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与个人的两个角度中,提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两种计算公式

林汉扬  写于2018-03-16

      从宏观社会角度上,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比较本来就是相对于两种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力而言,并非一成不变的,可以用完全A与B两种产品使用价值之间的社会平均劳动力对应的必要劳动时间(Fo)的比率公式:P=AFo/BFo,这里P<1,因为生产一个单位A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比生产一个单位的B要少,则A是简单劳动,相反,B是复杂劳动;如,P>1,因为生产一个单位B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比生产一个单位的A要少,则A是复杂劳动,B则是简单劳动,P=1,两者的简单与复杂程度持平。从个人角度,生产一种产品社会复杂劳动可能是某一个人的简单劳动,也可能一种社会简单劳动却可能是某一个人的复杂劳动,这时,可以从个人的个别劳动生产力对应的个别劳动时间(f)与社会平均生产力对应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FO)的比率公式p=f/Fo表示。这里p>1,则相对于个人是复杂劳动,如,P<1,则相对于个人是简单劳动。P=1,两者的简单与复杂程度持平。如果一个人选择一种产品生产,有几种相对与社会持平即P=1的,那么,个人应弃相对自己复杂而从事自己相对简单的劳动生产,这既能发挥自己的劳动优势又能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要选择①符合社会劳动复杂程度比率P趋于最大,以及符合个人的个别劳动复杂程度比率p趋于最小。两者之间的交集,那么,该行业的劳动工作或商品生产就是最适合个人的,符合这个原理的行为选择在我所创的中国式的经济学(正学)中称为“正位”,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人各得其“正位”,在其位谋其职,或在其职谋其位,则社会劳动力资源就会得到真正的解放劳动力使用价值优势最大发挥与价格最大回报,而劳动力价值最小耗费。同时,理解这个道理也就理解了社会分工的原因,社会分工从社会角度,也是为了提高社会宏观的总使用价值与降低总劳动力价值从而提高社会总生产力;

        从微观角度上,却是个人为了使自身劳动生产或创造更高商品的使用价值与降低个别(劳动力)价值耗费,从而实现个别劳动生产力,使个人的自我个別劳动创造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与社会同类同质商品使用价值对应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社会价值)的折算中更少,或在比较中更占优势!使个人对身的劳动生产力价值更大的发挥优势!

    我在十年前左右就提出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相对性以及计算方式。

(注意:主题的前提是考察在信息对称时的供求一致为假设,如在信息对称程度不完全时,则公式应乘以一个供求比率或供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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