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之法理学

目录

  • 法理学
    • 第一节 法的概述
      • 一、法的概念
      • 二 法的特征
      • 三、法的作用
        • (一)法的规范作用(教预引制评)
          • 1. 指`引`作用
          • 2.`评`价作用
          • 3.`预`测作用
          • 4.强`制`作用
          • 5.`教`育作用
        • (二)法的社会作用(考察较少,两个考点)
      •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 1.法与经济
          • 2.法与政治
          • 3.法与道德(重点)
        • 总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 二、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 (一)主体
          • (二)内容
          • (三)客体
        •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 总结
      • 第三节 立法
        • 一、立法权
        • 二、立法的效力
        • 三、立法裁决
      • 第四节 法的实施
        •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 二、执法
        • 三、司法
        • 四、守法
        • 总结
      • 第五节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 一、法律责任
        • 二、法律制裁
        • 总结
      • 第六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一、法治
          • (一)含义
          • (二)法制与法治
        •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 总结

目录 详细
考情 题量较少,从真题来看,通常为1-2题,即使如此,也有必要学习,法理学是关于法的理论的基础学科,可以给其他学科打基础,对于整体的法律学习有帮助。
学习方法 学习法律需要记忆,但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应试学习,无需全部背诵,记忆考点和考法即可,需要记笔记的地方老师会提示大家,记忆也不是死记硬背,课上先听懂知识点,课后通过刷题检验和巩固即可。

法理学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张图片
法理学:宏观、整体把握。
(1)法的本体:解决法本身是什么的问题。
①法的概述:如法的概念、特征、作用。
②法律关系:重点。
(2)法的运行:看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如何运行。
①立法:先有法。
②法的实施:法制定后要施行、运用,让法用起来、活起来。
③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对不遵守法律的人,可能会产生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考原文、三观。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
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实施的最后/最终手段。
在我国,统治阶级是人民。
法的内容/基础:权利和义务。
行为规范:法只管行为。

二 法的特征

(1)规范性:调整行为。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普遍性:法对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成员平等适用,立法上是不平等的
(4)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5)程序性:法讲究严格的程序规则
(6)可诉性:“诉”可理解为诉讼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2张图片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教预引制评)

1. 指作用

法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2.价作用

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评判作用。

3.测作用

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4.强作用

法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5.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案例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3张图片

注意区分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考察较少,两个考点)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分为两大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法属于上层建筑,故经济基础决定法。

2.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法。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中,政治具有主导作用。

3.法与道德(重点)

联系: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4张图片

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重点,喜欢挖坑)
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定违反道德(错误),如电影《我不是药神》违法但是不违反道德
违反道德的行为一定违反法律(错误),如谈恋爱劈腿
凡是调整人与人行为的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无论法还是道德,都能约束人们的行为,都带有一定的强制力,区别在于法的强制力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即国家强制力;而道德不以国家为后盾。
道德不具备任何强制力(错误),原因:只是不具备国家强制力。

总结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5张图片


第二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
(1)受法律规范调整:如恋爱关系、同事关系、同乡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借贷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法律不管。
(3)权利和义务关系:借贷关系中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一)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在中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自然人。【只要是有血有肉的活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机构:国家机构,组织: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3)国家。【不要忽略,不如国家发行国债】

(二)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法律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与权利相对应。

(三)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1)。【各种客观存在的物体】
(2)人身。【各种生理器官组成的整体】
(3)智力成果。【主要体现在在知识产权领域】
(4)行为结果。【也可表述为行为】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消灭,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

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关系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6张图片
2.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它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根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7张图片

1.法律事实的分类:根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以人)
①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特定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决定事情的发生。例如定遗嘱。
②常见的法律行为:订立合同、订立遗嘱、结婚登记。
(2)法律事件(不以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特定人的意志不能决定事情发生与否。
①出生死亡 ②自然灾害 ③社会革命战争、暴乱。

总结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8张图片

第三节 立法

一、立法权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9张图片

1.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常:法律。
2.国务院:行政法规。
3.国务院部门和直属机构:部门规章。
4.省、市级人大及人常:地方性法规。
5.省、市级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6.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二、立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我国法的效力层次可以概括为:
(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级人大优于同级政府。
(2)同一机关制定两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具体不同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效力为: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0张图片

三、立法裁决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1张图片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2张图片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3张图片

第四节 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1)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2)法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

法的实施是法的生命力,也叫法的权威。
法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多选题):法的执行(执法)、法的适用(司法)、法的遵守(守法)。
如果题目问“下列哪些属于法的实施方式”,一共是四种,出现“法律监督”要选择。
立法不属于法的实施,法要先制定,才能实施,立法不属于法的实施
环节。

二、执法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
(2)执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在我国,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才能作为执法的主体。
(3)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
(4)执法具有主动性单方面性

三、司法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2)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3)司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合法性
(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四、守法

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所有人都是守法的主体,所有组织都有义务守法。

总结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4张图片

第五节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法律责任是不好的法律后果。
三种原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法律规定。
(1)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比如违约、侵权。
(2)行政责任:比如闯红灯违反道交法,产生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违反刑法产生刑事责任。比如贩卖毒品判有期徒刑。
(4)违宪责任:违反宪法的规定产生违宪责任,一般老百姓不会违宪,通常是国家机关可能违宪。

二、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被动承担责任。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可以被动承担。
关系: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法律责任不一定导致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承担的方式,没有法律责任不会产生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法律制裁只是一种方式。

总结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5张图片

第六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法治

(一)含义

法治,是一种现代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法治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法制与法治

法制,基本可以与广义的“法律”通用,一般指一国的法律制度体系。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基础,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代政治文明。

法制与法治:法制的“制”可以组词“制度”,指一个国家应当有完善的
法律制度。法治的“治”可以组词“治理”,强调用法来治理国家,国家机关要依法治国,法制的“制”是静态的,法治的“治”是动态的过程,“治”的层次更高,只有制度不够,还要落到实处。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口诀:规范实施加监督,保障我们党法治。
新 16 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总结

学习笔记之法理学_第16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syb考试,学习,笔记,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