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不公平,其实是纠正另一种不公平-经济学讲义

总店和加盟店谁是强者、谁是弱者呢?看看它们之间签的合同和实 际的做法,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

一家加盟店要参与总店的经营,首先要向总店交一笔加盟费,然后 根据总店的明确要求,租店铺、装修、购买设备和餐具、培训员工、进 原料、生产、提供服务……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按标准做到位。而这还不 够,任何时候,只要总店不满意,就可以终止合同,甚至连理由都不公 布。谁是强者、谁是弱者,似乎一目了然。

问题是,这种强者和弱者不对等的关系,为什么能够一直维持下 来,得不到挑战呢?

我们前面在讲何谓优质时曾说过,像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国际快餐连锁店,它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向顾客提供匀质的食品。不是说它的食品质量特别高,也不是说它的食品特别便宜,而是说它食品的味道、品 质、烹调方式,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完全一样的。

如果有加盟店为了节省成本,在品质管理上打擦边球,导致食品的 口味发生了变化,那么当顾客走进这家加盟店,吃到不合口味的食品 时,他不会怪这家加盟店,只会怪这个品牌。每一家加盟店所做的违规 之事,账最后都会算到品牌头上,继而让其他所有的加盟店共同承担。

用经济学的术语说,每一家违规的加盟店都对其他的加盟店具有很 强的“负的外部性”。也就是说,这家加盟店短斤缺两,会让自己得点好 处,但其他加盟店就得一道背黑锅。

由此看来,强弱关系是正好颠倒过来的。加盟店才是真正的强者,

它们随随便便就能把总店的牌子砸了;总店才是真正的弱者,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要监督成千上万家加盟店日常经营的每个细节,而这是 近乎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

正因为这样,总店才要对加盟店做出种种看上去很不公正的约束, 用“不平等条约”来加强自己的地位,约束加盟店的行为:任何时候,只要总店不满意,总店就有权随意终止合同。

这种“随意终止合同”的条款,经常出现在各种商业合同中,它往往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专门制定的

不仅如此,总店往往还会要求加盟店提供额外的服务,从而提高整 个品牌的价值,哪怕在某项具体的生意或活动中,这个加盟店可能暂时蒙受了损失。例如,很多眼镜店就会免费给顾客洗眼镜、换眼镜鼻托,哪怕这个眼镜不是在它的眼镜店里配的。这时表面上看它们是有损失的,但是整个连锁品牌的价值因此提升了。


我们也许会问,这样会不会助长总店为所欲为的倾向呢?总店确实 有可能滥用它的权利。但是总店滥用权利的倾向,可以通过合同之外的途径来约束。如果总店滥用手上的权利,消息很容易就会传出去,这时总店对加盟店的吸引力就会急速下降。通过这种方式,加盟店就会利用他们人多势众的优势,反过来制约总店为所欲为、滥用权利的倾向。

每当我们看到一种合约形式不公平,但是它却很持久、存在很广泛时,我们先不要抱怨、不要指责,我们要想想为什么,我们要去解释它 背后的原因。

它背后的原因是:合同表面看上去是不公平的,但它的目的很可能是要去纠正现实社会中的另一种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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