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

海洋中间有座种满橡树的岛,在岛的尽头有一座爬满藤蔓的高塔,没有人知道里面住着的,是古怪的女巫还是美丽的公主......

文/瑞迟

一、

“黑土!”

“你往旁边挪点儿,挡着我了哎!”

女孩声音,清亮得像叮咚山泉,尽管此时说话的人正努力用牙齿撕着调味包,表情扭曲狰狞,就像恐怖片里的女鬼。

我慢吞吞瞥了眼,轻手轻脚地从桌子上一跃而下,懒懒地钻回窝里,半垂着眉眼养神去了。

我叫黑土,是只黑猫,全身上下就尾巴上有三根白毛。

而刚刚那个拧着眉头一脸嫌弃冲我摆手的女孩叫阿宝,有着双狡黠的圆眼睛,可爱的雀斑以及一头天生的卷发,她的头发又长又厚,在阳光下是好看的焦糖棕色。

虽然很不愿承认,但阿宝的确是我的主人。

而至于为什么我叫黑土,我一直认为是阿宝那个没文化的丫头随便给我起了这么个土到掉渣的名字。

但阿宝坚持说,她捡回我的那天,这名字就刻在我脖子下挂着的小圆牌上。

“我这也是尊重你的原主人,不然我脑子抽了给你起这名儿,以后还看不看赵本山老师的小品了?”

但我还是很不开心,因为这名字实在太乡土了。

“黑土!”

看吧,还没两分钟又来了。

“糟了!”阿宝一拍脑门儿,“你的小鱼干我付了钱忘记拿了!”

我抬起眼皮,露出一条细细的缝,射出来的目光却足够将阿宝从里到外烤得透透的。

“我让老板送一趟吧,哎?我手机呢……”

果然,阿宝又开始满世界找手机了。

“去哪儿了?黑土,你丫的是不是又拿我手机刷网上小母猫视频去了?嗯?说话!”

阿宝站在那儿双手叉腰,一脸义愤填膺盯着我,我实在忍不住了,毫不客气地冲她翻了个大白眼,懒懒吐出一个字。

“滚。”

是的,我是只猫,一只会人说话的黑猫。

不过别害怕,我可不是什么成精了的妖怪,只是因为我不是普通的黑猫,我是女巫养的黑猫。

当然,阿宝不是那个女巫,虽然她一直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巫。

别看阿宝成天没心没肺地,小丫头也是有人生理想的,还是俩。

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巫是其一,

而成为一个有钱而优秀的女巫则是她第二个理想。

虽然现在有钱和优秀这四个字和她八竿子打不着,阿宝依然是那个钱包穷搜搜,法术烂唧唧的小女巫,。

阿宝终于找到了手机,发完了信息后盯着我幽幽地笑,我右眼皮跳了跳,肯定没好事。

“黑土,你以后一周两次的小黄鱼干改成一周一次好不好?”

“你都不知道现在小黄鱼干多贵。而且黑土你可不是普通的猫,吃东西才不是为了填饱肚子,是吧?”

阿宝笑得狡黠,窗外挂着一轮圆月,静谧的月光下,我又看见了阿宝那双好看的眼睛此时正闪着湛蓝和黛绿的光。

尽管在白天的时候,那双眼睛还是琥珀色的,

异色瞳是女巫生来就带有的印记,只在满月的时候才会显现。

我想到阿宝捡回我的那天也是个满月,那是我第一次见阿宝。

眼前的女孩长了张略带稚气的脸,尖下巴,焦糖棕色的头发,笑得眉眼弯弯。

“要不以后,你跟着我混吧,我叫阿宝。”

要不是我一抬眼看见了她瞳仁中的湛蓝和黛绿,我是怎么也不会将面前的女孩和女巫联想在一起。

万里无云的夜空只有一轮皎洁圆满的月亮悬在正中央,细碎的月光洒在她湛蓝和黛绿的瞳仁中,像是聚着汪最蔚蓝干净的海洋,藏着最珍贵璀璨的墨绿宝石。

我现存的所有记忆就都是从阿宝这张笑靥如花的脸开始的。至于关于我先前的主人,我是一点记忆也没有了。

都说女巫有三宝:扫帚、黑猫和黑袍。放现在这个时代,扫帚和黑袍都好解决,可一只会说话的黑猫可不是随便网购就能买到的。平白无故把我捡回了家,阿宝何止是笑靥如花,简直跟笑得不要钱似的。

虽然我嫌弃她脑子蠢老记不住事儿,她也觉着我前爪参差不齐的毛丑得真心不忍直视,但还能咋的,一只上了年纪的孤家寡猫和一个脑子不灵光的小女巫只能凑合过呗。

阿宝总是喜欢吃奇怪的东西,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比如臭豆腐,比如榴莲,再比如她现在正吃的螺蛳粉。

而今天,我不仅深受这股难以言喻的味道荼毒,耳根还不得清净。

左耳某人吸螺蛳粉的呼啦声,和右耳是冬夜呜呜风声快把我折磨得要神经衰弱了,我没好气地冲几米外大咧咧盘腿吸粉的人怼了句:“自己吃着热乎的东西,让人老板大冬夜的跑一趟,脸皮厚得的能当毯子盖了,好意思不?”

“我有什么不好意思?非要吃小鱼干的又不是我,要是你不吃我就不会去买,也就不会忘记还要人家送一趟来。”

虽说阿宝的记忆力不行,可这歪理可是一套套的。

“叮!”一阵急促的寒风卷了进来,惊着了挂在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呵,这么快?我还以为……”阿宝的声音戛然而止。

门口站着道颀长的身影,是个男人,但绝不是阿伟快餐店的那位矮矮胖胖的老板。

说实话,我已经好久没看到这么赏心悦目的男人了。

男人很年轻,却穿着老式的深灰色大衣,好在做工优良又熨帖整齐得没有一丝褶皱,倒也衬得整个人修长挺拔。他的脸轮廓分明,墨黑的眉,高挺的鼻,薄抿的唇,鼻梁上架着副考究的金丝框眼镜,眼镜后面那双平静如水的瞳仁是黑色的,比黑曜石还要浓上几分。

老气的打扮竟也和男人年轻的长相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生出的这股奇特的气质莫名也觉得挺和谐。

我想了半天,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复古?

 “阿宝小姐?”男人探究的目光定格在沙发上的阿宝身上。

我撇过头,看见阿宝嘴角还挂着明晃晃的汤汁,可那双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门口的男人。

啧,真是太丢人了。我忍住一爪子拍过去的冲动,强迫自己继续当一只安安分分的猫咪。

“我听朋友介绍来的。”男人脸上浮出一丝礼貌的笑,“不过您这地儿可真不太好找。”

“我想拜托您一件事。”

“我要找个人。”

我和阿宝住的地方就在春风街尽头的那棵老银杏树后面,独门独院的一栋小房子,房租便宜但也偏得很。一到深秋,门口的那棵老银杏便会日日落满一地金黄,踩上去就像踏在厚厚的毯子上。

院子门口挂着一个不起眼的小牌子,歪歪扭扭刻着私家侦探社几个字。

说是私家侦探,但阿宝倒是没接过什么重金寻仇家的业务,大多都是找走丢的老人或者离家出走的熊孩子。

虽挣不到什么大钱,但阿宝凭着她那点天生的小本事在混在普通人中维持生计倒也是够了。

但大多时候阿宝是空闲的,晴天的时候她会支口锅熬草药,雨天则就抱着我睡懒觉。但更多不睡觉也不熬药的时候,阿宝就会看书,躺在那个吱呀响的摇椅上能看上一天不挪窝。

读书是一件好事,我很庆幸阿宝有这样的觉悟。但直到后来我才发现阿宝看的才不是世界名著,而是不知道哪儿搜刮来的奇闻秘录。厚厚的一摞堆在桌上,羊皮封皮破破烂烂,刮个风就会哗啦啦散开。

书上说在遥远的过去,海洋中间有一座种满橡树的岛,里面有一座爬满藤蔓的高塔,塔下种着成群成片鲜艳的玫瑰花,无论是黑夜还是寒冬,永远不枯萎,永远不凋败。

书上还写有人说塔里住着世上最厉害的女巫,她也是最漂亮的公主,她有一支神奇的魔法羽毛笔,既能送出最美好的祝愿,也能写下最恶毒的诅咒。而她的黑猫不是宠物,而是她最忠心的仆人。

……

喏,阿宝就喜欢看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二、

原来是客人。

阿宝麻利儿地将没吃完的螺蛳粉收拾进厨房,顺带沏了壶茶端出来,等到杯中袅袅的热气缓缓升起时,男人已经在对面坐了下来。

此时屋内萦绕着一股浓郁茶香和残留螺蛳粉混合在一起的奇特味道,我瞥了眼那个男人,他表情很坦然没有任何不适。应该是从进门开始,男人就一直挂着淡淡的笑,礼貌又得体。

有教养的人都是这样的吧,真应该让某人学学,我想。

男人叫骆白,要找的是他的恋人。

“骆先生,有照片让我看下吗?”

“没有。”

“不一定要她单人照,如果你手机里有你们的合影也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她没有照片。”

没有照片?阿宝蹙了下眉头。

阿宝找人是靠女巫的感应能力,需要委托人提供被寻找人的相关物件和信息,而照片无疑最直接的媒介。

“没有照片的话找起来会很麻烦。”阿宝拿出笔,“我先登记下她的姓名吧。”

良久,阿宝都没听到回答,纳闷:“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实在抱歉,她的名字,”骆白漆黑的瞳仁中闪过一瞬暗光,再次抬眼时,眼眸中盛着我看不懂的情绪,像是抱歉,又像是自嘲。“。”

“我不太记得了……其实、之前发生过一些事。”

“我好像睡了很久,等我醒来,我发现我记不起关于她的一切,我不知道她的年龄,她的长相,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我找了她很久很久。”

男人的瞳仁像积聚了万年寒冰:“但是,我就是找不到她了。”

阿宝有些头疼地扶着头:“像您这种与之相关的物件和信息什么都提供不了,我们也很难办。”

“没有照片,这个不知道是否可行?”骆白从提着的袋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一枝玫瑰。

“这是她曾经种的玫瑰。”

玻璃瓶中是朵真玫瑰花,封存了很久的样子,叶茎暗沉,花瓣边缘萎曲,整个看起来洋溢着一种苍凉的美。

“我先试试吧。”阿宝将手掌轻轻覆在瓶身上,闭上双眼,虔诚默念,片刻后空中浮现出一个淡淡的光影。

嗯?看不清脸?稀罕了。

我眯眼细看,阿宝也瞧出不对劲儿。

“怎么了?”骆白察觉出什么,虽然他是看不见感应的画面的。

但所幸人影周身的光晕是橙色的,橙色代表生机与活力。

“您放心,您的恋人还好好地在这个世上。”阿宝想了想补了句,“是活蹦乱跳的那种。”

“只不过。”阿宝顿了顿,极快地瞟了眼男人,掐准时间递过一份文件,是份合同,里面写了双方需要遵守的一些义务条约。

以及这次支付的酬劳。

“说实话,接您这生意可不是什么省力的差事。您女朋友信息少得可怜,要想找到她我还委实需要费好些时间和精力。”

阿宝好整以暇地抿了口热茶,但我看见桌子底下,她穿着圆头皮鞋的脚有节奏地点着地,阿宝每次紧张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伸头瞟了眼那上面的数字,啧,这丫头还真是狮子大开口。

骆白不急不慢地看完了合同,金丝眼镜后那细长的眉眼微微地弯了下。

“若阿宝小姐能替我找回爱人,酬劳方面自是不会少的。”

骆白左胸前别着一支笔,自见他出现时我就注意到了,因为实在太显眼了,那是支雪白的羽毛笔。

骆白拿出笔在合同里的数字后面添了个零,推了过来:“我觉得这个数,才对得起阿宝小姐的辛苦。”

呵,没想到阿宝敢开口,这个蠢蛋还往上加钱!

我扭头,看见阿宝那丫头果然早已喜上眉梢,面上看着强装矜持,但止不住一个激动嘴瓢了起来。

“陆先生客气了。”

好在男人也没在意阿宝叫错自己的姓,只是宽慰一笑。

“其实我之前也拜托过一些人,但都杳无音信。”

临走前,骆白认真看着阿宝:“希望阿宝小姐你这,是最后一次。”

阿宝将骆白送到门口,皎白的月光轻轻笼着两人。

“当然。”阿宝眼眸清亮,透出她一贯的狡黠和得意。骆白看清了她眼里的一闪而过的湛蓝和黛绿,“我和他们可不一样。”

“我可是阿宝。”

骆白离开了,那个装着玫瑰花的玻璃瓶却留了下来,阿宝要求的,只为了更快找到那个女孩。

因为骆白之所以能痛快在酬劳后面加个零,是附带了条件的。

“我希望十天内能有结果,无论好坏。”

“你看行吗,阿宝小姐?”

阿宝的脸颊因为兴奋而染上淡淡的红晕:“什么行不行的,就冲这后面多加的零,就算十天不睡觉我也要把人给找出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到了第九天,阿宝口出的狂言终于成真了。

阿宝真的十天没沾上枕头,当然,同样没睡觉的还有我。

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我和阿宝死活看不清感应出来的女孩模样。但好在阿宝还感应出来其他的东西,是一栋风格奇特的建筑,像是别墅又像是城堡。

我们花了整整三天才找到那栋一模一样的房子。

地图上显示那里是片别墅区,傍山靠水,风景秀美,无论是风景还是空气都是拥挤的市中心无法相比的。

可奇怪的是,这栋别墅和周围的别墅群好像不太一样,它占据着这片最好的位置,却看起来比它们更有些年头,紧闭的铁栏大门也透出一股子生人勿进的庄严。

奇怪的地方还不只这一点,这里每到晚上便会有灯光亮起,说明里头有人住着。但我们在这儿蹲了整整七天,却从未见到有人进出。

阿宝看的闲书上说过,法术高强的女巫可以一百年都不睡觉。但书上却没提醒她,女巫该长的黑眼圈还是要长的。

此时阿宝顶着两个能挂到下巴上去的黑眼圈,眼神紧紧盯着那栋别墅:“第十天了,黑土。”

“我知道。”我此刻正趴在她肩头,执着和她时不时垂下来挡着我视线的焦糖棕色卷发做着斗争,“这意味着明天天亮之前你还没找到那个女孩,那一大笔钞票就要和你说拜拜了。”

阿宝短促地皱了下眉,舔了舔唇:“不等了,到了晚上我们就摸黑进去。”

夜幕降临,别墅内还是黑漆漆的,前几晚会亮灯光的房间此时也毫无动静。

“真是天助我也。”阿宝决定行动,“黑土,我们走!”

可怜我个一把年纪的老猫,还要做这种鬼鬼祟祟的事。

只见阿宝左手抱着玫瑰瓶,右手扛着我,霸气十足地朝着大门就是一脚。

“砰!”,静谧空旷的空间里霎时间回荡着的都是阿宝踹门的声音,我吓得毛都奓起了:“你动静小点儿哎!”

“怕什么,要是有人早就冲出来了。”阿宝迅速环顾了下四周,“我们去二楼。”

前几晚我们看到那间亮灯的屋子就在二楼最东边,阿宝虽然脑子不在线,但方向感却是极好的。

她带我左绕右绕,很快找到了那间屋子。阿宝看了我一眼,深吸一口气,轻轻推开了门。

“吱呀。”相比于刚才那声踹门,我倒觉得这小心翼翼的声音在这静谧的夜里更显诡异。确认房间内没人后,阿宝灵巧地闪了进去。

那是是一间书房,很大,空气中有书卷厚实蓬松的香气。

借着零星月光,我能看清靠窗的地方有一张很大的书桌,两边都是很高的书墙,上面则密密麻麻放着的各种书籍。

阿宝想开灯,可在墙上摸了半天都没找到开关在哪里,她拍了拍我的脑袋:“黑土,你也帮我找找。”

我从她肩头跳了下来,仔细看了一圈:“在你左手边的书架旁。”

“哎哎!蠢蛋!是左手边!不是右边!”

我话音未落就看见左右不分的阿宝打翻了右边书架上的一个盒子,里面的东西掉了出来。

皎洁的月光下,我看清了那是支笔。

“黑色的羽毛笔?和上次骆白胸前的那支还挺像。”阿宝蹲了下来捡笔。

天天跟着这么个冒失迷糊的小女巫,我已经心力交瘁到不想搭她任何话。我灵巧地跳上书架,打算用爪子拍开关。

“难道现在用复古笔也是种潮流?”

“黑土,那们下回也买支来写写……”

阿宝突然没声音了,我只来得及用余光瞥了眼,阿宝正愣愣盯着半空中浮现的团虚影,蠢丫头,现在没事感应这个干嘛?

“喵!”我吼了一嗓子,“赶紧的!找人要紧!”

我没看见的是,那团虚影是个女人的背影。

长发黑袍,左肩有只黑猫,是位女巫。

而那只黑猫,尾巴上有三根白毛。

“啪。”与此同时,我摸到了开关,暖黄色的灯光顷刻驱散了房间内的黑暗,也让掩藏其中的秘密暴露于光下。

书桌正对面是个照片墙,灰绿色的墙面,印着精美的暗纹。

照片里的主角都是同一个人,而这是面记录一个人不同时期的照片墙。

照片上的人对于我和阿宝来说算不上熟悉,但却也是过目难忘。

依旧是那张好看的脸,墨黑的眉,深邃的眼,高挺的鼻,那副温雅平静的表情,万年不变。

“阿宝。”我呆呆地盯着前方的墙,牙齿莫名咯咯响起来,“这些是……”

阿宝站起身,她紧抿着唇,那双好看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一眨也不眨。

“是骆白。”

不同照片记录着同一个骆白。

准确点说,是不同时代的骆白。

阿宝走近一副画像,那应该是最早时期他,男人没有戴眼镜,那双寂静的眼里也闪着年轻的光亮,男人穿着我和阿宝都未成见过的奇特服饰,华美而高贵。

而他的左胸有抹雪白。

那支羽毛笔。

阿宝目光沉沉地打量着那副人像,与此同时,我左耳警惕地动了动,听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声响。

“阿宝!快……”走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双有力的大手便把我捞了起来。

“阿宝小姐还真是守信,十天还未到便已经心急地摸到我这儿来了。”

脱去了老气横秋的大衣,穿着居家毛衣和休闲裤的骆白靠在门口,他将我禁锢在怀里,我看见他反着光的金丝眼镜下是两道灼灼的目光,正颇有意味地审视着阿宝。

男人垂下眼,视线转移到我身上:“做着老鼠勾当的猫我见的还真不多。”

“一只做着老鼠勾当又会说人话的猫,就更是少见了。”

骆白的声音似笑非笑,听不出一丝喜怒。

“不愧是阿宝小姐的猫,调教的真好。”


三、

十分钟后,我和阿宝端端正正坐在骆白家铺着天鹅绒的柔软沙发上,他们面前摆了两杯热茶,骆白还特地为我准备了热牛奶。

见我们正襟危坐地看着他,骆白不由得发笑:“原来阿宝小姐还会紧张,刚才踹我门的时候可不是这副样子。”

“况且一个女巫加只黑猫,还用怕我一个普通人吗?”

阿宝目光一滞,露出她拿手的卖傻表情:“女巫?”

骆白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宝:“阿宝小姐的异色瞳,很漂亮。”

“谢谢。”身份被揭穿,阿宝却依旧面不改色,“骆先生那副历史悠久的肖像画也是极好看的。”

阿宝将我抱在怀里顺毛,面上看起来波澜不惊,但我一低头就看见出卖了她的不安分的脚。

“骆先生是一个畅销书作家,有很多粉丝,很多人也很喜爱骆先生笔下的故事。我虽没读过,但今天倒也很是期待,关于你的故事。”

每个委托人的身份阿宝都会调查,骆白也不例外,年轻优秀,青年作者,畅销书小说家。

如今看来,这些身份都只是幌子。

骆白不慌不忙地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想了想:“其实,我一个人这样很久了。”

“我以前体验过很多身份,医生、律师、学者……因为和旁人生命不同,所以我需要不断换身份,当然名字也是。骆白这个名字大概是我用得最久的一个了,因为简单。这个世纪我原来计划是想当一个教师,没想到无心插柳成了作家,还好也算同源,都是文化人。”

“我最开始生活的地方离现在这儿有些远,而且在现在的地图上已经找不到了,那儿都成了海洋。其实在很久以前,太平洋中间也是有陆地的,也许不如其他大陆这么宽阔,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岛。”

“我的父亲管理着当时我所在的国家,那片陆地上还有几个像我们一样的国家,她的父亲也管理着其中一个……”

“你……她?公主吗?”阿宝忍不住打断。

骆白笑了笑抿了口热茶,热腾的白雾在空气里转瞬即逝:“若是按你们现在的童话故事,可以这样称呼。若真有公主,应该也就像她这样,骄傲自信得像个小太阳,她一眯眼笑,就能暖烘烘地照进人心窝里,叫人目光都挪不开。”

“她喜欢花,喜欢一切生机勃勃的事物,就像她人一样,是那么美好又鲜活。她和我说,以后我们的婚礼上也要有好多好多的花,她一点也不喜欢古板严肃的布置。”

“结婚?”阿宝忍不住再次打断骆白,“你们都结婚了?那为什么她消失了,而你一个人却可以活了这么多年?”

骆白盯着阿宝,眼里渐渐浮出一丝奇诡的笑:“你认为长生不死是一件幸事?”

“那是诅咒。”骆白眼尾的笑染上苍凉的意味。

骆白说,每个童话故事里不仅有王子和公主,也有恶毒的女巫。

那个女巫不仅毁了婚礼,毁了一切,毁了所有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应该幸福美满生活在一起的美好结局。

她留给骆白的,只有那个诅咒。

骆白的记忆很好,到现在他依然能记得分毫不差,那道凌厉尖亮的女声,一字一句施下最恶毒的诅咒。

“这世间存在着一种东西,它们比太阳还灼目,比鲜花还芬芳,比时间更长久,比烈酒更浓烈。”

“它们代表着一切美好,也藏匿着所有黑暗。漫长又短暂,纯洁与肮脏并存,诚挚和虚伪相共。”

“真诚热烈的人会因它得到无与伦比的瑰宝,愚昧虚伪的人也因它付出比生命更重的代价。”

“而你,爱她?是鲜花还是泥沼?”

“年轻愚昧的人啊,若幸得真爱,时间会让你们再次相遇,而那句未说出口的话,会纠正一切错误。”

“若终为荒唐,那么你珍如瑰宝的她,终会消失于你引以为傲的记忆,而不复意义的存在也随之消散。”

“那么在这之前,我愿你百岁无忧,万世安康。”

于是自那天起,骆白的记忆依旧很好,却独独记不起她了。

先是名字,再到声音,再是长相……

女巫慷慨地给予他无尽的生命,却吝啬地剥夺了关于她的一切记忆。

若他未找到她,若那句未说出口的话依旧未说出口,那么当他完全遗忘她的时候,他的无尽生命也燃到了最后。

用遗忘来考验真爱,用时间来折磨背叛者,这可真是最恶毒的诅咒。

“我不住这儿,只是平日创作时会来这里,这里完全是按照她曾经住的城堡建造的,你能找到这儿可能也是因为这层原因。”

我看了眼阿宝,的确,我们以为感应到的城堡就是她生活的地方,殊不知是骆白寄托相思而建造出来的仿造品,而她真正生活过的城堡早已消散于时间洪流,不复存在。

“你还有多久时间?”阿宝直直看着骆白,“算了,换个问法,你还记得多少有关她的记忆?”

骆白的脸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苍白,像精心雕刻的玉器,无暇却冰冷。

男人缓慢眨了下眼了,似是在努力回想:“……已经很少了。”

“上回我醒来盯着这玻璃瓶的玫瑰看了很久,才想起这是她送给我的。噢差点忘了,这支笔也是她送的。”骆白提到她的时候便会不自主地弯起唇,“对,她总是喜欢送我东西,我喜不喜欢她都送我,我就气啊,她怎么就学不会矜持端庄呢?”

“我有时候会想,我爱的是她啊,是让人喜欢得不得了的她啊!我怎么舍得遗忘她?怎么可以忘了她?于是我创作的每部作品里都有她的影子,我想,我把她写下来,写进我的书里,那么就算有一天我不记得她了,还会有许许多多读过我书的人会记得她,也许她自己也会看到,也许她会拿着我的书找到我,说:‘嘿!我在这里,我一直在这儿!你找到我了,我们之间是真爱,我们赢了,赢了那个诅咒!’。可是……”

阿宝接过话:“可是,你依旧找不到她,依旧不可抗力地在遗忘她。”

骆白扯起一个淡淡的笑:“我有时候会想,她也许是被女巫抓走了,藏在了世界哪个地方,所以我才一直找不到她,其实这个诅咒根本无法打破。有时候我又会想,她或许也和我一样承受着女巫的诅咒,看似无尽的生命其实是因对对方的爱而延续的,尽管总有天那些记忆片段会消散。”

“你知道拥有比所有人都要长的过去是种什么感受吗?那可不是值得炫耀的事,那是一条时间都无法左右的道路,踽踽独行的人只有你一个。这样想,我倒宁愿她被女巫抓走了。”

骆白突然转头看向我,弯起眼尾:“起码还能有个会说话的黑猫陪她,如果相处的好,说不定还会偷些女巫小玩意儿给她解闷儿,不是吗?”

从骆白处回来,一进门我就迫不及待跳上桌子:“我收回我之前的话!骆白那家伙分明一点教养都没有!”

阿宝难得一反往常地没接我的话,她静静靠在摇椅上,今晚那双好看的眼睛是琥珀色的,细碎的月光洒进里面,就像投入片小小的星河。

我悄摸摸地一屁股坐在她腿上:“阿宝,你别气馁啊。这单生意做不成,我们还会有其他的,我们会挣好多好多钱,我会有好多好多小鱼干……”

阿宝回过神,她垂下眼看我:“黑土,如果找到了你前主人,你还会跟着我吗,只能吃着一周一次的小鱼干。”

我愣住,说实话我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阿宝叹了口气,告诉了我今晚她看到的感应画面。

“我看你个臭丫头脑子是真缺根筋,尾巴上有三根白毛的就一定是我吗?你就不许其他的黑猫也赶时髦挑染下啊……”

“它的脖子上挂着和你一样的小圆牌,黑土。”阿宝声音听起来有些发涩。

安静了好一会儿,我抬眼道:“阿宝你应该知道,女巫是不能随便施诅咒的,以前的女巫在人们眼里是神秘尊敬的象征,一些重要隆重的场合若能请到女巫都是件值得庆贺的事,随便下诅咒的女巫轻则夺去法术记忆,重则天火焚身。”

“而且诅咒了本应该幸福美满的新人,将我丢弃不顾,你认为这是件说原谅就能原谅的事吗?”

阿宝眼里闪过一丝光,却又很快暗下去:“她能下诅咒,肯定很厉害,脑子也肯定比我好使,说不定还有好多好多小鱼干……”

“阿宝!你真以为我黑土是因为小鱼干才认你当主人的吗?那我为啥不直接跟街西边钓鱼的老头去?我认你当主人还不是因为你蠢,没心没肺,冒冒失失,现在还更厉害了,还学林妹妹会多愁善感了!你说我一把年纪的还天天为你操心,你现在还怀疑我的心……”

我气哼哼地还没说完就被阿宝一把抱住,那个丫头狠狠地朝我头顶吧唧一口,清幽的草药香瞬间填满我周身。

“黑土,亏我没白疼你!”

“干啥干啥,我还么说完呢!”我挣扎着要出来,“如果我真是她的猫,那我一定要和她好好聊聊。”

阿宝瞬间紧张起来:“聊什么?”

我眯起眼,磨了磨牙。

“当然是问问她为什么要给我起名叫我黑土!”


四、

因为昨天折腾了一晚上,加上前些日子几乎没合眼,我和阿宝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最后还是房东大婶来敲门把我们弄醒了。

“阿宝怎么睡到现在啊?昨晚又做了什么事情累成这样?哎!挺好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不找份正经工作呢?”

房东大婶长得一副身宽体胖的模样,可这层笑眯眯的脸下确是个精明儿的人,因为一直觉得阿宝是个不务正业的小屁孩儿,所以平日言语里都多少带着尖酸。

还没到交房租就找上门来,肯定没好事。

果然,只见大婶捋了捋她刚烫的小卷发,瞟了阿宝眼:“你这几天收拾收拾,这儿租不了了。”

我和阿宝都没睡醒,听得迷迷糊糊。待大婶又仔仔细细重复了遍,我和阿宝这才清醒过来。

什么?房子要被收回了?

“你别怨我啊!我也是没办法,你以为我不想租啊?只是这事儿我也做不了主,这块地被卖给政府了,听说要建什么图书馆,你看这还是我和这地皮主人签的合同呢!我昨天才知道,我也是受害者,说卖就卖了,这么偏谁来这儿看书啊……”

大婶将手里的一纸合同甩得哗啦响,眼尖的我无意一瞥,一眼看清了上面一个熟悉的签名。

骆白。

骆白住的地方离他创作专用的别墅还挺远,清净的高档公寓,不过好在没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

“阿宝小姐?”开门的男人有些诧异,“你是怎么知道这里的?”

“找你可比你拜托我找的人好找些。”我趴在阿宝肩头,见她拨了拨长发,斜睨地看着骆白,“骆先生涉猎范围挺广啊,房地产也有您参与?”

骆白听得一头雾水,待了解清楚后男人抱歉地笑笑:“那块地很久之前就在我名下了,因为近几年政府要扩建些学校图书馆之类的,我想想反正地多,闲着也闲着,卖掉建个图书馆也挺好的。抱歉,我忘了阿宝小姐住的就是那里。”

我和阿宝真的丝毫没听出来他在炫富,就是我的爪子和阿宝的拳头有些痒得难受想发泄而已。

阿宝叉着腰,直直盯着骆白:“反正我和黑土现在被赶出来了。”

“你要对我们负责!”

果然,阿宝还是那个阿宝,语气霸气,气场强大,可就是措辞上还需下功夫。

最后,骆白还是对我们负了责,让我和阿宝住进了他家。

……的楼上。

好吧,其实那套房也在他的名下。

骆白说,其实他家的楼下和对门的房子也都是他的,而他这样只是为了清净。

你问我和一个老古董做邻居是什么体验?

那大概就是他每天呼吸清晨第一缕新鲜空气的时候,楼上的我和阿宝,往往正睡得昏天黑地。

他每天会去超市买最新鲜的牛奶和蔬菜,按时吃一日三餐。而我和阿宝往往就三餐并两餐,她坐在桌这头吃冒着热气的螺蛳粉,我就在桌那头啃有嚼劲儿的小鱼干。

我们吃不惯骆白带我们去的高档餐厅,骆白也喝不惯阿宝请客的啤酒。

喝惯了的葡萄酒换成了啤酒,还没两瓶骆白便醉醺醺的了,喝醉了的男人倒真实得有些可爱,他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叮嘱我,可要看好了阿宝,不要让她也走入歧途。

骆白还讲他曾经在小说里写过一个男人,有一大片玫瑰花园,原型就是他自己,他还说下回有机会,他把我们也写进去。

骆白除了工作睡觉外,还会去打高尔夫,听音乐会等等。而我和阿宝的娱乐活动大概就是她看闲书,我刷小母猫视频。

所以当骆白拿着两张音乐会的票敲开我们房门时,我和阿宝都是一副你莫不是找错了人的表情。

但阿宝还是和他去了,尽管最后在车上等着的我,在困得睡着前一秒,看见骆白背着已经睡得昏天黑地的阿宝出来。

等我睡饱了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宽敞柔软的沙发上,我定了定神,发现这是骆白的家。

骆白不在,阿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正坐在一张书桌前,神情严肃地看着桌上一个盒子。

是那天她碰倒的盒子,里面是那支黑色的羽毛笔。

“你要干嘛?”

阿宝冷不丁被我吓一跳,见我醒来,她直视我,扯起一个淡淡的笑:“黑土,上次没来得及看完的东西我们要不要……”

“不要不要!我一点也不想知道!”我跳了过去,用爪子死死摁住她的手,“阿宝,我们不要打开这个,我们回家吧。”

“黑土,骆白的故事你还不明白吗?每段过去都不应该被遗忘,哪怕是不愿记起的,都不能抹掉它的存在。我记性不好没事,我可以用笔记下来的。”

阿宝随手拿起骆白桌上那支看起来很昂贵的羽毛笔。

雪白与墨黑,两支羽毛笔可真像啊。

“哪怕她现在不在了,那你也应该记得她的模样。”

阿宝不顾我反对,拿出那支羽毛笔,虔诚闭上眼。

片刻后,半空中浮现出黑紫色的光影。

是一个披着黑袍的女人背影,她有着和阿宝一样的焦糖棕色卷发,她的声音竟不似枯朽之木,而是穿透有力如山泉。

“这世间存在着一种东西,它们比太阳还灼目,比鲜花还芬芳,比时间更长久,比烈酒更浓烈。它们代表着一切美好,也藏匿着所有黑暗。漫长又短暂,纯洁与肮脏并存,诚挚和虚伪相共。”

我直直盯着那团人影,脑子里嗡嗡作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汹涌而出。

“……愚昧虚伪的人也因它付出比生命更重的代价。”女人的声音洪亮至极,震颤着我的耳膜。

“而你,爱她?是鲜花还是泥沼?”她突然放声狂笑,笑得响亮又放肆。

“年轻愚昧的人啊……若终为荒唐,那么你珍如瑰宝的她,终会消失于你引以为傲的记忆,而不复意义的存在也随之消散。”

她的声音在发颤,她在哭?

“那么在这之前。”女人缓缓转过身,声音铿锵有力,一字一句砸在人心。

“我愿你,百岁无忧,万世安康。”

黑袍之下是一张年轻的脸,尖下巴。

而那双蓄满泪水的眼睛,闪着湛蓝和黛绿!


五、

我叫阿墨,是只黑猫,全身上下就尾巴上有三根白毛。

给我取这名字的女孩叫阿宝,有着狡黠的圆眼睛,可爱的雀斑以及一头天生的自然卷,她的头发又长又厚,在阳光下是好看的焦糖棕色。

而阿宝这个名字是蒂纳取的,蒂纳也是个女巫,有着月光般银色的头发,和一双棕色和黑色的异色瞳。

我不知道她多大了,因为她看起来就比阿宝年长几岁,可是声音确是成熟睿智的,我听那个活了很久的老渡鸟说过,这座塔还没爬满绿藤蔓的时候,她就每晚会坐在塔顶晒月光了。

阿宝是蒂纳的小学徒,那可真是个聪明又调皮的小女巫。

蒂纳刚把我领到阿宝跟前,面前的女孩有些没礼貌地歪头打量我,语气傲慢又可爱:“你怎么这么黑?可真比我写字用的墨水还黑的多,我叫你阿墨好了。”

蒂纳教阿宝如何熬草药,第二天阿宝就将蒂纳珍藏多年的红葡萄酒偷出来,混着新鲜挂着露水的草药咕嘟咕嘟熬了一大锅汤,然后醉得不省人事。

蒂纳还有一支神奇的魔法羽毛笔,有天却被阿宝偷偷翻了出来,就在阿宝拿着那支笔要念咒语的时候,骑着扫帚的蒂纳赶了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蒂纳发这么大的火。

“女巫是不能随便施咒的知不知道?等到了你被惩罚了烧成灰的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偷喝我的葡萄酒?”

蒂纳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阿宝就被她罚去看着她的玫瑰花园。

阿宝气哼哼地躺在山坡上,又圆又亮的月亮被乌云挡住了她不去看,晚风把她身后的玫瑰花吹得哗啦响她也不关心,就连我听到好像有人从悬崖上掉下去了她都没抬眼。

“哎呀!是个男的!”

“嘿!他挂树上了!”

“呦!树好像要断了!”

“完了完了,他死定了!”

阿宝终于还是被我吵得烦了,快速念了个咒语,下一秒就看见那个掉在半山腰的男孩子好端端地站在草地上。

他有着深邃的眉眼和高挺的鼻,大概是我见过十来岁的男孩子中最好看的一个了。此刻他正认真打量着我和阿宝,尽管阿宝又气鼓鼓地躺回了地上,根本没管他。

“请问,是你救了我吗?”

“你刚刚是用的魔法吗?”

“你的头发是红棕色的,很少见,有人说过你很可爱吗?”

阿宝听到了赞扬,嘴角小小地弯了下,她从草地上坐了起来,原先竖起来的眉毛恢复成弯弯的模样,女孩的语气傲慢又可爱:“阿墨,这个人搭讪的方式太老套了,虽然说的是实话吧,但我现在没心情理他。”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轻巧一跃,跳到那个男孩子面前:“我主人现在心情很不好,你不许再和她说话……”

我话还没说完,就很没面子地被男孩一把提溜起:“会说话的黑猫?!”

“你……是女巫吗?”

“那你肯定有那支神奇的魔法羽毛笔吧?”

阿宝听到这儿,刚稍微缓和眉毛又立了起来:“我才没有!而且蒂纳也不许我碰它!切,有什么稀罕的!送我我也不要!”

“你不知道吗?”男孩走近一步,“这笔可厉害了,我就是来找这笔的,我要用它来许愿,那你能带我去找蒂纳吗?”

“蒂纳生气的时候会睡上好几天,我叫不醒她的。”阿宝终于瞥了眼那个男孩子,“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支羽毛笔吗?我也可以送你一支,不用去找蒂纳。”

阿宝站起身,一双眼睛闪着湛蓝与黛绿:“明晚这个时候,还在这里,我会送你一支羽毛笔,肯定比蒂纳的还要漂亮!”

于是第二天夜晚,阿宝连蒂纳做的蘑菇汤都没喝完就带着我跑了出来。

那个男孩子早已坐在山坡上。

“呐,送你的羽毛笔。”

男孩欣喜接过,但他很快发现这只是支普通的羽毛笔,什么魔法也没有。

“胡说!”阿宝急得涨红了脸,“这明明是有魔法的,我可以用这个写字,你也可以用这个写字,但是其他人就写不了。这明明就是魔法,蒂纳的羽毛笔都没有这个魔法!”

阿宝的眼泪像豆子似的噼里啪啦直掉,我和男孩子都手忙脚乱地替她擦眼泪。

“对、对不起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喜欢这个羽毛笔,我会一直带着它的。”

阿宝终于被哄得止住了眼泪豆,男孩伸过手:“我叫诺亚。”

阿宝抹了把眼泪又揉了揉鼻子,湿漉漉的小手将男孩的手一把握住:“我的名字太长了,蒂纳叫我阿宝,你也可以这样叫我。”

从此小女巫阿宝的生活里不再只有蒂纳和阿墨,多了一个叫诺亚的小男孩。

诺亚会给阿宝讲流传很久的北方牧羊女的故事,阿宝则会带诺亚去第一个冒嫩芽的枝头偷听春天布谷鸟的悄悄话。

甚至,阿宝还偷偷挖了棵蒂纳的玫瑰送给诺亚。

诺亚犹豫着:“玫瑰是送给喜欢的人的,我父亲送给我母亲的就是玫瑰花,每年都有那么一天,整个国家都是布置着鲜艳的玫瑰花。”

诺亚的父亲管理着这座塔北边的一个国家,诺亚是王子。

“那就没错啦!”阿宝将玫瑰往诺亚怀里一塞,“阿宝喜欢诺亚,所以阿宝送诺亚玫瑰花。”

“虽然王子最后都会和公主在一起,那也没关系,阿宝还是会喜欢诺亚,只要阿宝能给诺亚送玫瑰花,那么就一点关系也没有。”

男孩接下了那盆娇嫩的玫瑰花,也欣喜地将阿宝抱了起来:“那诺亚要和阿宝在一起!”

男孩抱着女孩转了一圈又一圈,在山坡上一遍遍喊着:“诺亚只会和阿宝在一起!”

春天撩人的暖风,偷听到少年少女的誓言,将每字每句吹向大山,带到河流,飘向天空,呼啦啦在世界每个角落回响,让所有听过这句话的一切都为他们作证。

时间飞快,阿宝已经长得比蒂纳高上一个头了,而诺亚已经比阿宝高上一个半头都不止。

在春天的一个夜晚,诺亚像往常一样和我们挥手下山后便没有出现。

第二天没有出现。

第三天也没有出现。

第四天也是。

阿宝照样天天带着我给蒂纳捣蛋,只是到了夜晚,她会坐在洒满月光的山坡上,拿出一个大大的海螺偷偷放耳边。

里面只藏了一句话:“诺亚只会和阿宝在一起!”

后来,从北边飞来的燕子告诉我,不久之后,西边那个国家要为他们的王子举办盛大的婚礼了,据说新娘会是邻国的公主。

我没敢把这件事告诉阿宝,只是依旧每天陪着她帮蒂纳熬草药,浇玫瑰花。

可直到有天晚上,坐在塔顶晒月光的阿宝忽然认真问我:“阿墨,王子就一定要和公主在一起吗?”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张了半天口只愣愣回了句:“喵。”

也是那个晚上我知道了,阿宝,那个平日里像个小太阳似的暖烘烘地绕着你转的女孩,多了不为人知的一面,就像那沉静如水的月光,白亮亮地照进你心里。

阿宝也该学学文静了,毕竟还有三天她就十六岁了。

因为在十六岁生日那天,她的父亲和母亲会用装着珍贵绿宝石和玛瑙的马车来接她回家。

忘了说,阿宝的父亲也管理着一个国家,就在迎着太阳的东边土地上。


六、

在遇见阿宝之前,我还不叫阿墨,但时间太久远了,我已经不记得我叫什么了,我只知道我是一只黑猫,全身上下就尾巴上有三根白毛。

我的主人叫蒂纳,她有着像月光般银色的头发,和一双棕色和黑色的异色瞳。我不知道她活了多久,她的面容是年轻的,可是声音确是成熟睿智的,她最喜欢的事,就是每晚坐在塔顶晒月光了。

蒂纳是我的主人,是这座缠满藤蔓的高塔的主人,也是这片永不凋败的玫瑰花园的主人。

她是位厉害的女巫,有一支神奇的魔法羽毛笔,既能送出最美好的祝愿,也能写下最恶毒的诅咒。

有天晚上,蒂纳照样躺在塔顶晒银白色月光的时候,她忽然告诉我不久后她要走了。

我问她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蒂纳笑了,整齐的白牙旁边有着两个小小的酒涡。

“我也不知道,活了太久就要休息了,这点无论是女巫还是人类都一样。”

我坐直身体,盯着她:“你是要死了么?”

“死?”蒂纳又笑了,她笑起来其实很好看,“那也不一定,我可能会成为一颗石头,一条河,或者一棵树也不错。”

“你会有一个新的主人,很快你们就会见面了,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听说她有双漂亮的异色瞳。”

这个我知道,很多人都知道。东方王国的王后生了个小公主,有着可爱的尖下巴和一头焦糖棕色的卷发。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小公主还有一双湛蓝和黛绿的漂亮眼睛。

那是只会在满月的时候才会出现女巫印记。

在当时的土地,女巫是神秘尊敬的象征,为了让小公主健康平安长大,国王隐瞒了小公主的身份,悄悄将她送到了住在高塔上的女巫这儿,她会跟着世上最厉害的女巫学习魔法,直到她十六岁再接回去。

有人说,遇到缠满绿藤蔓的高塔千万要绕路走,因为里面住着一位丑陋恶毒的女巫。

也有人说,看见缠满绿藤蔓的高塔要上前询问两句,因为里面也许囚禁着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

 “为什么我不能既是一位公主,也是位女巫?”阿宝一口气喝光了蒂纳做的蘑菇浓汤,女孩可怜巴巴地舔了舔唇,抗议道,“蒂纳,你今天又少给我盛了半碗,我吃不饱就没有力气给你浇玫瑰花了。”

蒂纳无奈地给她加了一勺汤:“阿宝,你父亲把你送到这儿,并不是要让你长得像塔下那只鼻尖长着棕色的毛,只会挖洞睡觉的鼹鼠那样矮胖的,你要记得你是个公主,公主要……”

“要善良勇敢,美丽优雅。”阿宝接过话,尽管此时她嘴角挂着亮晶晶的汤汁,而那头漂亮的焦糖棕色卷发也乱得像蒂纳堆在角落的细树枝。

“蒂纳,你真像那只天天在我窗前叽喳唱歌的鹂鸟,公主要这样公主应该那样。我就不能当一个自由傲慢古怪可爱的小女巫吗?”

阿宝撅着嘴,声音透着可爱的小委屈:“而且,我听说我父亲那儿没有成片的玫瑰花园,也没有让我可以晒月光的高塔,我不想回去,蒂纳。”

蒂纳笑了起来:“可是那儿有忠心的仆人,疼爱你的父母,拥护你的子民,最重要的是,会有一位深爱你的王子。”

阿宝才不关心什么仆人王子,一双圆眼睛亮晶晶的:“那儿会有蒂纳做的美味蘑菇汤吗?”

“那倒是没有,不过,我会送你一支魔法羽毛笔,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蒂纳送给阿宝十六的生日礼物就是那支魔法羽毛笔,也是那天,我和阿宝坐进了镶满绿宝石和玛瑙的马车。

缠满藤蔓的高塔,成群成片的玫瑰花园和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酒窝的蒂纳,就这样慢慢被落在了后面,我再回头就看不见了。

城堡的日子和高塔里的太不一样了,虽然我每天醒来就能吃到好多美味的小鱼干,虽然阿宝送了我一个用金子做的小圆牌,她亲手刻上我的名字,歪歪扭扭。

但我还是觉得城堡的日子过的太漫长,太难熬了。

当然觉得最难熬的人还是阿宝,她不喜欢母亲叫她高贵却冗长的名字,不穿华美繁琐的裙子,不梳优雅高贵的头发,尤其特别不喜欢她父亲为她答应下来的婚事。

听说是邻国的王子,明明从未见面却非要阿宝做他新娘。

阿宝又羞又恼,在王子带着成队珠宝前来拜访的时候,她带着我爬上了城门口最高的树。

“我们把那个糊涂蛋吓走吧!”阿宝眼里闪着狡黠。

可是她刚见到王子还没来得及用魔法,她自己就从树上咕噜滚了下来。

我纳闷儿看了眼最前头那骑着高大白马的人,也吓得爪子一滑挂在了树桠上。

那是个英俊好看的男人,有着深邃的眉眼和高挺的鼻。

我甚至还记得那薄抿的唇曾经说过的话。

“诺亚只会和阿宝在一起。”

原来诺亚在遇见阿宝的那一晚,就记住了她焦糖棕色的头发。

诺亚的记性一向很好,在迎着太阳的东方国度,王后生了个小公主,有着可爱的尖下巴和独一无二的焦糖棕色卷发。

诺亚很想见见,可小时候随着父亲去拜访的时候,他却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公主。

有人说公主每天都很忙,她要学习很多东西。有人说公主有一张铺着天鹅绒的柔软的床,她每时每刻都在沉睡。甚至还有人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公主被恶龙抓走了。

直到那个月亮又圆又大的春天的夜晚,诺亚终于见到了那个有着一头焦糖棕色头发的女孩。

原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和公主真的会在一起!

阿宝现在每天见谁都笑眯眯的,她开始尝试穿各种美丽裙子,学习优雅却繁冗的礼仪,也允许别人将她漂亮的焦糖棕色的卷发盘成各种高贵的样子。

“蒂纳说的对,我是一个公主,要善良勇敢,美丽优雅。”说这话的时候,阿宝正在认真挑着玫瑰花,那是要用在三天后的婚礼上的。

阿宝和我已经住在诺亚的城堡里了,虽然我很不喜欢他的父亲,那是个有着双阴翳眼睛的老男人,这总是让我想起那只曾经飞过高塔的秃鹫。

“你看诺亚这个糊涂蛋,玫瑰花怎么能封在玻璃瓶里呢?好看是好看吧,但总要枯萎的,我们去再给他送一朵吧?”

阿宝带着我和一盆鲜活的玫瑰花去找诺亚,我们不知道那个时候他的父亲也在。

“……公主?呵!你见过会在山坡上打滚的公主吗?你见过爬树比她那只丑不拉几的黑猫还快的公主吗?不要告诉我你是看中那张漂亮的脸蛋!”

“父亲!”年轻愤怒的声音响起,我们站在门后,我看见阿宝在发抖,她抱紧了手里的玫瑰,我也和她一样紧张,紧张诺亚会为阿宝说什么。

“……她不只是个公主,她还是个女巫。”

年轻王子的声音冷淡得像冰冻的泉水:“女巫能为我们带来平安与胜利,不是吗?”

原来在那个春风拂过的夜晚,年轻的诺亚不仅记住了阿宝焦糖棕色的卷发。

他更是看清了皎洁的圆月下,她眼里的湛蓝与黛绿。

“你有那支神奇的魔法羽毛笔吗?”

“这笔可厉害了……”

“……我就是来找这笔的,我要用它来许愿!”

王子会和公主在一起,童话故事里都是这样讲的。

但,那是因为爱吗?

阿宝之前预测过婚礼那天会下一场大雨,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推迟举行婚礼。现在我好像猜到了什么,因为那天是个满月。

那天,北方国王的王子会宣布他的新娘是东方国王的公主,同时也会宣布她是个女巫。

神秘高贵的女巫会安定他国民的心,会给他们国度带来永久的平安与胜利。

阿宝那天就没吃什么东西,我以为她是为了穿婚纱好看,但其实她已经很好看了,哪怕那可爱的眉毛不再弯弯的,哪怕那双漂亮的圆眼睛里蒙上我看不懂的雾气。

我还是第一次阿宝见这么端庄美丽的模样,我忘了她生来就是万人瞩目的公主。

阿宝和诺亚走过万众宾客的眼前,走过铺满玫瑰的毯子,就像他们曾经走过的那些暖风拂过的山坡,走过洒满月光的林间般,坚定而虔诚。

两人站在众人瞩目的地方,我听见阿宝问诺亚。

“你爱过我吗?”

诺亚说过非阿宝不要,说过只和阿宝在一起,却好像从来没说过他爱她。

诺亚笑了:“今晚之前,你是高塔里无人所知的小女巫,是东方国家神秘的公主。今晚之后,你就是我唯一的恋人,也是我们国家万受敬仰的尊贵女巫。”

“我问的是,你爱过我吗?!”阿宝的声音变了,里面是我从未听过的寒冷凛冽。

黑紫色的浓雾聚集又消散,穿着洁白婚纱的阿宝不见了。站在那儿的是,披着黑袍,双目怒圆的阿宝。

我看见阿宝拿着蒂纳的那支羽毛笔,心里一沉,跳上她的肩想阻止她,可是为时已晚。

“这世间存在着一种东西,它们比太阳还灼目,比鲜花还芬芳,比时间更长久,比烈酒更浓烈。它们代表着一切美好,也藏匿着所有黑暗。漫长又短暂,纯洁与肮脏并存,诚挚和虚伪相共。”

阿宝的眼里闪着湛蓝与黛绿,诡异地就像一个真正恶毒的女巫。

“而你,爱她?是鲜花还是泥沼?”阿宝的声音尖亮而嘲讽,而那双会笑得眉眼弯弯的眼睛此刻蒙上了潮湿的雾气。

“时间会让你们再次相遇……若终为荒唐,那么你珍如瑰宝的她,终会消失于你引以为傲的记忆,而不复意义的存在也随之消散。”

“那么在这之前。”

阿宝盯着诺亚,漂亮的异色瞳蓄满泪水,瞳仁中倒映着那个陪她长大陪她喜怒的男孩。

是他陪着她数过一晚又一晚的星星,晒过一轮又一轮皎洁的月光。

也是他,笑着将她眼里细碎明亮的星光狠狠揉进了黑暗里。

“我愿你,百岁无忧,万世安康。”


七、

女巫之所以会受到人们尊敬,是因为她们会送出最美好的祝福与保佑。而那些施了恶毒诅咒的女巫,留给她们的只有上天的惩罚,轻则夺去法术记忆,重则天火焚身。

那天之后阿宝丢了记忆,以为自己就是个没什么天赋的小女巫。

而我记不得这一切,也记不得我曾经拼尽全力将丧失意识的阿宝从烈火中救出来。

一个诅咒,一场大火,烧秃了我前爪的毛,也烧掉了王子和公主的幸福结局。

而诺亚,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幸存的长寿者。背负着沉重的秘密,永生永世都在寻找着他消失了的恋人。

记忆拼全,我看见阿宝眼里噙着明晃晃的泪水。

“阿宝……”骆白站在门口,不知何时出现的。

男人苍白着脸,瞳仁漆黑如水,薄唇发颤,沉甸甸的目光落在阿宝身上。

阿宝坐在书桌前,手里是骆白的那支雪白的羽毛笔,而笔下是未完成的画。

上面的女巫只看见一个尖下巴。

男人耳边响起了很久远的声音。

“这明明是有魔法的,我可以用这个写字,你也可以用这个写字,但是其他人就写不了。这明明就是魔法,蒂纳的羽毛笔都没有这个魔法!”

时间会让你们再次相遇,那么这一次,是诚挚的人来纠正一切错误?还是愚昧者的消失殆尽?

而你,爱她?

是鲜花还是泥沼?

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骆白,因为阿宝带着我搬出了他那宽敞舒适的高级公寓,住进了间独栋带着尖尖屋顶的红房子。

其实阿宝可以选择更好的住处,她虽然依旧没啥钱,法术也没找回多少,但是她拿回了那支黑色羽毛笔,那支能完成各种愿望的魔法羽毛笔。

但之前那个开心无忧地像个小太阳的阿宝还是消失了,虽然她还是会在雨天抱着我睡觉,会整晚整晚去屋顶晒月光,可是她那双漂亮的圆眼睛再也不会弯成月牙了。

因为那天,阿宝带回来的不止是那支笔,还有那段封存的记忆。

阿宝沉默了好多,我天天趴在那儿刷小母猫视频也觉得无聊,便去了以前住的地方转转。

小院子拆了,老银杏也不在了,建起了一座崭新的图书馆,看门的老头总是打瞌睡,我便会天天溜进去,像阿宝那样,我也喜欢翻些杂书来看。

有次夜晚,我赶在那老头关门前溜了出来,快到家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大树下站着道颀长的身影。

我瞥了眼那人,眉眼依旧深邃好看,只不过那没什么血色的薄唇在夜晚看起来有些诡异。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我好像是这么久来第一次和他说话。

“其实这片地是我的,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不过,离我那儿还真挺远。”

男人蹲了下来,漆黑的眼睛冲我笑笑:“你比以前胖了不少,有关她的片段我也总是在遗忘,之前也没认出你来。”

呵!就不应该和他说话!

见我气鼓鼓要走,骆白喊住了我,他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是阿宝曾经送他的那朵玫瑰。

“我想了想,还是把这送过来了,挺好看的玫瑰,别放我那儿糟蹋了。”

“其实我挺开心的,她活的好好的,也没有承受像我一样的诅咒,而且能吃能睡,这样就很好了。”

“你会一直陪着她的吧?你要一直陪着她啊,我是没多少时间了,活了这么久也应该够了,是要休息休息了。”

骆白看了眼那红房子,似乎还有什么想说的,但终是张了张口没说话。男人最后一句话的语气莫名熟悉,我想了很久才记起蒂纳曾经也说过这样的话。

骆白离开了,我叼着玫瑰花要进屋前,看见坐在屋顶的阿宝,我不知道她在那儿看了我们多久,我和她对视了一眼,阿宝沉静的目光淡淡略过那支玫瑰,什么话也没说。

我后来在图书馆看到了骆白的书,也找到了他写的那个拥有着一大片玫瑰花园的男人。

——别摘!别摘!玫瑰哪儿能长在玻璃瓶里啊,多好看也是没有生机的!

——这都是要给我心爱的女孩的,她说过玫瑰是要送给相爱的人的。我想送她玫瑰花,我想送她一大片玫瑰花,娇艳灼灼,永不凋败。

——我听说,曾经有个王子喜欢上第一个送他玫瑰的女孩,可那个女孩是公主也是女巫,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傲慢的公主也好,古怪的女巫也罢,他爱的从来都只是她。

我一口气跑回了家,在阁楼的躺椅上找到了阿宝。

我跳到她腿上,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盯着她,把她曾经说过的话都丢给她。

“每段过去都不应该被遗忘,哪怕是不愿记起的,都不能抹掉它的存在。”

“振作起来!不就是个男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痛快点!”

“不爱,简单!直接坐这儿等着他忘记你后嗝屁了,就大事告成。然后凭我们阿宝的这张脸,还怕以后嫁不出去吗?”

“爱,那就找到他,站在他面前,说出我爱你,然后诅咒解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不要整天一句话不说只会发呆,你不开心我还不开心呢!阿墨都能被你喊成黑土,你知道我多不喜欢这个名字吗……”

“阿墨。”阿宝突然看过来,被叫惯了黑土我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我去不去,说不说,都没用。”

阿宝好看的圆眼睛浮出一丝讥讽的光:“纠正一切错误的话,那未说出口的话。”

“从来都是要他来说。”

阿宝就是阿宝,很好的继承了女巫的古怪诡谲。在她给他了诅咒的同时,也交给了他解除的权利。

原来骆白永不停歇寻找着的,解除诅咒的钥匙。

一直就在他自己的手里。


八、

我和阿宝找到骆白的时候,他的脸色白得就像毫无生气的冰冷骨瓷。

男人皱着眉头看了我们半天还是没想起来我们是谁,不过他还是朝我们礼貌地笑了笑。

“读者朋友?奇怪,我今天没有预约啊。来了正好,和我聊聊天吧,我想说说话。这是你的猫吗?可真胖啊。”

“我记得我爱的一个女孩儿她也养了只猫,她啊……她……”骆白努力回想着,可他的脑海里已经几乎没有关于她的记忆了。

“抱歉,我最近脑子越来越不好使了。我刚刚说了什么,噢对,她是我心爱的女孩。”

“那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女孩,她总喜欢告诉我很多趣事,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后来就找不到她了,我还有话没跟她说呢……总是这样,没来得及,那是什么来着……等下,抱歉,我好像又不太记得了。”

“我要和她说……说……噢对,我记起来了。”

“我要和她说我爱你,你看我这次没忘,我要和她说我爱你。”

如果有一天我会慢慢忘记关于你的一切,你的模样,你的名字,你的声音,那么留在最后的一件事。

一定是我爱你。

我是只黑猫,叫阿墨也叫黑土。现在,阿宝忧伤的时候会叫我阿墨,开心的时候就会叫我黑土,全身上下就尾巴上有三根白毛。

什么,你问我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起了吗?放童话故事里是这样的,不出意外的话。

如果出意外的呢,嗯,这件事就不太好说了。

首先你要看这位公主是不是一个女巫,其次是她会不会去诅咒爱她的王子。

就算最后诅咒解除了,那她也不一定会原谅那个王子,毕竟高贵的公主哪能那么容易追到手呢。

此刻的我看着摆在门口的一大捧鲜艳的玫瑰花,有些伤神。

上面还有一张卡片:阿宝小姐,这是我第二百六十四万零八十八次说我爱你了,我准备了美味的奶油蘑菇汤,不知今晚可否共进晚餐呢?

落款:骆白。

我抬头瞥了眼躺摇椅上的女孩,只见阿宝捋了捋那头漂亮的焦糖棕色卷发,专心看着手里的杂书,眼皮抬也没抬地吐出三个字。

“丢出去。”

好吧,现在我能告诉你。

王子和公主还没有在一起。

起码今天是这样。



梅莉达



梅莉达


注:本文章引用所有图片全部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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