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语
尼尔例外
休斯在尼尔案的司法意见中并未完全排除事先限制
没人怀疑当局有权阻止“军队出发日期,人数和驻地”等信息的发布。
后来该例外成为“五角大楼文件案”等众多尖锐冲突的症结所在。
二.法官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Charles Evans Hughes,1862年4月11日-1948年8月27日),美国政治家,曾任纽约州州长,第44任美国国务卿和美国首席大法官。任纽约州州长时提高了行政效率、任国务卿时主持了华盛顿会议,30年代当了10年的美国首席大法官。
三.法律法规
1925 明尼苏达州 州立法 《消除妨害公共安宁法》。
法案允许出版商自证内容属实,动机良善,这样的限制实际是允许法官对出版商进行道德评价。
四.案件
1930斯特龙伯格诉加利福尼亚案(Stromberg v. California)
斯特龙伯格没有使用文字,她卷入这场案件是因为升起一面国旗,这个举动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法。
这是最高法第一次推翻一个试图以煽动性诽谤罪来限制言论自由的州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1927 尼尔诉明尼苏达州 案
尼尔经营《星期六新闻》因揭露腐败被法院取缔,尼尔不服。法院称“美国宪法不打算保护那些怀有不良动机的恶意言论,不实之词和丑化,它是诚实善良,负责且有良知的对媒体的庇护所。”(毫无疑问其他媒体都觉得自己是后者,无人关心尼尔的报纸)
尼尔的律师帮助他将案子打到最高法院,法庭判决原判违反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判词中引用了麦迪逊的论点
共同犯罪和官方的忽视造成对生命和财产等基本安全的损害,这就产生了对敏锐而无畏的媒体的需要
1964沙利文诉《纽约时报》
市政官员沙利文起诉《纽约时报》诽谤,而其言论却又不实之处,按照亚拉巴马州法,涉嫌诽谤的出版物事先推定为假,证明属实的责任由出版商承担。因为赔偿额过高以及对民权运动带来的巨大潜在消极影响,该案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完全肯定了言论与出版自由的价值,明确了证明诽谤不实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形成了全国共识——批评麦迪逊所称的“公共人物和事物”的权利。
至此《反煽动叛乱法案》在自动失效163年后被宣布违宪,终结了美国关于“煽动性诽谤”的观念。
五 .自由的定义
斯特龙伯格案将自由扩展到行为,尼尔案解放了发表危险言论的作者,它们不再需要证明自己所述属实。
但如果发表诽谤性言论又如何处理?1964《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为媒体提供了免受没完没了的诽谤法案侵扰的自由空间,终结了“煽动性诽谤”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