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郑伯克段于鄢

1,《左传》

作为儒家典籍《春秋》经的一部《传》,《左传》又名《春秋左氏传》。作为史书,《左传》又名《左氏春秋》。相传为鲁国史官左丘明所作。

《春秋》有三部《传》,即《公羊传》《榖梁传》与《左传》,《传》是对经的解释。其中《公羊》《榖梁》是以师生问答的形式解释《春秋》的义理。《左传》则按时间顺序记载每年的史事。因而《左传》也是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

《春秋》以鲁隐公至鲁哀公凡十二国君在位时间纪年,其顺序为:

隐-桓-庄-闵-僖    文-宣-成-襄    昭-定-哀

2,娶于申,曰武姜。

古人的称呼比今天讲究的多。一般来说,有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

姓:是家族称号,(《左传》“天子建国,因生以赐姓”),根据不同出生地(或出生时的情况)而得姓。如舜姓妫,夏姓姒,商姓子,周姓姬,齐国姓姜。

氏:是家族分枝的称号,同一姓根据不同情况又分为若干氏。氏的来源主要有几种情况:①封地,如先轸/原轸,郤芮/冀芮,闾丘婴,“原”“冀”“闾丘”都是地名。②职官,如伯嚭/太宰嚭。③身份,如王子狐,王孙满,公子小白,公孙侨如。(《仪礼·丧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④祖父之字,如鲁国叔孙氏、季孙氏,祖上为鲁桓公之子叔牙、季友。秦汉之际,氏与姓渐渐混合。

名:出生以后由父亲命名。(《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字:作为对名的补充,又称“表字”。(《礼记·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男子20岁行冠礼后有字,女子许嫁(通常15岁)行笄礼后有字。字和名在意义上有联系,如孔子的儿子名孔鲤,字伯鱼。

号:天子、诸侯死后有谥号、庙号。(《逸周书·谥法解》:“谥者,行之迹也。”)谥号用以评价死者一生的,如鲁隐公、郑庄公、周平王,齐桓公,”隐“”庄"“平”“桓”都是谥号。而庙号则是神主(即后世的牌位)入庙之后才有,如殷高宗,唐太宗等。

另外,春秋时期,卿大夫也开始有谥号。如卫国大夫孔圉以“文”为谥号,所以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后世又有“私谥”,如陶渊明的朋友给他谥号“靖节”。后世文人又有给自己取号的现象,如陶渊明号五柳,李白号青莲,苏轼号东坡等。

此处“武姜”的“武”,是其丈夫郑武公的谥号,通常情况下,夫人随丈夫之谥号。而“姜”则是她的姓,申国姓姜。

《春秋》中还有其他类似称呼,如卫庄公娶于齐,曰齐姜。鲁国嫁女至宋,有宋伯姬,嫁女至杞,有杞伯姬、杞叔姬。“伯”“叔”为该女子在家中排行,“姬”为鲁国国姓。

3,公弗许。

嫡长子继承制,是周公制礼的重要部分,甚至是周礼的核心。商朝的王位可以在父子、兄弟、叔侄之间传承。而周制则严格规定嫡长子继承。尽管历史事实上并不一定能够完全遵守,但君位传承的正当程序有了法理依据。

君位传承关乎政局稳定。所谓“君子大居正”,即强调君位的来历,要具备礼法正当性。无故而废长立幼,往往意味着政局不稳。在郑武公眼中,夫人武姜仅仅因为自己的偏爱,就请求立公叔段为继承人,显然是无理取闹。

4,段不弟,故不言弟。

《左传》中偶尔会出现一些解经的文字,即解释《春秋》经文的意思。比如这一段即是解释“郑伯克段于鄢”这句话的成分。

《春秋》中记载相杀之事很多,但表述都不同,比如:

1.郑伯 克段于鄢

2.卫人 杀州吁于濮

3.蔡人 杀陈佗

4.陈人 杀其公子

5.曹杀其大夫

6.晋侯 杀其世子申生

7.郑杀其大夫申侯

8.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9.晋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10.天王 杀其弟年夫

杀,有的用“克”,有的用“杀”,有的用“弑”;杀人者有的称爵位(郑伯、晋侯),有的称人(卫人、蔡人、陈人);被杀者有的写名字,有的不写;事发地点有的写了,有的没写。这种现象被称为“春秋笔法”,不同的书写方式,蕴含《春秋》对这件事情的不同的评判。

段末“不言出奔,难之也。”是因为在《左传》中,公叔段并没被杀,而是出奔了。而《春秋》为了强调郑伯有杀弟的狠心,不方便说他没杀成功。

5,君子曰。

《左传》中常常会出现“君子曰”,来对故事进行评价。但“君子”做出的评价往往有失水准,南宋学者朱熹就认为,《左传》的“君子”是个滑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

不过“君子曰”这种形式,在后世得到了继承,如司马迁《史记》用“太史公曰”对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评价。蒲松龄的故事集《聊斋志异》也有“异史氏曰”对故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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