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于2018年11月12日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实施办法》一出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中这一规定: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时间,一众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还建议全国推广。
不过,只要我们仔细思考,又发现其中存在问题。
例如,这个绰号怎么才算是侮辱性的,由谁来界定呢?
是由老师吗?还是那个被取绰号的学生呢?
如果那个被取绰号的学生不敢表态,那是不是连界定这一步都完成不了呢?
而且,《实施办法》中将“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定性为一般欺凌事件,就算其反复发生,学校也只是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的学生相应的处分和责令写检讨书。
也就是说,万众期待的“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不一定实现得了。
二
我在中职学校当过五年的心理老师和一学期的班主任。我深知校园欺凌对学生的危害。
通常,校园欺凌,都是从给他人取绰号开始,然后逐步升级的。
例如,我曾经带过的那个班级,有个长得较胖的学生就被同宿舍的同学称为“胖子”。
“胖子”能怎么样呢?他只能忍着,尽管他也讨厌自己笨重的身体。
要知道,在学校里,在班级里,一切禁止往往带来的是反抗。
后来呢?
后来发展到,他们开始各种恶作剧。最离谱的是,他们把午饭吃剩下的骨头,倒在了他的被子里,然后再把被子叠好,等着看他的反应,然后哈哈大笑。
他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但心灵已经遍体鳞伤。
终于有一次,他们把他的枕头和被子都扔到宿舍门外,然后把门从里面锁起来,不给他进宿舍。他给他的爸妈打电话,他的爸妈在忙没空理他。他想到了自杀。
他第一次动作那么快,冲破门卫的阻拦,跑到校门口的马路上,想要撞车死掉。
当然,后来他被我拉回来了。
我作为他的班主任,我除了批评他同宿舍的那几个欺凌他的学生,我除了帮他换宿舍,我除了亲自给他做心理辅导,我真的帮不到他什么。
这一切,全都始于“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
“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就是从心理上给别人贬低性的暗示,以此降低他人的自尊。倘若被取绰号的人容易受人暗示,又或自尊心强,那么,要么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要么做出非常过激的行为出来。
有鉴于此,后来,我在每一个我教的班上,都要用一节课的时间来讲“校园欺凌”问题。
我和他们赏析爱沙尼亚的电影《失控的校园》的片段。我让学生们都知道,随着欺凌的逐步升级,被欺凌者也有可能反抗,甚至到了杀死欺凌者的地步。
我和他们分享我所知道的校内学生被欺凌的真实案例:
有个女生,刚开始是跟着同宿舍的几个女生一起欺凌其他女生。然后,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也变成了被欺凌的对象。别人是怎么欺凌她的呢?她们把各种沐浴露、洗发水、洗衣粉等全都混在一起装在她的沐浴露瓶子中,等着她洗澡时发现的时候取笑她。在她被欺凌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之前没有站出来帮助被欺凌的同学,现在,也没有同学会站出来帮助她。
我让他们分别站在欺凌者、被欺凌者的不同角度去思考,不要再陷入“校园欺凌”的怪圈中。
三
《奇葩说》中,以理性著称的辩手黄执中,第一次拿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例子来辩论,讲的竟然也是“校园欺凌”。
他说:“我不喜欢小孩,特别不喜欢小孩,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尤其讨厌小学的那种小孩。我一辈子不会生小孩。为什么我讨厌小学的时候的那种小王八蛋?我小学的时候,因为个性比较怪……所谓怪,也就是孤僻而已。班上的同学就会趁我下课不在的时候,把我的饭盒拿出来,把那些可乐或汽水,或是我带的饮料倒进去,然后合起来。当我中午很期待地要打开饭盒吃饭的时候,里头是一端浆糊。”
说完这段,黄执中再次强调:“我特别讨厌小孩。”
这种心理正常吗?我们都能看出来不正常。用黄执中自己的话说就是“外表看似正常,内在炸成废墟。”
而这种不正常,却是当年的那些欺凌他的小孩们造成的。这么多年了,黄执中依然没能走出来。
所以,不要以为“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只是一件小事,有可能,那个被伤害的小孩,就如被扭曲的盆栽一样,从此一生都被扭曲。
四
那是不是就无解了呢?
我们还是得回到开头提到的《实施办法》中去找。
《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安排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
最起码,这是从心理层面重视了。
《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做得不好,是要问责的。那么,怎么才算“学生欺凌问题突出”呢?这里面其实发挥的空间很大,例如诉诸媒体。
总之,无论如何,对于校园欺凌问题,《实施办法》的出台,应该还是算往前走了一步。至于以后的执行,所有人,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