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后我找了新老伴,想把房子卖了,女儿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网友自述:

“我单位80年代的集资房,后转为商品房,2006年老公去世,那时候两个小孩都成人了。现在我每月退休金9000元,找个老伴在外地,想把这唯一住房卖了,法律要求女儿签字,她不签字,不愿意卖,说房子不会掉价,还抱怨我以前另一套房子卖给她,收到的钱转身就给她哥哥和媳妇买了第二套房,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2010年的时候,我单位集资建房,是第二套房,当时我本来想让给女儿的,也给她说好了,她也把她小孩的学校办到我单位附近的一个重点学校,但因为她结婚后表现不好,让我心寒,我没有给她,她就在小孩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住房。

房子建好以后,我自己出钱,装修以后房子出租。房子建好以后,有很多人想买我的房子,当时有个人问我卖不卖,他愿意出55万买,就给女儿说了这个事情,女儿说,这样吧,我加20000买你的房,57万怎么样?我心动了。

她就卖了自己的一套房子,买了我的房子,当然我肯定是赚了一点钱,当时我就到儿子的城市,住儿子家里,谁知道买房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城市限购,只能写我儿子和媳妇的名字,本来我有点犹豫,但发现儿子有点生气,而且我儿子身体一直不好,有慢性病,我一直很心疼,我就按揭了个四室两厅的房子,以56万做首付又买了一套写的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回来给女儿讲,女儿就有点生气。

我女儿在婚姻上很不听话,非要找一个我们都不满意的男友,当时我们反对,她不理我们,背着我结婚了。后来她生了孩子,现在条件也不错,有6套房子,一家人很和睦,我也没法,只好承认了。

因为生气,她结婚生小孩都没有管她,她就对我有很多抱怨。现在她完全不记得我辛辛苦苦养她的恩惠,从小她就最折磨我,因为早产,一直生不下来,我差点破腹,痛了两天。小时候她听了还很感动,说要孝顺我们,谁知道结婚后完全变了,再也不感动。

女儿现在对我还不如一个外人客气,每次我批评她,说她对不起我,她就顶嘴,说我以前对她怎么厉害,最后都是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我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你一碗水没端平才是症结所在,卖房子需要你女儿签字,那么就意味着房子也有你女儿的份。你已经给儿子买了两套房子,却什么也没有给女儿,她肯定心里不平衡。

你一个月9000元退休金够你消费了,你买房子的钱想做什么呢?如果补贴了新家,将来你老伴过世了,人家子女把你赶出来,你去哪儿?你儿子条件不好又有病,媳妇能容你?去你女儿家,你什么都没留给她,她怎么会心甘情愿给你养老?

你抱怨她小时候多病,怎么照顾,这是每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你抱怨女儿没按你的意思成家,可她现在生活的很好,房子都有6套,说明她眼光也不差。

考虑你将来的养老问题,你现在老伴的儿女不要指望,你儿子和儿媳也不靠谱,你儿子有病指望儿媳可能吗?所以最后唯一能指望上的人只能是你的女儿,而到时候你连一个落脚地都没了,你怎么办?难道在女儿家生老病死?好像不现实吧,你女儿还有婆家人呢。如果那时候你是住在自己家,你女儿过来照顾你状况就好多了。

你每月有近万元的收入够你花了,你们两个老人吃用能花多少钱,你要那么多现金在手上做什么?不是贴补你儿子就是贴补你现在的老公家,就是没女儿什么事,将来还要女儿伺候,你不觉得会让女儿寒心吗?

几点看法:1.你现在不缺钱,不缺房,收房租,生活不错;2.你花钱的时候是在你病了以后,你儿子身体不好,能照顾你的人很可能是你女儿一家。3.你想卖的房子共有三个所有,按法律规定,有一个人不同意都不能卖。4.我感觉你女儿要留着这套房子是为了以后你的养老开销,因为谁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如何,自己手里有比什么都强。

好好珍惜和你女儿一家的亲情吧,这才是你最后的归宿。祝您和您女儿和好如初,要多关心她,以心换心才有亲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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