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没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欧洲中世纪,有一个富人和穷人打官司,富人说穷人偷了他的东西,穷人说自己没偷。法庭也没办法调查取证,就决定让上帝裁决。方法是烧一大锅热水,锅下面还架着火,把一枚戒指扔到锅里,要求犯罪嫌疑人把手伸到锅里去,把戒指捞上来。
法官说,我们不知道你有没有罪,但是上帝知道。如果你是无罪的,上帝就会保佑你,你的手就不会受伤;而如果你被烫伤了,就说明你有罪,你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惩罚。请问你敢不敢接受上帝的考验呢?
(身处现代时代的你,肯定会想这不是扯淡吗?)
咱们想想这个局面。如果你真有罪,你知道自己的手肯定会被烫伤,烫伤之后还有别的惩罚,所以你还不如直接认罪。而如果你没罪,出于对上帝的信仰,你会愿意接受这个热水考验。
那这么一来,法官根本就不需要等到嫌疑人真的把手伸到热水里,只看态度,就已经能判断他有没有罪了!这个故事简单而又机智,应该讲给孩子听。
但是聪明的孩子听了这个故事,会有很多疑问。
如果愿意接受考验就说明是无辜的,连实验都不用做了,那围观群众能信服吗?如果每次都这样搞,下次岂不是人人都选择接受考验,那这一招还有用吗?如果真做实验,真把好人烫伤了,你怎么解释?
你可能会想,这个做法简直是儿戏,应该只是个传说吧。
那你就错了,这是欧洲中世纪教会法庭的常规操作,那么,这么怪异的事为什么可行呢?答案就在魔鬼的细节之中。
1.细节
这种审判方式是有专有的名词,叫“神判”,神判的常用的方式一共有三种,“热水考验”,“烙铁考验”,“冷水考验”。
所有的考验都是有严格的标准化的,有神圣的仪式,教会是玩真的。
其实教会在其中是做了手脚的,主要是看犯罪的人对待“考验的态度”,但是总有一些实验是失败的,导致一些人被冤枉,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这可能就是维护上帝信仰的代价吧!当然,这种神判条件也是非常的苛刻的,不是随随便便就会举行的,必须是杀人,纵火的大事件,而且确实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的时候才会使用。
教会的操作,滴水不漏。
2.道理
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所谓理性,就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尽量为之争取最好的结果。一个人可能会在一个不熟悉的局面中做一件傻事儿一但如果很多 人、一直都这么做事儿,那就很可能是理性的计算。如果你没看明白这个计算,那也许说明是非常精巧的计算。
今天有些人认为教会是个搞迷信的、愚昧的机构,其实不是。在欧洲中世纪,教会代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他们有最聪明的人,有最精巧的制度设计。
之所以要用“神判”,是因为教会有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而当时的犯罪侦查成本实在是太高了。神判是个低成本的、而且比较有效的方法。
理性的人会对激励做出反应。教会制定了考验规则,嫌疑人就会对这个规则做出反.应一他们经过一番理性计算, 会主动暴露自己。教会要做的,就是确保这个计算一直成立。
第一,当时的人是真的信仰上帝,这个社会背景,是最重要的条件。教会会把神判操作弄得非常有仪式感,充分利用人的信仰。
第二,教会把实验结果的解释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个人到底应该接受哪种考验?手到底伤到什么程度才算受伤?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教会恰恰不给你明文规定。模糊的地方才是行使权力的地方。
第三,教会绝不滥用这个手段。信仰是不能轻易花费的,教会设定严格的使用条件,而且不惜牺牲一定比例无辜的人。只有这么做,信仰才能只升值而不贬值。
第四,一旦有了更好的办法,教会就会立即放弃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事实上到13世纪初, “神判”就被取消了。一方面是.可能世俗的审判机制越来越完善,另一方面是有人提出质疑,说这个做法不符合《圣经》的精神,因为《圣经》说了,不要利用上帝给你制造奇迹。
教会完全明白,上帝,是不能轻易用来做实验的。
3.诅咒
不过教会要是不搞迷信活动就不叫教会了。在10到12世纪的时候,欧洲教会还时常干一种现在看起来简直匪夷所思的事:它会用一个严肃的宗教仪式,去诅咒一个人。
“主啊,请诅咒他的眼睛,请诅咒他的耳朵,请诅咒他的头,
....请诅咒他睡觉的时候和行走的时候,
......请诅咒他在活着和死了以后..... ”
请注意你可是名门正派啊!.上帝不是至善的吗?你利用,上帝去诅咒别人,这样真的好吗?
其实我们作为现代人更想问的是,你这诅咒能有啥用啊?
答案是有用,而且必须得这么干。里森考察当时的历史记录,教会可不是随随便便为任何事都动用诅咒这种犯忌讳的武器。事实上,教会只为一种事儿诅咒,那就是为了自己的财产权。
当时的欧洲正处于所谓“封建无政府主义”的状态。大大小小的贵族、骑士和领主都有个人的地盘,有时候高兴了就会把一部分财产送给教会,下次不高兴了还可能把教会的财产给抢走。而当时的教会,并不掌握能够抗衡这些巨头的武装力量。教会就只能诅咒了。而且请注意,诅咒在《圣经》里还是有依据的,上帝真的诅咒过人。
考虑到当时的人真的很信仰上帝,诅咒还是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的。但是诅咒不好使也不行。比如教会诅咒某某人明天下午两点之前一定死,结果人家到时候没死,那岂不是很没面子吗?
而正如我们前面讨论的那样, 模糊性 是教会权力的操作空间。教会根本就不会说可检验的诅咒!我们诅咒这个人身体的各个部分,但我们说的很模糊,既没说具体会出什么毛病,也没说什么时候会出毛病。说不定哪天他就病了,那就是我们诅咒的结果。
那万一这个人一辈子都无病无灾,幸福地过完了这一-生呢?那也没关系,我们可以说他正在地狱里受刑,我们的诅咒仍然有效。
诅咒,必须是不可证伪的。教会依靠信仰而绝不滥用信仰,更不会考验信仰,总是掌握解释权和主动权。事实上等到12世纪以后,教会的财产权得到了有效保护,它就再也不诅咒任何人了。
这就叫有理、有利、有节。统治欧洲将近两千年,没点政治智慧行吗?
总结:
有些事听起来不可理喻,其实只要你仔细分析,可能都是合理的 。如果你理解不了,可能别人没错,是你错了。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我们更容易跟世界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