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度的"汉德公式"

汉德(Learned Hand(1872年1月27日 - 1961年8月18日)是美国非常著名的一位中级法院的法官。他写下的判决,是美国中级法院的法官当中被人引用最多的。

汉德公式的来源,是1947年的“美国诉卡罗尔拖船公司案”,在这个案里有一艘驳船叫“Anna C”,它是一种自己不带动力的货船,它要接驳到别的拖船上面才能被拖走。

这艘驳船Anna C,是跟其他几艘船绑在码头上,绑成一块的。这时候有一家拖船公司,为了拖走跟Anna C绑在一块的一艘船,就解开了绳索,然后就把他要拖走的那艘船拖走了。但是这时候他没有把绳索重新绑好,Anna C被松绑了,不知不觉漂出了海岸。

当然,卡罗尔拖船公司的人,也没发现这一点,他们拖着自己本来要拖的船就驶离了海港。而Anna C一点一点地漂移,意外地撞到了旁边一艘油船,Anna C就被撞坏了。而油船的主人也没发现撞坏了Anna C,被撞坏的Anna C就在海上漂着,没人照顾。

过了整整21个小时,Anna C沉没了。这时候,装在Anna C上的,满满一船美国政府的面粉也都泡汤了。于是美国政府就告卡罗尔拖船公司,要它赔偿整艘驳船以及驳船上面装的整船面粉。

如果你是法官,拿到这个案子,你怎么判?

这个案子,最后到了汉德法官手里。

这个案子有趣的地方是,最早的肇事者是卡罗尔公司,他们由于没把绳绑紧让Anna C漂出来了;但对Anna C造成致命伤害的是那艘油船,是油船撞坏了Anna C;而这艘船被破坏以后,造成更巨大的伤害,是由于船上装满了美国政府的面粉。

这重大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显然卡罗尔公司是有责任的,那油船公司有责任吗?美国政府本身有责任吗?

整个造成重大损失的过程是环环相扣的。如果卡罗尔把船都绑好了,那么Anna C就不会漂出来;哪怕是Anna C漂出来了,如果油船不把Anna C撞坏,Anna C也不会沉没;但哪怕是油船把Anna C给撞坏了,只要船上的人在21小时内尽早地发现,也不至于发生全船沉没、整船的面粉都泡汤的结果。

到底责任在谁?

汉德法官这里说出了他著名的“汉德公式”。

他说,在绑满了船的码头上,每一艘船实际上都有可能被松绑,有可能碰到别的船,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所以对任何一位船主来说,他要避免自己的船受到意外碰撞而产生损失的责任,取决于三个因素:

这艘船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这艘船发生意外的严重程度;

它要为了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

汉德公式

当船主所要避免意外所付的成本,低于意外发生的概率乘以意外发生以后产生的损失——也就是预计损失的时候——再说得简单一点,也就是说避免意外的成本,低于意外所造成损失的时候,船主就应该负有责任。

汉德法官还把他的想法用公式写出来了,他把避免意外的成本记作B,把产生意外的概率记作P,把意外所产生的损失记作L,那么船主所要负责任的条件。就根据这个公式,汉德法官做了判决。

首先,卡罗尔公司没有把绳子绑好,这一点卡罗尔公司要负全部责任,而正因为绳子没有绑好,Anna C撞到了别的船上,这个损失是直接由卡罗尔公司造成的,所以卡罗尔公司要承担这艘驳船被损坏的全部责任。

但是这艘驳船被损坏了以后,在海上漂了足足21个小时,没有人照看,而它上面竟然是装满了美国政府面粉的,那是宝贵的财富。负责绑绳子的卡罗尔公司不知道这艘船那么值钱,旁边的那艘油船也不知道Anna C这么值钱,只有Anna C的主人知道自己船上装的是什么。

所以你看,根据汉德公式,船没有绑好被别的船碰上的机会是有的,P是大于0的,L潜在的损失是巨大的,这两项相乘,预计中的损失是相当巨大的,也就是根据风险概率预算的损失还是相当大的。

而要避免这么大的损失,Anna C只要派一个人到船上查看一下,时不时查看一下,不要一整天整整21小时都不去查看,就可以及早地减少损失,甚至是完全避免损失的。

所以汉德公式的条件满足了。也就是说Anna C的主人负有责任,原告美国政府负有责任。

最后的判决是,

卡罗尔公司,不需要对所有的面粉做出赔偿,美国政府要承担相当一部分的责任。

有意思的是,在整个案件里面,Anna C的船主或者美国政府,他们本身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做错,但恰恰是由于船上的面粉够值钱,潜在的损失够大,法官就判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财富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支付一定的“注意成本”,为避免潜在的损失做适当的预防措施。

总结一下,汉德公式告诉我们,在意外发生当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要避免意外的成本低于意外造成的损失,他就负有责任,他就要为避免意外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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