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业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向上市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其召开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一、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示意图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业务_第1张图片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示意图

二、相关名词解释

投票类型分为:普通投票和累积投票

普通投票:针对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可为1:赞成  2:反对 3:弃权。

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在累积投票方式下,一个股东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投的总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监事人数。用户可以根据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选举票数超过1 亿票的,规定需通过现场进行投票表决。

深交所投票代码:

(一)主板(中小企业板)的投票代码为“36+证券代码的后四位”;
(二)创业板的投票代码为“35+证券代码的后四位”;
(三)投票简称为“XX 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四)优先股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601~369899,其中,主板(中小企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601~369799,创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801~369899,网络投票的简称为“XX 优投”

(五)基金持有人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001~369399,简称为“XX 基投”;

(六)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持有人的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501~369599,简称为“XX 债投”。

三、投票步骤

1.投票前准备:需要将交易所投票议案公告文件导入系统

2.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3.投票指令下达:选择对应的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下达投票指令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业务_第2张图片

4.投票指令委托:委托价格为议案编号,委托数量为表决意见/投票数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业务_第3张图片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业务_第4张图片

参考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http://www.sse.com.cn/services/investors/votequeries/info/c/c_20151210_4021687.s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 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http://docs.static.szse.cn/www/disclosure/notice/general/W020200612783974397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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