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昆明劫持人质事件:用生命之光照亮他人

    前不久,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持刀致1死伤7,并挟持1名放学学生。后现场处置特警果断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人质安全解救。回顾歹徒劫持人质的一个多小时里,时钟转动的每分每秒都把空气凝固,但在这窒息的空气里,一束束生命之光在绽放、在照亮。

    被劫持的小男孩,非常的坚强,非常的勇敢,非常的冷静,全程没哭,还一度摆手跟警察说“不要过来”。穿蓝上衣记者,纤纤弱女子,却冒着生命危险与劫匪交流,给劫持者送矿泉水,稳定嫌疑人情绪,为营救提供时机。穿黑色衣服跪着的背影,他不是孩子的父亲,而是装扮的警察,跪在罪犯前面,求罪犯不要伤害学生,要用自己的命去换被劫持小孩。还有那个遇害的男同学,他自己被捅后,还让身边同学快跑。面对危与险,他们没有逃离,而是用大爱、用温暖、用责任给他人力量;面对生与死,他们没有退缩,却用自己的生命之光照亮他人。

    此时,让我想起了见义勇为最美老师张丽莉的一句话:“无论是亲情、友情、师生情,每一份爱,都需要我们以无私的付出去维系,以真诚的沟通去经营,只要我们用心去关爱每个人,我们的世界就永远充满阳光。在那一次交通事故中,正是因为她的大爱大德,把生的希望留孩子,把死的恶运留给自己,燃起最美的生命之光。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可燃之光。无私的人,灯光亮而明;自私的人,灯光暗而小;万恶之人,就暗淡无光、暗无天日,走到尽头了……就像那个恶魔一样的劫持者,唯苦没有了生命之光,走向了死境。社会对我们每个人来讲是公平的,不要再有任何抱怨,不要再泄个人私愤,不要再把魔爪伸向无辜者,社会很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点亮自己心中的和谐之光,用生命之光既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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