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狗的眼神

    过完年便匆匆踏上返程。按惯例,轮流过年。今年便定在老公家过年。火急火燎抢到机票,半倚在座位上,漂浮过大半个中国。思绪缓缓流淌,滤去胡思乱想,竟奇异地定格在一只狗的眼神上。

      狗,黑的。极大,极凶猛。我很少用凶猛来形容任何人,但它是真的凶煞异常。黑,极黑,像午夜最深的梦魇。凶,极凶,更妙的是从不嚎鸣。

    村里的狗,是极凶的。往往三五成群,四五成党,在村里每个角落游荡。似幽灵,如蝼蚁,是不咬人的。见人,哪怕是陌生人,也是只亲亲热热地叫唤的。两只眼睛只谄媚地望着你,倘若手里有跟火腿肠,哪怕吃剩下的鸡骨头,也足以支配这些狗们亲亲热热在你脚边热恋似地磨蹭,要到食物后也决不立即离开,还要和情人告别似的和你缠绵半晌,这才依依惜别,比起长亭送别也是不虞多让。等到真离开了,便得意似的嚎鸣,一连好几声,村里人便知道,这群癞皮狗又找着主顾了,于是安心省下一顿剩饭来。

    村里狗贱,没有绝育也并无领养协议书。只见公狗母狗一溜烟窜着,过不多久,母狗的肚子就渐渐鼓起来。主人家良善,便多给一勺剩饭。主人家刻薄些的,便索性推了母狗出门,母狗肚子大起来,便不能看家护院了。这是打发母狗去找那相好,唤来看门呢。等再苦熬些时日,母狗便哀哀地叫唤,产下一窝血里呼噜的小玩意来。有要狗的,便在此时说好数量,剩下的主人家便端起簸箕,把这些还没睁眼的小可怜一股脑儿从山顶抛到山脚下,连一声吭哧都不闻就此消逝。母狗此时只能蓄满了泪水,夹紧了尾巴。咬主人世纪万万不敢的,只盼着主人还能剩下几个崽子,它便一口泪水一口苦水的舔过去,卧在主人扔狗崽儿的地儿趴上三四天,哀哀叫上两声,便是全了母子间的情分了。

      家里的狗却不是这样。从不摇头摆尾,极黑极大,晚上看来就像一只狰狞的巨兽,只懒懒躺在窝里,脖颈里缚的铁链滋啦乱响。这链子是很有必要的,曾有邻居前来借厕。在农村这很正常,家家只有一个茅厕,五六七八口人杂居,赶上大锅饭不对劲了,一窝子人到处借厕所。古人说“远亲不如近邻”,我猜八成就是借厕所借出的友谊。

    这邻居是个膘肥体壮的大爷,也是十几二十年的老邻居,看着狗从那么一个小黑点长成如今的庞然大物。家里人好心地提醒,家里有只恶犬。大爷全然不当回事直拍胸脯:“活人能叫尿憋死?狗来了我也不怕,别说从小看到大了,路边的野狗我也一脚一个,踹的死死的,您呀,放老了心,我呀去去就来。”

    这下好了,是站着去的厕所,等出来就是横着被抬出来的了。家里人只见得一道黑色的闪电迅疾从眼前一闪而过,随即就听见大爷哭天骂地的鬼嚎。赶紧进去瞅吧,一看不得了,大爷裤子还没脱呢,黑狗紧紧咬在大腿上,裤子上血里呼噜再有黄白之物随之喷泻而出,大爷早已没了当时的威风,颤颤巍巍只剩下断断续续地痛嚎。

    再看黑狗,死死咬住不放,还是平时倒剩饭的婆婆壮了胆量,上前呵斥打骂,才把这个大家伙和大爷分开。再看狗嘴里,白白的牙上已经有血,还死死咬住一块蓝色的布料不放,正是大爷臭美去村前头买的时兴的牛仔裤的布料。眼神桀骜不驯,看向大爷时还颇有些跃跃欲试的冲动。挨了婆婆两下脑瓜子便默默蹲坐在婆婆脚边,肌肉鼓起,随时可以冲出去扑咬的姿态。尾巴极难得的甩来甩去,看向大爷目露凶光,转头看婆婆,却又俯首帖耳般的温顺忠诚。

    这件事后来以婆婆赔了一大笔钱告终。黑狗从此戴上了镣铐,极短,系的极紧,稍一动弹就扣入血肉,因为赔了一大笔钱后婆婆迁怒,短的铁链总是比长的便宜许多,从此黑狗便被束缚在那么短短的方寸之地里,难以动弹。很长一段时间,婆婆宁愿把剩饭倒到外面也不再放到它的狗碗里,黑狗只哀哀地叫了两声就不再言语,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很快就瘦骨嶙峋,像一只绷了黑皮的骷髅,毛色也黯淡,眼神却还是那么的桀骜不驯。倘若能有幸见到古时征战大胜而返却遭到猜忌的将领,我想他们的眼神应该是相似的吧,一将成名万骨枯,属当今英雄,非我莫属的豪迈之气在它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后来,我回了城市。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凶猛的狗,凶的狗倒是常常有,但也没有那样猛的眼神让我念念不忘。再后来呢,听说是卖了做狗肉了,大约也许是死了吧。过得几年后,婆婆便从别家抱了宠物狗回来,极温顺且胆小,非常会摇尾巴,于是我也就死了心,再不去想那只黑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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