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感悟:伤不起

  如果别人打你,你怎么办?不管你怎么办,反正我不敢还手,尤其是在办了这么多故意伤害案之后就更不敢了,因为害怕自己不小心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程度。

  昆山龙哥反杀案后,正当防卫逐渐被司法机关重视起来,但远没有达到广泛适用的范围,故意伤害案中认定正当防卫的依旧少之又少,理念早就有了但应用到实践中是个漫长的过程。

  和同事讨论过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故意伤害认定标准上,如果被人打应该怎么办,经过讨论,上策是能跑就跑,中策是跑不了就躲,下策是抱头倒地,记住对方信息后报警求助。以上三策都有一个原则,不能还手,不能叫人帮忙。听起来真的很怂,可现实就是这样。如果还手一不小心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程度了怎么办,打架这个事双方都在气头上,现场状况绝对不是有秩序的,你敢保证自己每一下的击打都能避开要害部位呢,不会成为故意伤害的被告人。

  现在随便一个轻伤害案件,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都是狮子大开口,很多都是六位数起步,同事戏称为“伤不起”。与其面对刑罚和高额的民事赔偿,不如选择被打,躺在医院等着对方赔钱,这个想法听起来很白痴,但却是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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