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行印象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脑子里就有一个想法——有机会一定要去一次美国。如果政府规定只能去一个外国旅行,我会选美国。

Paul Graham写过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市井雄心。里面写道:

伟大的城市吸引有抱负的人。在城市里徜徉时,就能感觉得到。纽约告诉你,最重要的是:你要赚更多的钱。波士顿告诉你:你应当更聪明。

去年十一假期去美国玩,逛了纽约和波士顿。
纽约对我意义非凡,我最喜欢的电影《安妮霍尔》和最喜欢的美剧《老友记》都是发生在纽约的故事。波士顿有哈佛和MIT,“到此一游”都值得。

对纽约的印象是多元的繁华。
按照王兴的推荐玩法,我们在去程的飞机上读了纽约的维基百科。纽约有五个区:曼哈顿、布鲁克林、皇后区、布朗克斯、斯塔滕岛。曼哈顿是纽约的核心,实际上早期的纽约市只包括曼哈顿岛,其他几个区是后来并入的,我们所知的几乎所有著名地点和机构都在曼哈顿,时代广场、华尔街、第五大道、中央公园、大都会博物馆等等。布鲁克林是近来兴起的新区,其他三个区鱼龙混杂,游客口碑很差。我们只逛了曼哈顿和布鲁克林。

曼哈顿

曼哈顿给我最直接的冲击是开放式街区制,整个曼哈顿岛被横平竖直地切割成多个街区,每个街区面积不大,可能只有一两个建筑。没有国内的这种小区,住宅和商业区都是开放式建筑,路网密度非常大。我认为街区制对纽约的文化有非常大的影响,街区布局的目的就是促进文化和社会融合,街区的概念发源于美国,也在美国得到了最好的体现。街区都隔得很近,可以更密集地利用空间,非常紧凑,店的门面都不大,平地而起,更显得繁华。
曼哈顿是个小岛,街区风格不同又混杂在一块密度极大的区域里,时代广场的临街是脏乱差的小路,华尔街银行一尘不染的大楼下有快餐车在卖热狗,上城有特别生活化的住宅区和中央公园,这种不协调在纽约显得非常自然。布鲁克林和曼哈顿隔着一条河,布鲁克林的楼不高,商店拥挤,到处是涂鸦,新移民、穷人和艺术家比较多。

布鲁克林

对波士顿的印象是很“加拿大”。
虽然没去过加拿大,但加拿大一直以来给外人的印象就是安静平和、与世无争,波士顿就是这样。有天晚上去波士顿最大的商业街逛街,路边是两排低矮的小楼,门面上用克制的字号写着各种国际大牌,整条路汽车穿梭不绝,但完全没有喇叭声,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


波士顿

对美国人的印象是体面。
体面这个词包含了友好、热情开朗、注重外表,是在没有文化束缚情况下社会关系发展成熟后的一种状态。
陌生人之间碰到的时候会微笑打招呼。我们在曼哈顿住的是一个普通酒店,在电梯里只要碰到陌生人,互相之间都会主动微笑着say hello,如果有共同话题就会继续聊,没有话题就简单寒暄几句。在波士顿等电车的时候,遇到一位老大爷,跟我打招呼说特别喜欢我的T恤,然后两个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来在机场吃饭,挨着座的另外两桌陌生人打招呼以后就顺势聊起来,一直聊得特别开心。陌生人四目相对的时候,第一感觉是友好打招呼,而不是冷眼擦肩而过。我特别享受这种友好的人际关系,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待在这样的环境里是个有趣的体验。
我们见到的大部分美国人注重外表,不浮夸但看起来是精心打扮,沟通聊天时表现职业化又不失热情,也遇到了一个餐馆服务员满身酒味,可能是通宵喝酒。欧美人的轮廓鲜明,帅哥美女也更多一些。

最后,西餐真的难吃,没有香味。在纽约吃到最好吃的店是一兰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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