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中国史·魏晋南北朝卷》读后感

《哈佛中国史·魏晋南北朝卷》是由著名汉学家陆威仪教授所著,旨在以学术和通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历史书写。本人阅读了这本书后颇有所得,在此略记一二。

甫一打开目录,耳目一新的感觉就油然而生。这本书并不像传统的断代史那样,以政治史为主轴,然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专题的形式附在后面。而是将政治史彻底打散分到各个专题中,以最大程度摆脱传统政治史的框架,从地理、世家大族、王朝与军队、城市、乡村、中外交通、,民俗与社会关系、宗教等方面为我们展现了极为丰富的魏晋南北朝社会内容。从这里可以观照到西方史学的特色。

本书共分为九章。在序言中,作者首先认为这一时期最大的特色就是南北分治,汉族大量移民南方以及南北长期分裂的事实造就了南北地区不同的文化景观,促进了中华文明领域的扩大化与多样化,这是中国文明的一次划时代的转变。所以作者认为用“南北朝”来称呼这一时期是最恰当的方法。不过笔者认为之称呼南北朝似乎忽略了魏晋时代。三国的分立和西晋的统一似乎并不能被装进南北朝这个框架中。

作者指出,这一时期中国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南方的大规模开发和汉族移民巩固了南部的疆土。对外贸易扩大,佛教的传入改变了中国对世界的认知,广州作为海洋贸易城市崭露头角,日本进入了中国的视野。中国文化也从朝廷和都城转向了私人和宗教场所。

2.新的精英出现,士族和玄学等士族文化的兴起。作者认为贵族文化而不仅仅只是财富文化是士族们保持自己身份的重要依仗。

3.征兵制废除,世袭兵户成为军队主力。这样朝廷就的军事基础就植根于传统秩序之外的人民,造成了国家对于社会的远离,从社会整体中分离出来。这就为外族的政府创造了基础。

4.宗教作为一种不直接参与政治的社会组织兴起。

最后这些因素在相互作用下被纳入了隋唐帝国的国家秩序中。作者就按照以上的逻辑展开了全书(第2到6页)。

第一章《南北中国的地理》中作者首先指出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规模的北方居民自愿或被强迫性地迁移到了南方,南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开发,从此黄河流域内部的细分让位于中国南北地理的区分。南方的地位不断上升,到了隋朝统一时,已有40%的户籍人口定居于南方。这就成了隋炀帝修建运河的重要动力。在这里,笔者产生了一个疑问。《通典·历代盛衰户口》:“宣帝勤恤人隐,时称令主,阅其本史,户六十万。”可见陈宣帝时有户六十万。后主亡时(589),仅剩户五十万,口二百万。而北周灭齐后,然后灭佛,官府掌握的编户可有3000万人口,按户籍人口来算,南方无论如何占不到统一后总人口的40%。故记此存疑。

作者指出,由于北方降水不均的特性,雨季存在着洪涝和土壤盐碱化甚至蝗灾的危险,旱季又要面临干旱的困难,又有着长期的无霜期,农业生产非常不不易。但是北方农村的高地聚居模式造就了北方地区农村的内部团结性。南方的困难重要在于过多的降水和过于广阔的湿地面积,这就有赖于汉族移民的开发以及对排水和灌溉工程的建设。这就需要大家族的力量来组织劳动力。不过,丰富的水资源为商品的市场化以及水陆交通提供了便利,这一点是北方所不能及的(第7到13页)。

本章紧接着从自然地理的角度分析了南迁移民的三条路线。第一条是从黄河流域南下穿过江淮地区,在接近长江的时候,分为二路。一路渡江后集中在健康地区以及附近,另一路逆长江而上,渡过鄱阳湖,向南翻越梅岭进入广东。第二条是从长安或洛阳出发,汇聚在襄阳,成为长江中兵力的主要来源。继续南下的人们则沿着赣江到达广东或沿着湘江到达长沙,越南是这条路线的终点站。第三条就是从关中出发沿着崎岖的山路到达四川盆地。作者提出,不论南北方,人们都惯于定居在平原上,山地基本未被开发。特别是汉族移民到了南方后,原住民就被逼上了更高的山地。而山地由于地处边远,不会和世俗发生冲突,同时具有宗教神圣意味,也成为道教和佛教寺庙的核心资产(第14到16页)。

这些原本是帝国边缘地域的逐次开发,为中国的文人带来了全新的风景,他们开始用自己的笔书写这些边缘地带。同时,随着文人与汉帝国朝廷的逐渐疏离,私人关系的发达,原本以朝廷为中心的宫廷文学瓦解了,具有注重个人的心灵、以小圈子为单位、反传统等特色的新文学发展了起来(第16到20页)。文人们深入文明的边缘,积极地探究传统意义上被忽视的“神秘地带”。反映到绘画上,就是山水派为代表的隐逸美学的兴起。佛教和道教加入其中,宣扬避世隐居思想,使得边缘的山地地带中逐渐兴起了一种圣地地理学,各地的山川中都弥漫着宗教的神性光芒,许多大族和民众从中汲取了精神力量,颠覆了过去只重视城市忽视边缘的国家秩序(第21到23页)。

第2章《世家大族的兴起》主要分析了这一时期的世家的情况。作者指出南北朝时期的士族主要发源于汉末的精英士大夫阶层。作者指出汉末的清议运动时是最早的,举国上下精英抵抗朝廷权力的运动。精英们的自觉意识得到加强,他们开始视自己为与众不同的群体。其中儒家文化和儒家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第29—30页)。

不过作者同时指出,由于地方上大家族的发展,农民的日趋贫困、社会秩序越发混乱以及朝廷应对能力的缺失最终导致了由地方显贵领导的军事化的宗教团体的形成(特别是在山东和四川地区)(第31页)。但是检索《三国志》及《后汉书》之后可以发现,不论是太平道的张角,还是五斗米道的张鲁,其出身都不详,基本上可以说并不是什么地方显贵出身。张鲁虽然其祖父已经开始从事传教,但是张鲁家族基本上也是趁着汉末的动乱发迹的新进家族。黄巾起义基本上是社会底层人民发动的起义,而主要的黄巾军将领的出身都语焉不详,似乎都不是出身于高门大族,至少难以确定其是否为显贵或在黄巾起义爆发时就已经是地方豪强了。作者在此处没有注释观点的出处,期待未来对史料进行更多的阅读后可以发现新线索。

作者在本章接下来的内容中谈论了士大夫阶级对于人物品评以及官职授予的标准以及其是如何在魏晋的迭代中逐渐成为王朝的主导价值观的。

本章还指出,由于贵族大多重视地位崇高的官职而不重视实权,所以皇帝的亲信和掌握实权的人往往由善于逢迎的没有实力根基的“新人”所构成(第42页)。这是不错的,但是作者认为这是从3世纪某期即西晋时代就开始形成的局面。这里似乎存在着问题。首先,作者的逻辑不适用于北朝。北朝强大的异族皇权和军事国家和重视事功的传统以及较南方更为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士族不可以像南朝士族那样可以享受悠闲舒适的生活(参见阎步克先生著《波峰与波谷》)。其次,这也不适用于东晋时代。根据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只有东晋一代是严格意义上的门阀政治,几个主要门阀掌握了朝廷的地方的实权,在这一时期,门阀们并不是花瓶,直到到了南朝以后,士族们逐渐丧失了政治权力之后,士族只能凭借社会影响、文化能力来作为朝廷的象征而存在,此时作者主张的逻辑才发挥了作用。但是即使在南朝,士族们重视高位忽视实权以自崇门第的做法也绝不仅仅是因为什么“清浊”之别,而是有着皇权压制的色彩存在,皇帝有意识地把实权从高位的士族中转移到担任低阶官职的亲信和寒人手中,不能把它说成完全是士族的自发行动。这一点作者在第3章也指出了(第68页)。

作者在本章的最后指出了南北方士族的差异。南方士族将魏晋时代形成的文学传统如诗歌、清谈和音乐等带到了南方,并作为贵族的象征,并和那些只是有权或者有钱的庸俗之人严格地区分开来。但是北方的士族在恶劣的社会中,聚族而居并吸收大量附庸人口,成为地方的领袖,他们传承着儒家文化与价值观,更重视道德与家族的团结,但是他们没有南方的宫廷生活,也没有南方的文学圈子和文化素养,这一切要等到北魏重新统一以后才能实现。

第3章《军事王朝》中作者引用了《晋书》“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各有差,其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多有百数。”这一条史料来说明晋朝废除民屯后世族兼并的情况以及晋朝的世家大族政权的性质,完全正确。但是为何此处的史料是从唐长孺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中转引过来的?(第57及266页)本书还有其他几处也是如此。同时,每当在叙述一个历史事实的时候,总是不使用原始史料,依然转引自海内外学者的著述。再举两例。如讲述淝水之战的基本事实作者也不使用晋书的材料,而是转引用自一位汉学家的著作(第77页及第269页)。作者在描述羯族因为长相问题而无法躲过闵冉的大屠杀时引用的依然是唐长孺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81页和第270页),这在晋书中也是有明文可查的。从这里来看,本书过于忽视传统史料的作用,直接引用史料的地方不多,甚至引用的不少史料都是从他人的著述当中引用过来。当然,也不完全没有从原典中引用史料。第5章在说明南方的家族更倾向于分家时,就从《魏书》《宋书》《南史》中引用了不少史料(第127页及第277页)。

作者同时分析了东晋以后南朝的军事王朝特色,认为南朝是以军队为基础的武人朝廷。而北朝更是从部落联盟发展而来的异族军事王朝,而北周是其中最成功的王朝,兵农分离的体制为北周提供了强大的战斗力。这里作者的解析也不够深刻。陈寅恪先生在他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里已经很详细地剖析了西魏府兵制的特点以及关陇集团形成的过程,指出了西魏的改制最大的成果就是模仿部落兵制将西魏的军队和统治阶级凝聚起来,建成坚固的关陇集团,并附会《周礼》,以地域文化相号召,收拾人心。如果只要兵农分离就能统一中国,那么兵农分离是南北朝时期各王朝的惯常操作,为什么只有北周完成了统一?

最后在第六章《中国与外部世界》中,作者认为秦汉帝国的重要特征是超越了地方风俗和地域观念,建立了一个含有建造大都城、举行祭天仪式、支持国家正统经典研究且提供官职和俸禄等特色的帝国体制和泛帝国文化。作者还指出,只要少数民族奉行以上的要求,就能得到汉人的效忠。北魏正是在超越了地域局限和执行了以上的政策后建立了稳定的王朝。这种对汉文化和汉民族绝对忠诚的主张成为了向民族国家转型的重要标志。这种异族军事王朝和汉文化传统结合的模式成为以后中国王朝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作者将民族国家的概念导入中国古代史特别是中古史研究是否不太符合对“民族国家”的一般定义?民族国家一般被认为起源于近代欧洲(参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中国古代并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作者在此处既没有引用观点出处,也没有论证清楚,是一大遗憾。但是作者重视少数民族在历代中华帝国中起的作用,认为少数民族也是中华的一部分,这是值得肯定的。

本书的其他部分由于阅读不细,虽然也有一些收获和疑问,但是还不足以展开论述,故姑且先写到此处,以备后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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