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布尔迪厄

(--摘抄--)

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主要在《关于电视》(1996)一书中批判了大众媒介在当代社会中的符号暴力特征,揭示了电视作为一种反民主的文化霸权所具有的符号暴力和权力话语特征,更带有商业逻辑制约的他律性。新闻场既受制于经济场,又对其它文化场域产生影响。他的“媒介场域”概念为90年代以来的新闻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范式。

在人为地分裂社会科学的对立之中,最根本也是最要命的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这种对立导致了绝大部分的社会学家只选上述两元对立的其一。为了化解上述两元对立,布尔迪厄提出了场域、惯习和实践的概念,并且用场域和惯习来解释实践。他这样定义场域:“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架构。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他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利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利就意味着把持了在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同源关系等)。

布尔迪厄认为,科学只承认法则构成的系统,而且只有在关系系统中,概念才能获得它们的意涵。他试图用场域概念实现"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从分析的意义上来说,场域可以定义为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的网络或构型。就这些位置的存在及其强加于它们的占据者(无论是行动者还是机构)的种种限制而言,这些位置在客观上是由它们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的分配结构中实际或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的客观关系(支配、服从、类似等等)所决定的,而拥有权力或资本,则意味着可以获取场域中利害攸关的特定利润"。

从具体操作的意义上,布尔迪厄给出了对一个场域进行研究的步骤:首先,必须分析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尽管每个场域都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遵循着自己的逻辑和必然性,但特定的场域相对于元场域以及其他场域的关系,无疑对这个场域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制约作用。其次,必须勾勒出行动者或机构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因为在场域中,不同位置的占据者相互竞争来"控制场域中特有的正当形式的权威",从而形成了种种关系。最后,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

 惯习/习性 是布尔迪厄提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千差万别的性情倾向系统",是将一定类型的社会经济条件予以内化的结果,惯习往往是沿着相对确定的轨迹发挥,我们可以找到促使这些惯习成为事实的实现机会,来帮助理解场域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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