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底原创〕写作遐思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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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人生,没有些值得回首的往事呢?

谁的心里,没装过些曾经有缘认识,继而交往的人呢?

只是有人让这人,这事,深深地埋在心底,任由其日过一日,渐渐湮没无闻。

有人则凭借记忆与纸笔,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事,这人,分享他曾经体验过的快乐与愉悦。

人世间的那份美好,原本就应该有文字记载,传布开去,让世世代代的人分享的。

我们的祖先,一代一代的人都是这样做的。这笔,如历史的接力棒,现在已交到我们手上了。你还不赶快跑下去?

有了记录生命轨迹的文字,那文字便是你生命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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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喜欢看书的人,在读了许多别人的作品之后,手痒痒的,跃跃欲试,总想写几篇文章,有自己独创的作品。

这正如一个人吃了许多顿饭,尝试了许多别人炒的菜,才会长大一样。自己也想做几顿饭,炒几味菜,以回报那曾经为你做过许多时日的饭菜者一样,本是极平常的事。

在乡村,一般家庭的孩子,在吃了六七年饭之后,有几个不会做饭?其实,写文章亦是这道理,并没什么神秘的。

按照先贤的说法,他是人呀,我也是人呀,他能,我为何不能呢?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托马斯.A.哈里斯说得更简捷,干脆:我行,你也行。

我们不仿反转来说:你行,我也行!

这不是狂妄,而是我们在写作上应有的自信。我的简友!难道你没有同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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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来,我爬过许多无声的格子。

我最大的弊端是:写了,却没有重看一遍,没有反复修改,誊清。就让那一册册的原稿,如废纸一般,堆在书橱里,塞地方。

我常常责骂自己:可恶!难道是这样写作的吗?那可是你花时间,费心思,用心血写出来的文字呀?

都说敝帚自珍,谁生的孩子谁疼爱。我为什么就不自珍,不疼爱名叫“手稿”的这个孩子呢?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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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一回事,更应将修改作品当一回事。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作家,都会反复地阅读、修改、润色自己的作品。

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始有《红楼梦》传世。

俄国作家托尔斯泰,一篇论文修改90遍,有的文章甚至修改两百余遍。

海明威一部两万六千余字的小说《老人与海》,写出初稿后,自己阅读了两百余次,修改到无一句空话,无一赘词,才定稿发排,从而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

急于求成,贪多务得,往往是我们写作者容易犯的毛病。

“以少少许胜多多许”,这是写作者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没有精品意识,你写得再多,发得再多,也容易被读者忘却。

海明威说:

“一个在岑寂中独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确实不同凡响,就必须天天面对永恒的东西……”

这段话,应该给予我们写作者许多启示。观察生活,积累素材,进行写作,反复思考,认真修改,都需要认真、严谨、执着的精神,天天面对。

有了这种恒心与韧性,专一专注,始有永恒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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