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2)郑武公伐胡

昔者郑武公伐胡,乃以其子妻之。因问群臣曰:“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关其思曰:“胡可伐。”乃戮关其思,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

道德经上有:“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意思是想要收束它,必须暂且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增强它;想要废黜它,必须暂且兴举它;想要执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

郑武公伐胡之所以成功,这是在于郑武公懂得“将欲取之,必欲与之。”的道理。

胡国是一个小国,境内水草肥美,牛羊众多,郑武公一直觊觎,想得到它。但是胡人勇猛彪悍,善骑善射,很难对付。

于是郑武公首先嫁了自己的女儿。他把美貌的女儿许配给胡君,并且让她带了很多歌舞美姬做陪嫁,和胡君夜夜笙歌,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

其次杀了自己的大臣。关其思在朝堂之上主张伐胡,他杀了关其思,向胡君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郑国绝不会伐胡。

嫁了女儿,使胡君放松了警惕;杀了关其思,取得了胡君信任,让胡君更加认为郑国和胡国是兄弟之国,一定会团结友好,和睦相处的。

相比于郑武公的虚伪的心思和缜密的计谋,胡君却被小恩小惠、假仁假义迷惑,看不岀郑公“欲取之”“欲亡之”的侵略意图,以至国破家亡,令人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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