协了,你入职也会很被动。老王建议:
1)、跳槽时,一定要把薪酬谈好,千万不要等到入职后再涨薪,这基本上就没有可能性。你一定要记住:任何公司,都不会为你个人涨薪,也不会因为你而整体涨薪或调整薪酬结构。
2)、谈好的事情就不要妥协,一旦你妥协了,对方就默认为你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就会减少你的印象分。妥协应该是相互的,各有退让。当你一方无条件妥协时,也侧面告诉别人你的不反抗或者默认。
大白(化名)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他和一家企业谈好了offer,月薪2.5万,准备发offer的时候,对方公司VP说要再次面试大白。当大白略带忐忑的心情,接受了对方公司VP的再次面试后,VP表示月薪只能2万,负责的内容和此前条线总监说的完成不一样。
大白找到老王做职业咨询,问老王还要不要加入这家公司?
老王建议,不要选择这家企业的理由有3:
1)、部门条线总监面试后,已经确定了工作内容和薪酬,准备发offer时,VP再提出面试,很明显VP和总监之间有矛盾,这种矛盾的爆发可能就在招人这一块。
2)、两次面试,工作内容和薪酬都改变了,说明公司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以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也存在严重问题。
3)、更说明公司内部斗争极为激烈,难融入,即使入职,也可能是别人斗争的一枚棋子等。
最后,大白放弃了这次机会,重新选择了其他offer。这让老王想到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贺函说过,“说过的话,就不能收回,不能让步。 否则你就是一个可以被讨价还价的人,后患无穷。”
2、老王建议,对于跳槽的你,不要只谈总体薪酬,还要谈到具体的月薪。这样,你就可以避免这样的尴尬。但很多职场人士,在跳槽的时候,为了面子,就只谈了打包薪酬,却不谈具体月薪,最后往往月薪不理想,年薪也拿不到自己当初谈的数字。因为你的打包年薪上,一定有约束条件在先。
张华(化名),某985年高校毕业8年,月薪3万,15薪。这次跳槽时,对方给出的总薪酬是65万。张华认为,这次跳槽,薪酬上涨了20万。他二话没说,就同意,但offer上面却写着“根据时发薪酬为准”。
他当时就犹豫了,打算放弃该offer。当毕竟薪酬上涨20万,他不甘心放弃。就找到老王做咨询。
当老王看到他的offer上写着“根据时发薪酬为准”,就判断一定是个坑。老王就建议,把月薪谈好,不要含糊不清,不然,你走劳动仲裁都不会赢的。
张华再次找到公司的HRD,公司HRD说:“只要你有能力,说不定拿的薪酬比说的年薪65万还高呢?”
当张华把和公司HRD对话告诉了老王,老王建议张华放弃该offer,重新找工作。老王的判断依据是:公司HRD不直接告诉他答案,是在和稀泥。
但遗憾的时候,张华还是入职了。入职第一个月,月薪只领到了22000元。他知道自己被骗了,就立马提出离职,入职了另一家竞品公司。
老王建议,当你接受offer时,一定不要因为面子而不好意思谈具体月薪。别忘记了,不谈月薪,你就可能被坑。
3、劳动合同的约束尽量清晰。为什么很多人的劳动合同约束很模糊呢?老王告诉你:劳动合同签的越清楚,发生劳动争议时,对企业就越不利;劳动合同签的越模糊,发生劳动争议时,对企业就越有利。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都不愿意表明清晰的约束和清楚的薪酬的根本原因。
老王建议,碰到这样的企业,选择还是慎重一些。
刘蓝(化名)成功拿到一家刚刚A轮公司的offer,但offer上面写的大部分都是根据公司情况来执行。老王当时就对刘蓝说,劳动合同约束尽量明确,这样是对自己的一个保护。但是企业创始人说“劳动合同就是君子协议,不要太在意这个……”
但老王认为,所有的君子协议都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如果没有法律约定,一定是扯淡的。原本刘蓝抱着实现财富自由的梦想,想加入了这家公司。但是最后,在老王的建议,他放弃了这次机会,加入了另外一家公司。
后来,刘蓝告诉老王,不到一年的时间,那个谈“劳动合同就是君子协议……”的公司破产了。
还有一个问题,当你的劳动合同上面约束有具体的上下班时间,比如早上9:00打卡,晚上6:00打卡,但公司现实操作时却不要求你打卡,这个你一定要谨慎。要么找公司协商修改劳动合同,要么按照公司要求打卡。不要小看这个操作,对于你来说,这很可能就是一个大坑。一旦你与公司有劳动争议,公司就会拿出劳动合同,说你违法公司纪律(你没有打卡记录)给予开除……
某上市互联网公司就是这样把他们公司想裁员的人都给开除了。因为这些员工都“违反”了公司纪律。如果这样,你进行劳动仲裁都没用。
很多人都说“跳槽其实就是从一个坑跳到另外一个坑”,老王不认可这个说法。老王认为,当你在跳槽时,对企业进行很好的调查和对offer选择时,做到有科学依据,你就可以避免“从一个坑跳到另外一个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