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员提交加密货币豁免法案:标准逼近黄金贵金属!

两位美国众议员议员正想尽办法将加密货币和其他几种数字资产从联邦证券法中排除出去。

为了合理规范加密货币机构,数月前一圆桌会议在华盛顿D.C.召开。而本周四,该会议的讨论结果终于浮出水面,众议员Warren Davidson和Darren Soto将“代币分类法案”(Token Taxonomy Act)带入了公众的视野。根据该法案,“数字代币”将不再被定义为证券。如果该法案最终被落实,1933年的证券法(Securities Act)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将被修复。

据描述,新的定义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但所有关键的点都围绕着去中心化的程度展开 ——没有任何人或机构有权利操纵该资产的发展或运营。表面上这个法案能够防止没有中心控制者的加密货币被冤枉成证券。

该法案将“数字代币”定义为“为了确认或收集交易提议(简单来说就是挖矿)而被创造出来的数字单位”或者“数字单位的最初分配”(比如pre-mine)。这些代币必须受一个“无法被任何个人或组织修改”的法规管理,其“数字单位的创造和供应”也应得到相同法规的监管。

深层次看,根据法案文献,一个“数字货币”将:

“…有记录在案的转账的历史…而且这些记录应保存在一个分布式的数字总账或数据结构中。所有交易者都由一个通过了计算的过程来达成共识。除此之外,当交易者看法一致之后,该账本无法被实质性地更改,并不受个人或组织的控制。另外,在没有任何中间人的情况下,数字货币也应该有被交易和传输的能力。”

或许最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法案的定义,数字代币“并不能代表公司的经济利益、所有权权益、欠息或者市场占有率。”

“这个法案将使美国的市场能够与新加坡、瑞士迅速发展的区块链经济相竞争。”Davidson在陈述该法案时表示,“能够确认的是,监管条例将慢慢完善,这个法案仅仅是为了使美国的加密货币市场能够存活下去而迈出的第一步。”

其他因素

“代币分类法”还包括了其他对加密市场有利的方面,比如规范了买入、卖出和使用比特币时的税收问题。

举个例子,该法案提出了与2017年9月另一法案相同的内容:对通过加密货币而进行的交易以最低减让标准来收税。一年多前,由于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视为某种个人财产,任何与比特币相关的转账———就算是几毛钱———都必须付所谓的资本收益税。

为此,新法案中写道:“牵扯到虚拟货币的交易和售卖,其税收最高不可超过600美金。”同样的,这个法案致力于将数字货币与金条和贵金属平起平坐,为其和个人退休金账户(IRA)争取税务豁免。

本周四,位于华盛顿D.C.的比特币游说组织Coin Center为了庆祝这项法案发布了一篇博文,该组织的加密货币资深研究人员James Foust写道:“我们很高兴看到国会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这规范并且明确了加密货币的定义以及其所应受的监管。”

展望未来

这份法案的提交在美国国会山上掀起了对加密货币的讨论热潮,参议院和众议院都召开了多场听证会。除了周四的提案,制法者在陈述中称“代币分类法”希望能成为未来监管制度的基石。

Soto议员说:“毫无疑问这条法规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与此同时我们也在期待着反馈。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有很长一段网站运营监督的历史,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商品的多样性有管理权,而FTC对虚拟代币又有多少司法管辖权呢?我们能将这个监管权交给这个立法机构吗?还是说我们需要其他的机构来监管这个新兴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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