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长第五-5

玩物丧志

接下去,谈到了臧文仲。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

我们首先要了解的,臧文仲是孔子父母之邦—鲁国的大夫,为臧孙氏,名辰。“居”字在这里,和“囤积居奇”这句成语中的那个“居”字的意义相同。“蔡”是大乌龟,就是在街上特产店中可买到的玳瑁。讲到乌龟和狗,在中国上古的文化中,都是很受重视的东西。平常碰到广东朋友,就往往会谈到吃狗肉。为什么广东朋友欢喜吃狗肉?因为广东、福建一带,直到现在还保存了不少唐代以前的文化。同时在中文音读方面,广东、福建的语系,很多地方还保有唐代的中州音。我们研究诗词、读古文、讲音韵平仄。假使用现在的国语发音,有时候会有很大的困惑;我们如用国语来朗诵古诗词,就会常常读错音的。例如一个字的平、上、去、入四声,现代改为第一声、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但第四声(入)往往和平声没什么分别,所以原来的四声等于只有三声。原来的上、去、入等三声都是仄声,但现在听见有人用国语朗诵诗词,对入声字就念成了平声,这就是因为现在的国语,一、四两声不容易分而发生的毛病。

我们中国字的念法,不但有平、上、去、入四声,事实上以中原音为准,有宫、商、角、征(知矣切)、羽、变宫、变征等七音。(笛谱上有合、四、一、上、尺、工、凡等七个音阶。)所谓中原是古南阳,现在的河南、鄂北一带,为中原的中心地带。京戏中皮黄的黄,就是指湖北黄陂、黄冈一带而言,如“大王”这个名词,在京戏里念成“代王”的音,广东话的“大佬”也念成“代佬”,这就是古音。所以现在要研究中国的文学、文化,都必须懂得广东话,乃至福建话(包括台湾话)。因为广东话、福建话有七个音,尤其闽南话到了八音,它的鼻音非常多,有些是国语没有的音。

为什么我们说广东人的吃狗肉,也是来自上古的文化?我国自古以狗作祭品。自三代以来,差不多到商周时代,祭品中才取消狗,改用牛、猪、羊等作祭祀的牺牲。老子《道德经》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话—一般人批评老子这句话为阴险、刻薄,看事情太透彻。因为他们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地无所谓仁不仁,生了万物,又把万物当刍狗来玩弄。这是对老子思想的误解,或者故意曲解来作幽默用的。老子“刍狗”的本意,就是草做的狗。狗在古代本来是作祭祀用的牺牲,在祭祖宗、祭天地等典礼中,如现在的冷猪头、牛、羊等。后来由于社会风气的演变,不再用真的狗,而用草扎一只狗形来代替。相当于后世在拜拜的时候,用面做的猪头来代替真的猪头一样。刍狗做好以后,在还没有用来祭祀之前,大家对它都很重视,碰都不敢随便碰;等到举行祭祀以后,就把它丢到垃圾堆里去了。

儒家常说天地有仁心,滋生了万物;老了则说天地无所谓仁,也无所谓不仁。天地生了万物,并没有想取回什么报酬。人帮助了人,都往往附带了条件,希望有所回报。于是老子说人要效法天地。天地生了万物,他没有居功;天地给万物以生命,他没有自认为荣耀;天地做了好事,使万物生生不息。凡是能做的,做了就做了,没有条件。所以真正要成为圣人,就要效法天地的这种精神,养成这样的胸襟。所以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真正意思是:天地看万物和那个丢掉的草狗一样,并没有对人特别好,对其他的万物特别差。人之所以对万物差,是因为人的主观,人的自私的观念;这是老子的本意。

总之,这是说明上古把狗肉看得很重要,同时也把乌龟看得很重要。刚才说过了,研究古代文化,比较接近的,要从广东、福建两省的文字、语言、风俗、习惯着手。本省同胞的祖先,都是来自闽粤的,他们祭祀时用米做的乌龟很多。而在大陆其他各省,对乌龟就很忌讳。实际上乌龟在唐代以前都是好的象征。认为它的寿命很长,又代表了厚道、富贵,所以本省现在还保留这个风气。

现在讲到“蔡”,就是大龟—玳瑁,是龟中特别好的一种。战国时代,对大龟看得很珍贵。如果现在有人以此为题写博士论文,一定也可以拿到一个学位。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了《日者列传》、《龟策列传》,就提到过乌龟。所谓“日者”在古代包括了天文学家、气象学家、占卜、算命等都在内。过去对于这些像科学,又像哲学,又像玄学的东西,都归“太史公”掌管。所以当时太史这个官,就是专管历史和这些事情的。司马迁的《史记》中,常有“太史公曰”,因为他是历代世袭的太史,他是把父亲捧出来:“我爸爸说的。”后来司马迁承袭父职也做了太史公。他自己要骂人的时候,不好意思直骂,就说“太史公曰”—“我爸爸当年说的”,这是司马迁写文章调皮的地方。

司马迁在《日者》、《龟策列传》中,写到卜卦用乌龟的事。古代认为乌龟有神灵,卜卦要用乌龟的壳。卜卦的人如何找得到那么好的乌龟壳?古代的情形不知道,据我们所看到的,就很残忍了。是把乌龟上下夹住,然后在乌龟后面用火一烧,乌龟被烧痛了,拼命想逃走,可是壳又被夹住了,最后向前猛窜,龟肉飞了出去,壳就留下来,所谓“脱壳乌龟”就是这情形。这种龟壳,就被认为有神灵,拿来作卜卦之用。

司马迁因为世代研究这类东西,天文、气象、卜卦等等都会,因此他在《龟策列传》中,对这件事写得很妙。他说乌龟如何如何灵,如何如何神。在春秋战国以前,遇到国家大事,连大臣们都不能决疑的时候,就用卜卦来决定。他还举出了许多例子,来证明乌龟如何灵验,但写到最后,妙了!他写道:“江淮人家,常畜龟饮食之,以为能导引致气。”最后这么一句,意思是说:据小子我遍游名山大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到了南方一看,江淮之人,长江以南,湖南、广东一带的人,他们还吃乌龟的肉呢!这篇文章到此就完了。你说他迷信不迷信?这可不知道了,也许这是他的历史哲学。上面说了乌龟很灵验,既然很灵验,又自己保不住,江淮的人还吃乌龟肉,就可见不灵验。假如不灵验,又何必去迷信?但一定说是迷信,上面又举了很多灵验的事实。由此我们知道古人写文章,不像现代的人写文章没有根。古人写文章不但有根有据,而且不轻易下结论,非常客观。

现在回到本文。如上面所说的,因为古人对于乌龟非常重视,鲁国的大夫臧文仲居蔡,把一个玳瑁藏起来。当年没有博物馆,臧文仲是一位大夫,在自己家里,修了一间房子,把这个玳瑁供起来。这间供玳瑁的房子,漂亮极了。“山节藻棁”,就是古代木质的建筑物,在梁柱上雕刻有山水。“藻”是海藻形的花纹浮雕。“棁”就是接棁的地方。为了供一只乌龟,特别在家里修一栋建筑物,又修得那么漂亮、华丽、奢侈。一般人都认为臧文仲很有智慧,很有学问。孔子就说:“何如其知也?” —这个“知”读“智”—像他做这样事情的人,为什么一般人说他很有智慧呢?孔子认为臧文仲做这件事,太不懂事,几乎是近于无知。他相信一个人到了某种地位时,在言行上,一举一动,一句话,都会影响到社会风气。以现代社会而言,如果一个有权位的人家,养一只小狗,给它盖栋小洋房,就未免太过分了。当一个社会艰难困苦的时候,这样做是不应该的,这不能算是智。

进退揖让之间

这里又批评当时历史上另外一个人—令尹子文:

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令尹子文是春秋战国时代,楚国的名宰相。姓斗,名谷于菟。楚国是当时南方新兴的国家。研究春秋战国的历史文化就知道,北方大概偏重于传统守旧;到了南方,楚国是后起的国家,气象就不同,文化思想都有新兴开展的现象。同时他也有很好的政治家。

令尹子文,令尹是官名,等于后世所谓的宰相、首相。子文是封号。他的道德、学问都很有修养,而他当时在国际间的声望,大致相当于近代日本明治维新的名相伊藤博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他三次上台做首相,并没有觉得了不起,一点也没有高兴过。“三已之,无愠色。”三次下台卸官,他也没有难过。人在上台与下台之间,尽管修养很好,而真能到淡泊的并不多。一旦发表了好的位置,看看他那个神气,马上不同了。当然,“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也是人情之常,在所难免。如果上台了,还是本色,并没有因此而高兴,这的确是种难得的修养。下台时,朋友安慰他:“这样好,可以休息休息。”他口中回答:“是呀!我求之不得!”但这不一定是真心话。事实上一个普通人并不容易做到安于下台的程度。所以唐人的诗说:“逢人都说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这是描写当时在朝做官这种情形,古今中外都是一样,不足为怪。不但中国,外国也是一样。“不喜不愠”,这是很重要的修养。此其一。

其次,上台终有下台时。爬山的朋友就知道,爬上去时固然很难,下山的时候更危险。因为向上爬很费力很痛苦,一定会小心。走下坡的时候,就满不在乎了,但往往在这时出毛病。我们可以从爬山体会人生。人“上台终有下台时”,而且老是站在台上,永远演上去就没有意思了。和电影、电视界的人一接触就知道,再好的明星,演上十年,也就不再受欢迎了。大家看惯了的面孔,就会生厌,必须要换新人。所以有时下来,换个面孔,蛮好!同是一个人,到别的地方站站,蛮好!此中也其有人生哲理。此其二。

在权位、名利之间,大家都说对富贵功名不在乎,但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我一定说喜欢钱。问我有钱没有?我老实回答没有钱。当然,不应该要的钱不会去拿,危险的钱不敢去拿,所以一辈子也没有钱。但钱是人人喜欢的,所以要讲老实话。如果说“我绝不要钱”,这个话真不真?很难说了。同样的说“我绝不要做官”,这个话是不是真心的,也很难说。富贵功名我很喜欢,可是绝不乱来,绝不幸致。这是坦白话、良心话,我喜欢,但不苟取、不乱来,这已经了不起,是很好的素养了。如果说我绝对不喜欢,那是假话。人要诚恳。所以做官,必须要学学令尹子文,三次上台,不喜,三次下台,不愠。我们看书时往往把这种地方很轻易带过了,如果自己切实一体会,才知道他真是了不起。上台,应该的,你交给我做,只要能够做的我尽力去做;下台,最好,我休息休息,给别人做,心里无动于衷。这还不怎么难,最难的是:“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定详详细细告诉后面接任的人该怎么办。普通交接,只说:“这事我办了一半,明天你开始接下去。”就这样了事,令尹子文,则把事情的困难、机密,全部告诉来接印的新人。多数人都会有经验,新旧任交接,在交印时总不是味道,多半不愿把困难的所在告诉新任的人。即使双方是好朋友,也是一样。甚至原来两个好朋友,一个在台上的病危了,另一个到医院去探望,关心的是哪一天可以去接他的印,而不是病情何时好转。看了几十年人情,颇恨眼睛还很亮,不太老花,耳朵也颇灵光,这真不是件快乐的事!

这里是说令尹子文对国家的尽忠负责。对来接任的人,看成是工作的接班人。他这种态度,在表面上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在外面做事的人,对这些要牢记,这是对国家尽忠,对自己尽职。在一个团体,就为团体尽忠,不为私事。所以子张问到令尹子文时,孔子便说:“忠矣。”指出令尹子文是国家的忠臣,因为他把私人的利害得失丢开了,完全为国家尽忠。“曰:仁矣乎?”子张又问到像令尹子文这样的做法,他的学问修养,有没有达到“仁”的境界?“曰:未知,焉得仁?”孔子说,“仁”是什么他还不知道,他怎么能算得“仁”者?他只是忠臣,仁还不够。

对于孔子说的仁,我们在《里仁》篇中曾提到过的,这里不再重复。

濯足沧浪哪得清

崔子弑其君,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至于他邦,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之一邦。又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这是历史上有名的事情。齐国是鲁国的邻邦,当时有一大臣崔杼叛乱,杀掉了齐国君王庄公。孔子写《春秋》的微言大义,前面已经说过,他常用一两个字标明,衡论是非。这里的“弑”字,就是《春秋》大义的微言。凡是叛变的人杀了上面的都称为“弑”,所以在历史上看到弑,就知道是叛变杀了上面,在历史上永远留下叛变的罪名。这是中国历史哲学的精神,也是历史的道德观。无论怎样成功,如果做了不对的事,千秋万世都要负这个历史道德的罪名,弑就是弑,杀就是杀。对敌人打胜仗就是克,不是敌人就不能用克。这是一定的、刻板的,所以崔子叛变杀了齐君就是弑。

陈文子也是齐国的大夫,和崔子是同事,地位相当。古代的交通工具,一部车子为一乘,用四匹马驾驶。有马十乘,就是有十部马车,一共四十匹马。以现在来说,小轿车就有十辆以上了,直升飞机几架不去说他。“弃而违之”,对崔子的叛变看不下去,把自己的偌大财产都丢掉不要,逃离了齐国。“之于他邦”,又流浪到别的国家。春秋战国时,每个国家都很乱,到别的国家一看,“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他说,这个国家的大臣们,也都是混蛋,和齐国的崔子一样,都不是好东西。“违之”,因此又走。周游列国,到处走。“之一邦”,又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则又曰:犹吾大夫崔子。”又是感叹!整个世界都是一样,都在混乱,大臣都和崔子一样,没有好东西!“违之”,离开了。这个陈文子,后来不知到瑞士或者非洲的什么国家去了(一笑)。子张就问孔子,老师,像陈文子这个人,你看,了不起吧?“子曰:清矣。”孔子说,好!很清高。清高的人往往比较自私,只顾自己,不能算是忠臣。否则,为什么自己国家有难,弃而不救,到处乱走?这里看不惯,那里看不惯,难道国家太平了,就非要你来住吗?

绝大多数清廉之士,最高的成就只到这个地步。他们清,很清。他们批评什么事情,都很深刻,都很中肯,很有道理。但是让他一做,就很糟糕。高尚之士谈天下事,谈得头头是道。不过,天下事如果交给他们办,恐怕只要几个月就完蛋。国家天下事,是要从人生经验中得来。什么经验都没有,甚至连“一呼百诺”的权势经验都没有尝过,那就免谈了。否则,自己站在上面叫一声:“拿茶来!”下面龙井、乌龙、香片、铁观音,统统都来了,不昏了头才怪,你往地上看一眼,皱皱眉头,觉得不对,等一会就扫得干干净净。这个味道尝过没有?没有尝过,到时候就非昏倒不可。头晕、血压高,再加上心脏病,哪里还能做事?一定要富贵功名都经历过了,还能保持平淡的本色,最了不起时是如此,起不了时还是如此;我还是我,这才有资格谈国家天下事。不然去读读书好了。至于批评尽管批评,因为知识分子批评都很刻骨,但本身最了不起的也只能做到清高。严格说来普通一般的清高,也不过只是自私心的发展,不能做到“见危授命”,不能做到“见义勇为”。所以古人的诗说:“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也是从人生经验中体会得来,的确大半是如此。屠狗辈就是古时杀猪杀狗的贫贱从业者,他们有时候很有侠义精神。历史上的荆轲、高渐离这些人都是屠狗辈。虽说是没有知识的人,但有时候这些人讲义气,讲了一句话,真的去做了;而知识越高的人,批评是批评,高调很会唱,真有困难时找他,不行。

讲到这里,想起一个湖南朋友,好几年以前,因事牵连坐了牢。三个月后出来了,碰面时,问他有什么感想?他说三个月坐牢经验,有诗一首。是特别体裁的吊脚诗,七个字一句,下面加三个字的注解。他的诗是:“世态人情薄似纱—真不差,自己跌倒自己爬—莫靠拉;交了许多好朋友—烟酒茶,一旦有事去找他—不在家。”我听了连声赞好。这就和“负心多是读书人”一样,他是对这个“清”字反面作用的引申;对社会的作用而言,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孔子对于陈文子这种人的评论只给他一个“清”字。总之,“水太清则无鱼,人太清则无福。”这话很有道理。子张又问陈文子这个人,够不够得上“仁”的程度?孔子就说,他对仁的观念都还没有,怎么可能达到“仁”的修养?

想得太过了

上面列举出“忠”的榜样和“清”的榜样,接着讲一个道理。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

季文子姓季孙,名行父,谥文,是鲁国的大夫。做事情过分的小心,过分的仔细。“三思而后行”,一件事情,想了又想,想了又再想叫“三思”。孔子听到他这种做事的态度,便说:“再,斯可矣!”这句话有两种解释,从前老学究们的解释认为:“做事情要特别小心,孩子们,想三次都不够,孔子说‘再斯可矣!’还要再想一次哪!”这种解释是不对的。其实,孔子认为他想得太多。做人做事诚然要小心,但“三思而后行”,的确考虑太多了。学过逻辑就知道,学过《易经》的道理更懂得。世界上任何事情,是非、利害、善恶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但是要三思就讨厌了,相对总是矛盾的,三思就是矛盾的统一,统一了以后又是矛盾,如此永远搞不完了,也下不了结论的。所以一件事情到手的时候,考虑一下,再考虑一下,就可以了。如果第三次再考虑一下,很可能就犹豫不决,再也不会去了。所以谨慎是要谨慎,过分谨慎就变成了小器。大家都有几十年的人生经验,过分小心的朋友,往往都犯了这个小器的毛病,小器的结果,问题就多了。所以孔子主张,何必三思而后行,再思就可以了。

难得糊涂

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宁武子是春秋时代,卫国很有名的大夫,姓宁,名俞,武是他的谥号。经历卫国两代的变动,由卫文公到卫成公,两朝代完全不同,宁武子却安然地做卫国的两朝元老。“邦有道则知”,这个邦就是古时国家的别称,国家政治上了正轨,他的智慧、能力、才具发挥出来,了不起!可是后来到了卫成公的时候,政治、社会,一切都非常混乱,情况险恶,他还在朝,也参加了这个政治,可是他在“邦无道”的时候,却表现得愚蠢鲁钝,好像什么都很无知。但从历史上看出他并不笨,他对于当时的政权、社会,在无形之中,局外人看不见的情形下,在努力挽救。表面上好像他碌碌无能,没有什么表现,可是他对于国家、社会真的做了事。所以孔子给他下了一个断语:“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他说宁武子那种聪明才智的表现,有的人还可做得到,但处于乱世那种愚笨的表演,就难以学到了。

人们到了社会历史发生变动的时候,尤其是古代帝王政权变乱时,在前一个君王手上,充分表现了政治才能的人,本来是很容易遭忌的。这是政治上千古以来不移的定例。何以如此?有点莫名其妙的,也许是人类心理的通病,能干了会有人妒忌的。为什么妒忌?只能说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我们必须以学问、道德来消磨它。这种妒忌心理,到了事业或利害相对的时候,就忌刻别人。所以学问之道,就要了解自己的心理,把这些罪恶的心理,消磨了、转化了,那才是真正“仁道”之“仁”。所以孔子说到宁武子,当初他的才能表现得那么高,应该遭人家的妒忌;但是到了变乱的时候,他表现很碌碌无能,没人打击他,也没有人仇恨他,这一点修养是别人做不到的。人在得意时,聪明才智很容易露锋芒;“其知可及也”,这点大家还可以做得到。但是其实无华、老实平淡、笨笨无能的样子,“其愚不可及也”,这就很难做到了。

这里我们就想到清朝名士郑板桥,说过几句很了不起的话:“聪明难,糊涂亦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非图后来福报也。”绝顶聪明的人,不是故意装糊涂,而是把自己聪明的锋芒收敛起来,而转进糊涂,这就更难了。下一句话说待人接物,遇事退一步,把利益权位都让给人家,心里很舒服,并不希望人家事后报答,只要当时心里舒服就好。这也是孔子说宁武子的“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的另一引申。

选自南怀瑾·《论语别裁》

你可能感兴趣的:(公冶长第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