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最是配浪子

戌时。群芳阁。

此夜星月皆无。冷风打着旋儿吹来,烛火幽幽地颤了一下。随着吱嘎一声,木门被人粗暴地推开,黑衣人大步走到院子中央,手臂一曲一伸,将肩上的麻袋抛到地上。

“动作快点!这小崽子忒不老实。”

浓妆艳抹的女人弯下腰去解绳子,耳上的金坠子一晃一晃。一双手上涂了艳丽的大红指甲,却是青筋凸起,皮肉松弛,明显上了年纪。

“啧,怎么是个男娃!”

女人不满地嚷嚷起来。

麻袋的开口一松,赫然现出一个小男孩的身形。他身上的衣服破了,手臂与大腿布满淤青,正拼命睁开肿起的眼睛。

“免费的东西,有就不错了。”黑衣人恼火道。

“行了行了,快走吧。”女人蹲下身,用力钳着男孩的下巴,细细端详起他的脸来。半晌,失望道:“被打成这个样子,连个小倌也当不了。”

“你们几个,把他扔进柴房去。给点吃的别让他饿死。”

下人们立刻行动起来。男孩很快被拖进柴房,面前放了一只盛着剩饭的破碗。

男孩的嗓子早就喊哑了。他又累又饿,用仅剩的力气将硬邦邦的米粒悉数扒到嘴里。随后蜷缩在角落中,沉沉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他感到肩膀被人轻轻摇了摇。睁开眼时,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正焦急地盯着他看。

女孩生得白白净净,玉雪可爱。手腕与脚腕上皆系着银铃,稍动一动,便发出清脆的铃声。

女孩见他醒了,飞快地朝门外瞟了一眼,对他比了个“嘘”的手势。随后身子一歪,竟是重重地摔倒在地,哎呀哎呀的叫了起来。

几名下人顿时冲进门来,一把将女孩抱起,紧张地检查她磕到的地方。“怎么搞的?”

“他推我!”女孩抽了抽鼻子,哭诉着。

男孩呆住了:“我……我没有。”

“啪!”男孩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为首的仆从怒不可遏,正欲抬手再打,却见女孩哭得更大声了。“我不要见到他!快把他扔进垃圾堆里!”

下人们面面相觑。这小崽子才来了一天,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会不会有些不好交代啊。

女孩用力跺了跺脚,铃铛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你们要不照办,我就去告诉妈妈,你们对我不好!”

这句话显然极有威慑力。男孩立刻被两三个人高高架起,拐了几个弯儿,头朝下栽进一片不可名状的垃圾山中。

铺天盖地的恶臭涌向口鼻。男孩很快便感到窒息,他拼命憋住一口气,手脚奋力划着,隐约探到一条通道。扑腾了几下,竟顺着通道从垃圾山的侧面滚了出来。

顾不得擦拭污渍,他飞一般地跑了出去。一连跑了小半个时辰,直至在大路上遇见寻找自己的兄长,才哇地一声哭出来。

“有个小姐姐,还在那儿……”男孩慌忙抹了两把眼泪,用手比划着,“哥哥你能救她出来么!”

青年男子面露难色,摇了摇头,什么都没说。

容氏卧床已经三日了,她的右眼皮一直在跳。

她在群芳阁当了二十年老鸨,如今人老灯枯,往脸上涂抹再多的胭脂水粉也无济于事。

可她老了,却总有人年轻着。譬如坐在她对面的女子,腰如约素,肤若凝脂,美得不可方物。

那是她砸了重金,一手培养起来的群芳阁头牌。

乐不惜笑吟吟地瞧着她,朱唇轻启:“妈妈近日多病,有些消息怕是没听到吧。”

“听说前些日子,许多大臣家中失窃。常来照顾我们生意的李大人,丢了一尊玉佛。”

容氏心头一紧。“你要说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好奇,李大人不过是七品官员,何来这么贵重的宝贝呢。哦对了,不仅是我,圣上也很好奇,所以李大人今个一早,就被锦衣卫押着入京了。”

这话说的轻飘飘的,可容氏听在耳里,却好似泰山压顶,转瞬面如死灰。

“我知道,妈妈与李大人交情好,这着实是则噩耗。”乐不惜手持一把团扇,不紧不慢地摇着,“依我之见,不如把群芳阁先放一放,安心养病。以免急火攻心,一命呜呼呀。”

容氏终于明白过来,不由得一阵剧烈地咳嗽。她颤抖着抬起手臂,指着乐不惜骂道:“你个忘恩负义的贱人!”

“忘恩负义?”乐不惜惊讶道。“群芳阁中,什么时候有恩有义了?华珠妹妹被打断一条腿的时候,你教给我们的,可是人各有命啊。如今这就是你的命。怎么,你不愿接受么?”

容氏哆嗦着说不出话来。她还记得,当初那些孩子被卖进来时,十中有九都哭闹不止,吊上三日才乖乖听话,只有乐不惜是个例外。她养了这棵摇钱树十年,一直认为对方是个任人拿捏的主,万万没有想到……

乐不惜在容氏的耳畔轻轻念道:“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放弃这个地方;二,我这就去楼下把姐妹们叫上来,一群人打你一个。把卖身契撕了之后,再去官府告你不当经营的罪。”

时值景朝七年。这年的雨季格外漫长,等到整座城都被雨水洗刷一新时,土生土长的墨淮人赫然发现,伫立多年的群芳阁,已经砖瓦俱换,改名易主了。

乐不惜所在的地方,名字就叫做青楼。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是她亲自题上去的。重新开张那天,红衣美人站在阁楼之上,衣袂飘飘,笑对各路豪杰。

“感谢诸位今日来捧我的场子。只是我们这地方,单纯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豪杰们不明所以,仍挤在楼下哗哗拍巴掌。

乐不惜说到做到,她的青楼不仅限于做讨好男人的生意。楼中人各有志,宁死不屈的姑娘,被派去其他铺子里,代言胭脂水粉和锦衣华裳;认为折一折腰也无妨的人,则被教导礼乐舞蹈,常有佳者被王侯将相纳为妾室。

如此一来,卖家客人各取所需,和气生财,生意红火得不得了。

乐不惜从前没得选。可她这样的女子,大家闺秀也好,墨淮名妓也罢,没什么当不得的。老娘是艳压群芳的花魁,吹穿不愁,银子一堆。全城的小鲜肉排着队等着被我睡,可我一个都瞧不上。

是了,乐不惜那么美,人人都想睡她。

但是乐不惜不仅美,还有才华,她谱的曲子在宫廷里演奏着,她的书画可以使洛阳纸贵。有光环做以保护,这样一个绝色,断然不是你用银子就能买到的。你要生得俊俏,饱读诗书,精通六艺,最好是跪在青楼外哭啊哭——乐姑娘才能大慈大悲地一挥手,陪你秉烛夜谈。

草莽们是不同意这个睡法的。这不叫睡人,这是被人睡。

银子不通,你也不能用强。人家一个弱女子,你兴师动众,组织一帮弟兄打上门去,强泡人家。这叫什么?这叫色迷心窍丧心病狂,传出去是会被天下好汉耻笑的。

但凡事皆有例外。

景朝八年,恭王黄承嗣逼宫,夺了天子之位。他在位四年,处死的人比他爹一辈子杀的人还多。百姓不忿,民心动荡,各地好汉揭竿而起。乱世之中,不知哪来的算卦的,参透了一则天机。天机说:墨淮有女,名不惜,得之可得天下。

这则预言传到乐不惜耳中,她差点气吐血。“卧槽要脸么!”

她连夜遣散了青楼的姑娘们,带着贴身侍女和保镖离开家乡。若她不避,不出三日,当地流氓便会口称英雄大义,踏破青楼的门槛。

“乐姐姐,咱们去哪啊?”侍女翠儿怯生生地问道。

“去找那个算卦的!”乐不惜咬牙。“见到就往死里揍,打到他跪下叫爸爸。”

乐不惜差点就能认个儿子了,要不是中途她的保镖反了。

带头的保镖在她的饭里下了蒙汗药,狰狞一笑。“哈哈哈哈,想不到吧,你中了我的奸计!”

说完话保镖就倒下去了。

“啧,我怎么就雇了这帮智障。”乐不惜从怀里拿出手帕,擦了擦药瓶周围的粉末,脸色忽变。

刚才那么一闹,母亲留给她的金簪不见了。

姜阳心情很好。

他刚刚在客栈大堂里遇到个女子,对方白纱蒙面,穿着朴素。但姜阳和她一错身,一股深深深深的土豪气息顿时扑面而来,勾得他沉寂许久的盗魂猝然爆发。

姜阳掂了掂手中的金簪,心满意足地哼起小曲,轻车熟路地逃离现场。

没走多远,姜阳便看见路边站了个小姑娘。小姑娘头发凌乱,衣衫褴褛,一双小鹿般清澈的大眼睛直直地望着他。

姜阳有点蒙:“不是吧,老子没那么帅啊。”

又走了几步,小姑娘一个箭步窜上来,扯住他的袖子不放手,口中喊着“哥哥。”

这一声脆生生的哥哥,引得方圆几里的路人纷纷扭过头来。

“小妹妹,咱俩非亲非故的,你认错人了吧。”

小姑娘置若罔闻,固执地不撒手。

姜阳忽然记起,某位江湖盟友曾告诉过他,世上有种骗术,叫做碰瓷,专讹他这种有自理能力的大好青年。

姜阳怒道:“这谁家的孩子!有没有人管管啊!光天化日之下讹人,无耻啊!”

乐不惜从街角转出来,冷笑道:“那光天化日偷人东西,算不算无耻啊。”

姜阳耸了耸肩,挺委屈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簪子先动的手。”

“我报官了。”

“我要是被抓了,有个人会很为难。”姜阳格外冷静,“他疯起来连自己都打。你也会很为难。”

黄尚心情很不好。

差姜阳买个点心,人半个时辰都没回来。左等右等盼回来了,居然还带了个美貌女子。他好气呀。

黄尚一气之下,指着女子威胁道:“你信不信我纳她为妃!”

姜阳急了,一巴掌把黄尚的手拍下来。“你瞎几把说啥呢。”

乐不惜一旁瞧着,翻了个白眼。

“老娘不当同妻。”

“妻已经有了”黄尚一本正经,“你顶多算个同妾。”

“我不听我不听!”

“哼,三日之后,等着过门吧。”

姜阳:“你俩别扯犊子了行不!”

姜阳:“明人不说暗话,亮身份吧。这位姐姐,我确实是偷东西的,你是传说中那个卖身的?”

乐不惜扬起手就要揍他。

手臂落到一半,即被一股力道擒住。黄尚狠狠攥着乐不惜的手腕,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都没有。“你敢动他一下试试。休怪我大义灭亲。”

姜阳心头涌起的万千感动霎时打了个折扣。“亲个鬼啊!你怎么还在演啊!”

乐不惜挣扎了几下,腕上被生生勒出两道红痕来,不敢再动。放开了嗓子:“耍流氓了!有没有王法了!”

黄尚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我就是王,你要什么王法?”

乐不惜愕然。传闻前代皇帝在恭王逼宫前就已失踪,后流落民间隐姓埋名。莫非……

她不再呼救,谨慎道:“可有证据?”

黄尚道:“我打死你,就有证据了。”

乐不惜顺势盈盈一拜。“小女子参见陛下。”

入夜。姜阳坐在屋顶上。

乐不惜出来赏月,在下面朝他招招手:“你把我也弄上去。”

姜阳连连摇头:“男女授受不亲。”

“少废话。我要去嫁给黄尚了。”

“别别别!姐姐你等着啊!”

姜阳和乐不惜坐在屋顶上。

夜风中,乐不惜眸中水光闪动,唇红齿白,千娇百媚。

姜阳打量着她,越看越忧伤。

“实不相瞒啊姐姐,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你这样的。可惜了,遇人不淑。”

乐不惜微微一笑,抬手指天。

“看,天边的那弯新月——”

“恩?”

“就和你一样直。”

……

……

今天的风儿,好喧嚣啊。

姜阳咳嗽了一声。“姐姐,这回是我有错在先。这样吧,你不是要找保镖么?我认识一人,或许能帮上忙。”

“哦?”

“此人自封狼牙阁主,专接些江湖救急的生意。”

乐不惜眼中一亮:“他叫什么?”

姜阳犹豫道:“见了面你自己问他吧。这厮名字太耻了,我说不出口。”

乐不惜按照姜阳给的地址,很快找到了一间不起眼的茅草房。

她是有意隐藏身份的,特意画了蛾眉。就是那种粗粗短短,丑的连亲妈也不认识的蛾眉。

结果屋中人一抬头,惊奇道:“不惜姑娘?”

“公子认错人了,奴家叫小红。”

程破乐了,叼了根草在嘴里。“装,你接着装。”

这人一身青衣,穿的破破烂烂的。声音倒是挺苏,只是一开口,就让乐不惜气到爆炸。

念及此行目的,乐不惜稳住性子,恭敬道:“敢问阁下姓名?”

“破喉咙。”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程破好脾气地解释道:“就是那个“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的破喉咙。这名字很帅吧。江湖救急当仁不让。”

乐不惜:“你是不是有病。”

鸿雁楼中。

黄尚蹙眉:“一个自称破喉咙的人,你跟他做朋友?”

姜阳剥了一只虾扔到他碗里,认真道:“你,明君黄尚。我,姜阳大盗。有什么立场吐槽人家叫破喉咙。”

黄尚:“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乐不惜拔腿要走。

程破拦住她:“一百两。我护你周全。若我对你有半点不利,天打雷劈,断子绝孙。”

这誓言甚是狠绝。乐不惜甩来一张银票:“成交。”

程破成了乐不惜的私人保镖。其业务之娴熟,一看就是专业的。

保护人也要讲究方法。你十二个时辰寸步不离地跟着,雇主会觉得自己被监视了,进而很惆怅,很尴尬。一个好的保镖,重在隐蔽二字。他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

程破花着银子干着活,仍旧潇洒自在。而乐不惜呢,大概是遇到水逆了。

她出门买个衣裳,街上就有惊马飞驰而来;回房睡个觉,承重墙就被白蚁咬塌了。程破出手救了她两次,严肃道:“你这样不行啊。你不能指望我每次未卜先知来救你。一察觉危险,你就要主动呼救。”

乐不惜无奈。“你是让我喊破喉咙么?”

“对呀。”对方特别坦然。

“你做梦。”

    “咱们来分析一下形式啊。这地方暂时是安全的,不过西边程华谷有一支起义军,不出半个月就会打过来。到时候你想去哪?”

“恩……”乐不惜想了半天,还是不死心,问他,“你想不想认个儿子?”

程破怔了一下,答道:“可以。”半晌,追问道,“你是儿子的妈妈么?”

“……我要打人了。”

“你下辈子都打不过我。”程破托着下巴感叹道,“实话。”

乐不惜继续气到爆炸。

传闻算卦的住在都陵县,然而一行人试着走了几日,便发现真的不能继续南下了。

太平盛世如过眼云烟,战乱开始后,朝廷兵马频繁与起义军交战。每一次镇压,无论胜负,皆是血流漂杵。

疫病往往随着流血来临。他们途径百泉城时,邻近的好几个村落突然爆发了瘟疫。疫情势头迅猛,无药可医。京中一道圣旨下来,竟连夜将城门紧锁,任由这座小城中的百姓自生自灭。查不出病因,便无法防范。城郊已经有染病的贫民暴尸野外,火堆燃起的青烟衬得枫林愈发赤红。

乐不惜清楚,以程破的武功,强行闯出城不是难事。可是若要带上她和翠儿,却断然不成。

她是怕的。在死亡面前,银子毫无用处。翠儿才十四岁,若被自己牵连葬身于此……她怎能不怕。

封城后的第二日,她难得心平气和地去找程破。

“事关性命。如果你现在离开,我不会怪你。”

程破正在院子里用弹弓打麻雀,回答得甚是爽快。

“收人钱财,替人办事。中途毁约会砸招牌的。何况,我好歹是个男人,绝不会抛下两个女孩子逃走。”

乐不惜的鼻子有些发酸,好半天,才挤出一句:“麻雀有什么错。你干嘛打它啊。”

想活下去。

十岁的乐不惜跪在群芳阁的后院里,看着身边同龄的小姑娘被老鸨折磨的死去活来时,心中想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十五年后,她被困在百泉城之内,夜夜听见恸哭之声。心中想的仍是这句话。

所幸,这次她不再是一个人了。

姜阳对乐不惜说过:“论武功,是我们家黄尚最强。但破喉咙这个人,很厉害。”

时至今日,乐不惜终于理解了他的意思。

住在百泉城中的这些日子,那人一手包办了她们的饮食起居。他懂得通过云彩的形状判断第二日的天气,知晓何种野菜可以食用,对哪里可以找到干净的水源了然于心。还会做天底下最好吃的叫花鸡——这一点是他自己说的。

因为疫情众人不能开荤,程破无不遗憾地补充道:“等出了这座城,你尝尝看便知。”

城中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很快便兴起了一众暴民,专门打劫有余粮的人家。不知为何,他们却从未找过程破的麻烦。不仅是暴民,连本是当地一霸的土匪,见了程破都会绕着走。

“他们好像很怕你?”乐不惜奇道。

“必须的。他们同我打架,从来没赢过。”

“是不是特别仰慕我?特别好奇我是怎样的人?”

乐不惜抽了抽嘴角,忽然说道:“我小时候,家附近有个山洞,洞里有萤火虫,只在冬天出现。大人就跟我说,你知道它们为什么只在冬天出现么?”

“为啥?”程破问。

身边人不说话。

“喂!”

乐不惜露出狡黠的笑容:“是不是特别想知道后续啊?”

半个月过去,城中仍然每天都有人死去,但速度明显变慢了。

程破决定偷偷出城一趟,去外面打探消息。

姜阳之后,乐不惜意识到自己很难做到怀财不露,因此她的银票也一并交于程破保管了。对方临走前,忙不迭地想要将银票还给她。

乐不惜没接。“我信你。”

程破点了点头。“待在这儿别动。我去去就回。”

他一去便是很久。翠儿几次不安地问道:“乐姐姐,他是不是卷了你的钱跑了。”

“不会。”乐不惜脱口而出。她连破喉咙的真名都不知道,可一路走来,这个看上去轻浮的家伙,已然是自己最信赖的人。

傍晚时分,程破提着两只鸽子回到小屋里。熟练地生火,调料,不大一会儿,诱人的香气便扑鼻而来。

“京城飞来的信鸽,绝对安全。给乐大小姐改善一下伙食。来,翠儿也有。”

“你自己的呢?”乐不惜问。

“吃过了。”

话音刚落,程破的肚子叫了一声。

乐不惜忍不住笑了,没有动自己那份,义正言辞道:“你吃吧。乱世不知何时结束,你得多吃一点,才有力气保护我们啊。”

“放心。”程破风轻云淡地摆摆手。

翠儿接过鸽子,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破大哥,你对我们真好。”

这个蛋疼的称呼,程破每次听到都更加蛋疼,但乐不惜听到,颇有高呼“天道好轮回”的冲动。

“你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啊?”翠儿问。

乐不惜一怔,这个问题,她何尝不想知道。

程破思考了一会儿,试探答道:“贪图你们家小姐的美色?”

“嚯,我们不是革命友谊么。”

“不是,革命友谊那是建立在生死之交上的。”

“我们难道不算生死之交?”

“不算啊,生死之交是跟生死相关的。”程破难得正经,“只要我在一日,大宁亡了,都不会让你死的。”

乐不惜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大恩无以为报……”

“不如以身相许?”程破心情激动。

乐不惜一把抢过烤鸽子:“你饿着吧。”

又过了些时日,南边来了个大夫,说是愿意进城救人,被守卫破格放了进来。

大宁之中,确实曾有一位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名叫常舟。可惜此人于三年前归隐,无人知其去向。新来的大夫白净瘦弱,少言寡语,乍一看难与昔日药王相比。但他在城中住了半月,竟真的找到了治疗疫病的法子,一举化解了封城之困。

城门既开,三人商议之后,决定前往尚且安定的凉州。程破提前出城打点,留下乐不惜和翠儿整理行囊。

她二人从入百泉城开始,便戴上了一层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乍一看只是粗鄙妇人的形容。偶尔抛投露面,倒也无妨。

因是最后一日,紧绷着的一颗心松下来。翠儿去店铺里买换洗衣物,嫌面具闷,便摘了。未曾想,才一出门,便迎面撞上一伙混混。

“哎呦,谁家的姑娘这么水灵,要不要跟大爷回去玩玩啊?”

翠儿尖叫起来。

乐不惜闻声赶来时,正瞧见两三个彪形大汉拖着翠儿走向屋后的树林。

未等她想出什么法子,翠儿见了她,发出一声凄厉的喊叫:“乐姐姐!救我!”

乐不惜愣住了。

大汉们的脚步未停,呼救声又起:“不惜姐姐救我!”

真的是……太明显了。

乐不惜眼看着土匪向自己的方向奔来,忽然失了力气,动也不能动。她想起第一次见到翠儿的时候,对方才八岁,瘦瘦小小的,一双大眼睛充满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她在自己身边待了六年,扎着两个羊角辫,总爱“姐姐”“姐姐”喊个不停。

“为什么?”

被绳子捆住手的时候,乐不惜不死心地问道。

“姐姐也在的话,破大哥会很快赶过来吧。”

翠儿抬起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哎呦喂!瞧这脸蛋,这身段,绝了!”霸风寨寨主曹戚扯下乐不惜的面具,喉头一动,腰间横肉跟着抖了三抖。

“美人,外头这么乱,你说你流落在外也不是个办法,不如从了本大爷?”

乐不惜不怒反笑,娇嗔道:“我跟了你,有什么好处?”

“做了我的女人,保你吃香喝辣,再不用受那帮狗屁当官的委屈!”

“是么?可我很爱吃醋,恐怕容不得曹寨主身边有其他女人。”

“好说好说。”曹戚色眯眯地笑着,身子前倾,几乎要贴到乐不惜面上。

“他们说得我可得天下,你抢了我,不怕其他人打上门来?”

“少废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在拖延时间!怎么着,到了我们的地盘,还指望着有人来救你?”

“那你知道我接下来要干什么吗。”

乐不惜顿了顿,朝曹戚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放声大喊:

“——破喉咙!救命啊!”

说时迟那时快!一柄梅花刃破空而过,贯穿了曹戚的肩头!

“来了。”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青灰色的身影一晃,乐不惜被拉入一个温暖结实的怀抱中。

“抱歉,来迟了些。”程破紧紧护着怀里的姑娘。

“程破!”曹戚捂住血流不断的伤口,一声暴喝,刺目欲裂。

这是乐不惜第一次知道破喉咙的本名。

“是我。”程破轻笑一声,“又双叒坏你好事了。”

“单枪匹马就敢闯我霸风寨,你小子他妈是活腻歪了!”

“没腻歪。”程破斩钉截铁道:“我的心上人在这儿,我来带她走。”

张口闭口睡小鲜肉的不惜姑娘,胸口忽然有些烫。

程破带着乐不惜杀出殿外。刀光剑影,金气激荡。

护着女子的那只臂膀始终很稳。沿路砍来的长刀,程破用手中兵器化解了大半,余下的便用肉身来挡。温热的血液不住溅到两人脸上。

乐不惜很紧张,太紧张了。她不会武,明白自己轻举妄动,只会成为程破的拖累。于是她想了想,做了一件生平最神经的事。

她开始对着每一把明晃晃的利刃,对着目露凶光的刽子手露出笑容。腥风血雨里,她身子有些颤抖,却笑得倾国倾城。

守卫们的行动果然迟缓了许多。程破手中剑光大盛,一举破开包围。

“你……”

“妈的你别说话!”乐不惜的声音带了哭腔。“后面!砍他!”

程破笑了,一剑捅了过去。“遵命。”

程破终是赢了。

大战过后,死里逃生的二人顺势倒在殿前台阶上,任青丝纠缠在一起。周围是七横八竖的霸风土匪的尸体,以及一排站得笔直的青衣人。

乐不惜甚是欣慰。“我就说,你不会这么傻,单枪匹马就来抢人。”

程破眨了眨眼睛。“那当然,我狼牙阁三十好几弟兄呢。”

两人又躺了一会儿。程破开口道:“你救过我。”

“恩?”

“我十岁那年,被人贩子拐到群芳阁当苦工。还是你又哭又闹,逼着他们把我扔出去的。你和小时候长得真像,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乐不惜的心漏跳了一拍。她别过头,喃喃道:“所以说,你拼死救我,是为了报恩?”

“那不是。”程破懒洋洋地答道:“主要还是贪图你的美色。你笑起来真好看。”

“不笑也好看。”

“骗人的时候也好看。”

“总之就是天上地下第一好看。”

“唔……”程破的扯皮被打断了。

乐不惜抬起头,面上潮红飞快褪去,一副标准女流氓的姿态。

“天上地下第一好看的人吻了你,你要怎么谢她?”

程破稍稍抬起身子,眼底映着他的不惜姑娘,眼神清亮。

“我娶她。”

乐不惜略羞涩地埋下头,轻声问道:“我毕竟是青楼出身,你不介意么?”

程破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小傻瓜,我当然不会。”

这怎么可能呢。

二人相视片刻,程破略羞涩地问道:“我毕竟还是挺穷的,你愿意么?”

乐不惜笑道:“没关系,老娘有钱啊。”

24

传闻中得之可得天下的红颜祸水 ,最终没跟在任何一个帝王身侧。相反,她卖掉了名下房产,干脆利落地搬去哪个山头当她的狼牙夫人了。

乐不惜说:王权富贵又如何,红颜浪子正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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