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平均工资出炉,对个人有什么影响?2022-10-31

作者:奋丁君

据不完全统计,除上海、湖北、西藏外,28省份已披露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整体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高于城镇私营单位。

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6837元,对比“全国平均线”,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青海6省份平均工资超过全国。此外,宁夏、重庆两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也跨过10万元关口,分别为105266元、101670元。

北京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之和)年平均工资暂居第一,达194651元!按行业门类划分,北京金融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为395402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位居第二,年平均工资为291864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名列第三,为227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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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人社部每年都会进行平均工资的调研,并定时发布,平均工资每年都在增长,为什么总感觉“拖后腿”“被平均”?

国家统计局分析,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感觉往往是依据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但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其次,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不能简单拿个人工资与总体平均工资进行直接比较。

国家统计局指出,工资和收入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 平均值往往偏离并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

既然如此,平均工资到底有啥用?和“我”有啥关系?

很多不了解的人,会对社会平均工资的发布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但实际上,个人的多项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息息相关,比如工伤赔偿、辞退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等,都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调整而变化。

1.  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

原则上,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本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月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将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月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将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3.  劳动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的免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4.  病假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随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而调整。

5.  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则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评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因工致残待遇。因工致残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支付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或参照标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例如北京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条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  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北京为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8.  非法用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须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向工伤人员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根据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

9.  非法用工伤亡人员治疗期间生活费标准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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