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利益可以不要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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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在网上吃了林先生的不少瓜,说什么的都有,反正大多都不是祝福的。前阵子看了一本书,关于人情与面子的,里面讲到“社会脸面”这个概念,是说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能力、地位、声望等成就,成就越高,那就越有面子。

  很多人对社会脸面的重视程度是超过自己的道德脸面的,也就是,为了获得那些金钱啊、地位啊、声望啥的,可以不要脸,特别是金钱,社会毕竟还是比较物质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所以多创造利益对不少人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重要到可以忽略道德。

  逝者已矣,对未亡人来说,重新开始生活是他的自由,也是人之常情,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作为一个对亡妻和孩子们无比深情,甚是怀念的丈夫而言,照顾好亡妻年迈的父母,替亡妻尽孝尽责,才是表达深情和爱的方式之一吧。

  而不是一边表达自己悲痛欲绝,利用大众的同情赚的盆满钵满,一边跟新欢暗渡陈仓,这不是在表演自己设定的那个角色给公众看吗,让大家在他打造的情境之中,流着自己的眼泪,最后发现主角早已出戏,观众却还自作多情。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然早已有了新欢,何必再卖深情人设来赚同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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