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记34I庭审归来

今天是我从事法务工作以来的第六次庭审活动,对于庭审中的表现,我认为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原本是十一个被告,只有一个被告到庭应诉,主办法官按流程作了庭前调解工作,其他十个被告经法院通知没有到庭作缺席审理。

对于期盼的法庭上的博弈,你争我驳的辩论场景并没有出现,只是对于诉前调解的案件,在此调解过程中,对于我当时的心理表现,认为应当进行总结和反思。

在尊重法庭和主办法官意见的基础上,也应当注重公司的正当合法利益,让步讲策略和底线。

在法庭庭审活动中,一切以法律和事实说话,应当理性而不应感性,不管对方是出于何种理由,都应以法律和事实说话,始终站在己方立场考虑问题,不能心太软。

作为拖欠物业费的人,其说辞无论是怎么充分,都改应不是其拖欠物业费的事实,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只看一点,对方所提出的理由是否构成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就算合法在调解过程中,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总其他一律不予认可。

因为物业纠纷案件,大多都是生活中的琐事,回想自己在和被告前期沟通时,对于被告方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有时在情感方面感觉到自己心容易心软,有时甚至忽略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这一点在今后工作中应当以改正,要高度认识到自己的身份与职业所在,不能感情用事。

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我应当表现得更为专业一点,法庭是讲法律和证据的地方,对此,在今后工作中,特别是庭审活动中,更应当社重有事实讲事实,没有事实其他一概不予讨论。

是否专业,表现在每一处工作细节之中。

成长是通过对每件事情的反思与复盘中形成的。

以后多看看这本《风险博弈非诉讼业务技巧与公司法务精要》,从中吸取一些经验,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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