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冲突的双方都能充分表达观察、感受、需要和请求,并得到对方的理解,那么,双方的需要通常可以同时得到满足。至少,他们可以求同存异。 然而,在有些时候,双方没有机会进行这样的对话。例如,有一方也许不想交流,或是危险迫在眉睫没有时间交流。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就需要使用强制力来避免伤害。 使用强制力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非暴力沟通中,我们运用强制力是出于防卫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惩罚对方。例如,我们抱住年幼的孩子不让他跑到公路上,那是为了他的安全。如果我们打孩子的屁股或骂他:“你怎么这么笨!”那么,我们就是在惩罚他。 在使用防卫性的强制力时,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而不评价对方及其行为。使用防卫性的强制力,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而不是为了惩罚、羞辱或谴责他人。 惩罚的类型 体罚是常见的惩罚方式,作者并不主张使用体罚的方式来惩罚他人。 指责或否定他人也是常见的惩罚方式。 另外一种惩罚方式是不给孩子某种好处,例如不给零花钱。在这种情形中,变得冷漠是一种强有力的威胁。 惩罚的代价 当我们为了回避惩罚去做事情时,我们可能会忽视事情本身的价值,而陷于对失败的忧虑。我们都知道,惩罚将导致关系的疏远。一旦我们被看作是施暴的人,我们就很难得到友善的回应。 彼此的关系将会疏远。同时,惩罚还可能使人忽视事情本身的意义,而把注意力放在不服从的后果上。如果我们试图通过惩罚来使人们认识自己的需要,那么,我们很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