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自由之路》(更新中)

001 关于分享的思考 (P13)

李笑来这么定义“分享”

把你自己的好东西拿出来和大家一起享受

并指出把别人的好东西拿过去和大家一起享受,不叫分享,是为“慷他人之慨”,比如盗版。比如花钱听课后,马上把笔记“分享”出去——越完整越好,这不是分享,别人对此的赞扬是给创作者的,而不是你的。

但是,我不理解——

别人的赞扬或许并非针对内容,有的人还没来得及学习,你的笔记就相当于课前导读,他们赞扬的是这份导读。笔记是你自己的,没有第二个人能整理出一份一模一样的。如果这份整理对大家有所帮助,那它就是好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说,不也算是“分享自己的好东西”吗?我自己就受益于过这种整理,所以不久前也干了这种事,现在居然被反驳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更何况还和盗版相提并论,不觉打了个寒颤。

我查了一下百度百科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

比如在读书营,猫叔的分享本就是面向读书营老铁的,假如我整理了一份笔记,并分享到群里,供还没来得及学习的老铁参考,这应该也不算“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吧?如果是作为课前导读,原样整理也无可非议。如果是为互相交流学习,就不要“复制”,加入自己的思考更好。无论怎样,应该还不满足盗版的条件吧?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这个课程提到“本次分享只对读书营开放”或“版权归分享者所有,请勿外传”,那就不应该分享笔记到朋友圈,给非读书营的伙伴。不然就算盗版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买了一个付费课程,但是课程没有指明“不可转发传播”之类的。我付钱后听完,整理了一份笔记,然后分享到朋友圈。这种行为在盗版的定义范围内吗?如果是,显然不可为。

如果不是,我觉得在笑来老师看来应该是这样的——

不经自己思考,原样“复制”课程的分享不可称之为分享

可是,就算是“复制”,一千个读者还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倘若“原样笔记”对没学过的人有所帮助,给予他们启发,这个就是有价值的东西呀,为啥不能分享呢?自己也算做了一件好事呀~猫叔不也说过应当持续分享有价值的东西吗?

所以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分享自己付费学习,但未指明“不可转发传播”的付费课程的笔记?


002  关于打工的思考(P25)

李笑来这么定义“第一种个人商业模式”:

一份时间出售一次

我将其理解成通俗意义的“打工”。

并同时指出三个概念:

1) 优化第一种个人商业模式的方法

想办法提高单位时间售价

想办法提高单位时间销量

提高售价的普遍方法是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反观自己,读研是可谓为了以后能得到更高的价钱。

2)  提高效率的方法

人生中能“并联”的事尽量“ 并联 ”起来

比如给老板打工的同时也给自己打工,这种人关注的不只是薪水,这种人不会说“才给这么点工资,我做的已经够多了!”。给自己打工的人持续关注的是自己的成长。这也相当于同一份时间出售了两次,相当于用第二种方法优化了个人商业模式。

3)  见识决定境界

在优质学校学习,在明星企业打工,在大城市生活。即便是打工赚钱,即便都是把同一份时间出售两次,你的“产品质量”也一定比在差学校学习,在差企业打工,在乡村生活的人的产品质量高得多。这就是古人常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么你也一定会比那些人更快地告别打工模式,升级自己的商业模式。

我前半小辈子最后悔的事之一,就是没上当时最好的初中,从小没有一个好环境“耳濡目染”。当时要去上那个初中,先要交一万八,这对我家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虽然我爸说钱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去吧。但我还是很心疼,又念及爸爸在外打工,不在身边,拽不动我,就倔强地没去。

其实,坦白说,我没去的真正原因是不敢。不敢去这么远的地方(我真是井底之蛙!),不敢离开家太远(我真是温室的花朵!),怕到了那里我不再是第一名(生我自己的气!)

下一次,我要克服自己的不敢,再也不想后悔了。虽然觉悟的有点晚,但好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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