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红苏手 参赛编号:334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一场徒劳的旅行,你听说一个地方,光听名字就喜欢得不得了。你上携程、马蜂窝,不厌其烦地查到想吐,越看越挥之不去。于是你顾不上请假,顾不上带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跨越千山万水,只为看一眼那个心心念念的地方。
可当你满心欢喜地到了那里,却发现也不过如此,一样的熙熙攘攘,一样的千篇一律,你永远找不到心里的净土,因为你的心,永远在别处。
就像我们铭记的爱情故事,永远不是花好月圆,皆大欢喜。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你首先想起的,永远是让你心碎了千万次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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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毛总说,他的大好青春从女人开始,也从女人结束。我总笑他,老天给了你最完美的女人,你却把她留给了回忆。
二毛是我的大学同学,永远摆出一副超凡脱俗的丑恶嘴脸,他说他就是为艺术而生的。大四的寒假,大家都忙着投简历、找工作,二毛下定决心当作家,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大家忙着去实习的时候,二毛只身去了云南,号称采风。
临近毕业的一天,大家正吃散伙饭,二毛风尘仆仆地赶来,我们刚要罚酒三杯。他却拽着一个姑娘进了包间,一本正经的介绍:这是我女朋友,三七。她没见过啥世面,等会大家悠着点,别吓坏了她。
当时,全场安静了足有五秒钟,但最后还是炸开了锅。问题的关键不是二毛能找到女朋友,也不是他去一趟云南就带回个女朋友,关键是三七简直太漂亮了。
她虽未施脂粉,但与我们班浓妆艳抹的班花江芸比起来,却更显得楚楚动人。尤其是她那清亮且略带羞涩的眼神,堪称直男杀手锏,看得众班草眼神迷离。她穿一件白色的亚麻连衣裙,裙摆印染着大朵大朵的红色雏菊,衣服素雅的风格与她纯朴的气质搭配的天衣无缝。那晚的她,就像开在温室里的一株含苞待放的野菊花,所有精心培育的名花贵草都成了陪衬。
那些曾经被二毛追过的残花败柳,俨然荷枪实弹,就等时机成熟,立刻投放重磅炸弹。我们男生正恍惚间,女生们已经开始轰炸。一连串的连珠炮,直轰得三七手忙脚乱。
周芷涵问:哎呀,妹妹,快告诉我,你用了什么护肤品啊,皮肤这么好?三七瞪大了眼,看了看女生,又看了看二毛,但二毛正被男生簇拥着敬酒,三七只好操着她那严重的口音说:啥?啥是护肤品?众女生惊呼:护肤品都不知道?你也太ou……t了。
班花江芸也不示弱,又问三七:没事,别理她,她那是丑人多作怪,你给姐留个手机,回头姐带你去逛街啊。这下三七更诧异了:手机?啥是手机?二毛没告诉我啊。这下众女生又齐声喊:我去,还能不能友好的玩耍了。还有好事女生,直接用提高了八度的女高音问二毛:哎,二毛,快说说,你怎么把人家小姑娘骗过来的?
此刻的二毛正被众男生轮番灌酒,又看到一脸娇羞的三七,顿感豪气冲天。一场悲凉的散伙饭,直吃得高潮迭起。那天,我们都喝了不少,尤其是二毛,越战越勇,酒过三巡,他开始带着三七逐人敬酒,好像新婚的小两口。
敬酒时,三七的眼神清亮执着,一直追着二毛,带着些许爱意,些许依赖。说实话,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料到,这个单纯害羞的小姑娘,日后会成为我们众人中的首富。
被问到两人相遇的过程,三七脸更红了,一直捂着嘴笑。大家起哄,不说就要罚酒。二毛笑而不答,被灌酒时便一杯接一杯的干,有如天神下凡,虎虎生风。那时的二毛,骨子里流淌着青春的血液,他是三七心里的神,也是我们心里的神。
直到几年后,二毛和我在路边烤串摊回忆起那天的情景时,他依然会抱着我一边哭一边说:其实,我真想一直留在那一天,有不散的宴席,有喝不完的酒,我们一路唱着,笑着,还有单纯可爱的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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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我不断的逼问下,二毛终于交代了他与三七相识的过程。在云南的一天,他本来要步行去一个叫花甸坝的地方,中途小解时,正巧遇到采药的三七。用二毛的话说:蓝天碧水,鲜花遍野,天地间突然就多了个一身白衣的仙女,不偏不倚,就落在我眼前。我简直不敢动了,只怕动一动,她就没了。我突然觉得心里咔嚓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也许这就叫爱吧。如果当时把我的荷尔蒙抽出来,至少有一扎啤杯。
之后,三七就带着二毛去了她们的村子,把真相告诉了家人。结果,三七的家人认为二毛玷污了三七的贞操,给了二毛两条路,要么娶了三七,要么打死当化肥。吓得二毛当场发誓,生为三七的人,死为三七的鬼。
三七所在的村子世代以卖药为生,娃娃们也多以药材命名,什么茯苓、当归、木香、半夏。三七也是其中之一,全名叫和三七,三七的爸爸叫和当归,爷爷叫和首乌。一家子凑起来,就是一副大汤药,专治各种不服,比如二毛。
二毛在当地被治了两个月,实在受不了,便央求三七和他回京。为了说服三七的家人,二毛使出浑身解数,给三七的家人描绘了一幅大好蓝图,就差说自己是主席的儿子了。
最后,还是老爷子和首乌发话,二人完婚后才可以回京见二毛父母,且每个月必须回来一次。搞得二毛感激涕零,一劲儿说:首乌还是老的辣。心里却恨不得把这一家子当中药炖了。
不论如何,三七还是跟着二毛回了北京,当时二毛二十三岁,三七只有十九岁,根本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好在三七的老家也没有法律观念,他们认定只要拜堂成亲,就成了一个锅里的药,注定要熬得水乳交融,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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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那段时间,听说二毛父母不同意他和三七的婚事,为此,二毛在家大闹了一场,之后便带着三七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
因为没找到工作,二毛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坐家”。但他那点稿费,交掉房租便所剩无几,再加上两人的日常开销,确实负担不小。说实话,我们几个哥们都不看好二毛和三七的爱情。有时二毛实在熬不下去,就带着三七找我们几个同学蹭饭,还美其名曰“不散的宴席”。
那段时间,二毛的文章长进不大,酒量却长了不少。每次二毛都会说,今天不多喝啊,上次又喝多了,吐得满城风雨的,多不好意思。结果,每次他都会第一个喝醉,继续吐得满城风雨,后来我们送他一个绰号,叫“风雨无阻”。
有一次吃夜宵,三七没参加。席间,二毛又吐得满城风雨。吐完,他就抱着我一边哭一边说:大威,你知道吗?我太他妈苦了,每天一睁眼就为了房租和吃饭发愁。
我叹了口气,问二毛:你觉得和三七会有结果吗?
二毛立刻斜了我一眼,愤愤地说:说什么呢?你觉得我二毛是那种背信弃义的人吗?跟你说,如果不是三七没有户口本,我们早领证了。
我向二毛伸了下大拇指,说:爷们,够意思,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二毛愣了一下,又灌了一口啤酒,说:还能怎么办?回去熬夜写稿哇。
我劝二毛:你也该找个正经事儿干,毕竟现在要养家糊口了。
不料,听到这话,二毛像触电似的,眼里直放光,信誓旦旦地说:大威,你信不信,一年之内爷们一定写出点名堂。老子就不信出不了名!
我冷笑一声,说:我信你一定能成名,大作家,可就怕等你出书的时候,三七都改嫁了!
二毛酒刚喝到一半,一口被呛得不轻,搞得脸上、鼻子里到处都是酒,恶狠狠的看着我,忽然又笑了:这点我还真有自信,三七永远不会变心的,要变心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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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写作和三七,我不知道二毛哪里来得自信。不过,从那次以后,二毛确实很少出来了。再见面时,已经是毕业三年后了,那天我们一起参加江芸的婚礼。江芸嫁了个富二代,又是个郎才女貌的结婚范本,所以那天无论男女,都喝了不少酒。
二毛的话不多,安静的看着俗套的仪式,我调侃着:你是不是真成名了,开始装X了。
二毛说:不瞒你说,现在我跟坐台小姐似的,只要给钱,啥活都接,前两天刚写了几个黄段子,还替师弟码了篇论文,照这样下去,当作家是没戏了。
我看二毛一脸落魄的样子,便安慰他说:一个大男人,别那么沮丧,你看人家三七,朝气蓬勃的,多好。
二毛听了,淡然一笑,痴痴地凝望着三七,沉默不语。
那天的三七确实很抢眼,她似乎比以前更漂亮了,穿了件深V的低胸装,略施脂粉,便显得成熟妩媚,几个男生竟看得呆了,直到挨了女友白眼才幡然醒悟。
三七倒像个主人公,给每个人敬酒,照顾周到,谈笑风生。她的普通话似乎都长进了不少,居然还能学几句京腔,把大家逗得不亦乐乎。她又跟每个人加了微信。听二毛说,三七的微商正做得风生水起,至少他们不用为房租发愁了。
看三七一脸温柔地给二毛夹菜、倒酒,我们一桌人直牙根犯酸,我忍不住对二毛说:就说你小子去云南捡到宝了,看人家三七,人又漂亮,又能挣钱,你小子得输多少局DOTA修来的福啊。赶紧着,下场喝你们喜酒啊!
三七含笑低头,又偷偷看二毛。二毛没接话茬,把三七的眼神就酒喝了一口,非常享受的咂咂嘴,接着一把搂过旁边的三七说:我们可是拜过堂,成过亲的正经夫妻啊,倒是你们这一对儿对儿的,有多少还没拜堂就入洞房了?从实招来!
二毛一个AOE的群体必杀技,在场女生全部中招脸红,假装夹菜,在场男生士气大振,共同举杯,还没等新郎新娘敬酒,直接掀起了一波小高潮。
在场的人都认为二毛故意秀恩爱,各种羡慕嫉妒恨都混在酒里,一个劲儿的往二毛嘴里灌。可那天的二毛真没喝多,至少没吐得满城风雨,只是眼睛红红的。
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副驾驶,二毛和三七坐在后排。我通过后视镜,看到三七专心致志的发朋友圈,二毛静静地看着她,眼睛泛光,若有所思,有那么一个刹那,我看到二毛突然别过脸,擦了下眼睛。当时,我只是觉得二毛有点不对劲,因为他本就多愁善感,我也没在意,哪知后来他和三七竟出现了重大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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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年,我们这些人大多疲于日常琐碎,一起喝酒的机会便少了。朋友圈里也少见二毛嚣张而野性的诗句了,更多的则是三七发的各种广告,有药材、香料、衣服,却很少有二毛的影子。
直到毕业后的第七年,有一天,三七突然邀我吃饭,我以为二毛耐不住寂寞,便欣然前往。哪知那天只有三七自己赴局。
我颇感诧异,问她:二毛呢?
三七低下头,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已经半年没有联系了。
我说:怎么可能?吵架了吗?
三七说:没有,二毛走了,什么也没说,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说完,三七自己点了一瓶牛二。那是我第一次见三七喝酒,她似乎沾染了二毛的豪爽脾气,一口下去半杯,直接被呛得流了泪。
其实我知道,三七一直有一种自卑和恐慌,虽然在二毛面前未曾显露,但她拼命的努力,蜕变,就是想真正融入二毛的圈子。现在的三七已经是制药和制衣公司的双料老板,俨然是富婆级别的女人了,更何况她与二毛已经有七年的感情,从哪一个角度来讲,这都是一段爱情佳话,可二毛又为什么不辞而别呢?
我试探着问三七:他父母对你们的事……
三七抹了把眼泪,说:现在叔叔阿姨已经同意我们结婚了。
我更不解了,问她:你说真有七年之痒吗?
三七摇头:大威,你知道,我和二毛一路走来有多难,最苦的时候,二毛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不愿让我受一点点苦,现在我们好不容易熬到了万事俱备,他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我一拍桌子,说:那这孙子闹的哪一初啊?说完,我紧紧盯着三七的眼睛,我知道这样不礼貌,但我总觉得另有原因。
这次,三七没有躲避,她也直盯着我的眼睛,我在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迷茫。
我认输了。我说:好吧,我不能答应你把他带回来,但我可以答应你,一定给你一个交代。
三七傻傻地笑了,说:这杯敬你,大威。然后她像二毛一样,把一整杯白酒干了。接着,便吐得满城风雨。
送三七回家时,我通过后视镜看后排的三七,她安静的靠在后排座位上,脸抵着车窗睡着了,窗外的路灯照亮了她无可挑剔的容妆,路灯一晃一晃,好像老式的胶片电影,一幕一幕的,我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三七时的情景,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未施脂粉,却光彩动人。那时的二毛,饮酒如水,豪气冲天。他是她心里的神,也是我们大家心里的神。可现在神没了,神的女人喝得烂醉如泥,我停下车,用手机对准三七,按下快门。
然后,我把照片发给了二毛,又加了一句话:一瓶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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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去了云南。在距花甸坝六小时路程的一个偏僻小镇,我找到了二毛,当时,他正徜徉在人群涌动的街头,见到我时,黯然一笑,说:七年前,我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小镇,买包烟都要走很远,但街上每一处都让我流连忘返,而如今街上灯红酒绿,我却连个喝酒的地方都找不到,你说怪不怪?
我们走了好远,来到一家酒馆。酒馆不大,装饰却很考究,到处挂满了色彩斑斓的印染布画,还有一些游客的照片,其中有一张二毛的,从照片斑驳的样子看,应该是几年前的。那时的二毛,胡茬凛冽,毛发抖擞,一脸的蓬勃,眼神依旧清冽。
酒馆生意火爆,只剩下卫生间旁的一张小桌,二毛带我过去落座,服务员先端上两杯雕梅酒,菜却半天也没上一盘。
二毛苦笑着说:七年前,我第一次到这家小店时,生意冷清得很,我一人吃饭,两个服务员伺候,现在连上盘菜都费劲。
我盯着二毛的眼睛,说:别兜圈子,你到底为什么离开?
这时,服务员端上来一盘菜,二毛喝一口酒,指着桌上的菜,说:来,吃菜,我给你点了这里最好吃的菜。
我说:跟我回去,这样躲着不是办法。
二毛又喝一口酒,说:好啊,把我灌醉,然后背我回去。
我灌下半杯酒,好气又好笑:你和三七到底怎么回事,现在倒好,她留在北京,你躲云南来了。
二毛一口气把杯里的酒干了,也不急,继续说:我写了八年的文章,其实,我编得最好的一个故事,就是和三七相遇的故事……
那天,我和二毛说了很多话,也喝了很多酒,我记不住他和三七是怎么相遇的,只记得最后一幕,我扶着卫生间的门框,二毛站在我旁边,仿佛加持诅咒一样念叨个不停,我连问了两遍:你说什么?大点声?
二毛不顾老板怨毒的眼神,声嘶力竭地喊:我一直没上过三七。然后,我便吐得满城风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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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我到了北京。坐在出租车里,胃里还在翻江倒海,我把头倚在玻璃上,拼命忍着。然后,我突然想起了三七,还有答应给她的交代。
我拿起手机,点开微信,看到二毛发来一张照片,就是小酒馆里那张,我仔细看,才注意到,他面前还摆着两盘菜和一杯雕梅酒。
照片下面有一段话:七年前,我第一次去这家小酒馆,我觉得吃到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这七年里,我无时不刻都想再尝一次那种味道。于是我抛下三七,不远千里找到这家小酒馆。点了和七年前相同的菜,可一样的地方,一样的厨师,一样的食材,我却怎么也吃不出七年前的味道。也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世间的人和事,终将会改变,我们始终无权决定,能做的只有选择。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永远留在七年前那个冷清的小镇,即使买包烟都要跑好远。
我跟你说过,这辈子编得最好的故事就是和三七的相遇。其实,那个故事基本都是杜撰的,唯一真实的,是那天的三七确实美得让我融化了,她就像天地孕育的精灵,一尘不染,清纯至极。哪怕目光所触,都是一种玷污。七年后,我回到这片土地,拼命寻找,但能寻到的,不过是流逝的记忆罢了。
我关掉屏幕,任眼泪默默打湿脸颊,毕业的七年里,我们都在成长、蜕变,只有二毛,固执地守着他的爱,并将它永远封存在逝去的青春里。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一场徒劳的旅行,你听说一个地方,光听名字就喜欢得不得了。你上携程、马蜂窝,不厌其烦地查到想吐,越看越挥之不去。于是你顾不上请假,顾不上带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跨越千山万水,只为看一眼那个心心念念的地方。
可当你满心欢喜地到了那里,却发现也不过如此,一样的熙熙攘攘,一样的千篇一律,你永远找不到心里的净土,因为你的心,永远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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