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宣传失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宣传要谨慎,吹牛也会被罚款!

——行政执法合规

黄节涛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

【案例】

无锡英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陈晓燕在抖音上宣传:“赚一个亿需要多久?一晚上就够,2019我开了一场会,那一场我收了1.5个亿,你知道我为了这1个多亿,我付出了多少吗?”之后,有人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2022年2月14日,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依法查证属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锡山市监处罚﹝2022﹞02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无锡英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问:在抖音上吹个牛,就被处罚20万元!无锡市场监督部门的做法妥否?

【分析】

本案中,陈晓燕通过抖音平台宣称的“2019我开了一场会,那一场我收了1.5个亿”。虽然该行为只是吹牛,但以诱导蛊惑大众,并且涉及最终谋取利益为目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陈晓燕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无锡英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状况进行商业宣传。如果无锡英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实该内容的真实性,就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无不当。

如果无锡英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该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合规建议】

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务必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实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实生活中如此,网络社会也一样,经营者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商业利益,口无遮拦、虚假宣传。否则,必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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